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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巴中市党校系统教师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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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11
所属地区:四川省-巴中市
职称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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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中市委党校
关于开展2026年度巴中市党校系统教师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委党校各科(室)(区)委党校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厅办〔2024〕2号)规定,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开展2026年度巴中市党校系统教师职称初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定范围及对象

凡在我市市本级、各县委党校从事教师工作人员,可申请职称初定。每名专业技术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职称初定政策,已取得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再申请职称初定。同一年度内,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请职称评审和初定。

二、初定专业范围

党校系统教师专业: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管理学类、历史学类

三、初定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认真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一次性职称初定。

(一)初定助教(助理讲师)职称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3.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

(二)初定讲师职称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2.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

)相关要求

1.考核要求。符合初定申报条件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须在称职(合格)以上。

2.继续教育要求。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的规定,从2016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按照申报条件中初定级别要求的年限参加继续教育。

四、初定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初核、推荐;市委党校复核、受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

(一)个人申报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的个人端系统申报,并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及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申报人员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

(二)单位初核推荐

申报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过申报单位端系统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查核实,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包括学历、年限)、业绩成果、年度考核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初核合格后提交。对拟推荐对象,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统一将申报材料与有关附件材料原件一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核。

(三)主管部门审核

市委党校市本级、县区委党校提交的初定巴中市党校系统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人员,参加专业素养测评,测评合格的人员予以通过。

(四)人事部门审批

通过人员名单在市委党校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印发批准文件、颁发职称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个人端里查询并下载打印。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网上信息上传要求

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有原件的需上传原件,其余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查后签署“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查人姓名,同时加盖审查单位鲜章后再扫描上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2001年以后取得学历、2008年以后取得学位的国内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在上传职称系统“学历情况”模块后联网核验结果显示已查到对应学历的,可不再重复提供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和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下载。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通过学信网查询相关信息的:加盖单位印章的学历(学位)证的彩色扫描件,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确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用人单位对本人档案进行审查后,提交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学历(学位)书面证明材料。

2.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时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3.任期内个人思想政治及业务工作总结1份(内容包括: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政治思想、业务工作、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廉洁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业务工作的业绩),由本人手写签名(打印姓名无效)。

4.工作以来最近《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可交复印件,复印件由单位审核盖章)。

5.符合申报条件中初定级别要求年限的继续教育。

6.身份证正反面。

7.业绩证明材料。

8.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空岗证明。

9.职称管理部门及评审组织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二)纸质材料

《四川省职称初定申报表》1式3份,其他佐证材料1份(另行分册装订,提供内容应与系统内上传资料完全一致,不得另加附页,加盖骑缝章)。纸质材料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六、申报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

1.个人网上初次申报时间:2026年9月14日—920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2.单位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22日18:00

3.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24日24:00。

4.单位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28日24:00。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

(二)纸质材料报送。网上资料审核通过后再提交个人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930日,逾期概不受理。

(三)材料报送地点。巴中市恩阳区黄石路13号中共巴中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联系人:宋骏鑫鸿,联系电话:0827-5280300

七、有关要求

(一)申请初定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初级职称,应与申请人所学的专业名称相符、相近。

(二)严格执行评聘结合,应在本单位岗位设置空缺范围内申报职称初定。

(三)本通知中明确的申报学历均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2016年12月1日起按照教育部《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录取并取得学历和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中共巴中市委党校

                        2026年9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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