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州地质勘查、国土工程 系列中级(含定向)、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的通知
阿坝州自然资源局关于
开展2026年度全州地质勘查、国土工程系列中级(含定向)、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
级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我州地质勘查、国土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申报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审范围
在全州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等)从事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勘察与治理,地球物理勘查及遥感,地球化学勘查,岩土钻掘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国土整治、自然资源资产调查与信息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适用范围见《阿坝州地质勘查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阿坝州国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以下简称《基本条件》)。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地质勘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与公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对待的原则开展评审。
特别说明:县乡两级事业单位无空岗的情况下,可以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中级职称评审,评审通过后使用统筹定向中级岗位聘任。已取得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但单位无相应岗位聘用的县、乡两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定向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评审通过后使用统筹定向中级岗位聘任。
二、申报评审方式及程序
按照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申报审核,操作手册可在系统首页下载。
(一)用户注册
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单位、申报人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
(二)个人申报
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人员,可向本单位提交个人书面申请,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申报系统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和登录,点击“新增申报”进入系统申报,仔细阅读系统填报说明及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申报者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申报人员填写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三)单位推荐
用人单位切实履行审核推荐主体责任,应在申报系统中建立账户,账户的获取方式详见申报系统单位端操作手册。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申报系统,组织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含学历、工作业绩、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获奖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各类证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并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核人必须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位推荐意见”栏签署审核推荐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盖章上传公示情况报告和单位综合推荐材料扫描件等,按系统程序逐级提交。
(四)部门审核
各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登录系统,按照《基本条件》严格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各县(市)初级专业人员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
部门分别审核同意后,经县(市)人社局审核并出具委托函后报送。
(五)复审
评委会对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评审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
(六)报送
复审通过的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逐级报送。《评审表》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真实有效,且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七)审核确认
评委会会议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将在州自然资源局官网和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申报中级职称的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统一印发通知到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初级职称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发文。
三、申报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9月11日—2026年10月12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二)各县(市)自然资源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8:00。
(三)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四)各县(市)自然资源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8:00。
(五)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1月5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六)材料报送地点
纸质材料接收地点:马尔康市民族团结广场1号楼20层阿坝州自然资源局2001室。
联系人:杨岚 电话:13990419567;邮箱:978027262@qq.com。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1.身份证(有效期内)正、反面。
2.现职称证书、单位聘任文件;首次评职称的无需提供。
3.最高学历证明。2001年以来取得的学历、2008年以来取
得的学位,还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结果(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需提供任现职以来或不少于申报
资格年限的学时证书、证明,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需施教机构加盖公章,事业人员公需科目需打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合格证书,证明材料后需附上《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验印登记”页。
注:各县(市)人社局负责对县(市)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
术人员本年度接受继续教育情况进行考核,并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验印登记”一栏签署意见。州级主管部门(单位)对所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进行考核,并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验印登记”一栏签署意见。
5.单位推荐公示情况报告。用人单位在职称申报推荐中,须严格执行职称政策、岗位情况、推荐方案、申报材料、推荐结果“五公开”制度。单位须出具公示情况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报告中应如实载明:民主推荐方式及测评结果;公示起止时间、公示范围及内容(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职业道德、学识水平、业绩贡献等);公示期间有无异议及处理结果。
注:事业单位还须在报告中载明本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并说
明目前未聘人员是否超过岗位设置比例的30%。超过30%的,原则上不得开展同级职称申报推荐(企业申报人员不作此要求)。岗位空缺情况须附人社部门事管科签署的属实意见或相应有效证明。
6.单位综合推荐材料。需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员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
7.取得现职称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本人署名。内容主要包括本人的政治思想、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
8.职称申报材料核查情况表
9.年度考核表(现职以来)。
10.党风廉政审查意见。申报人需提供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对
其任现职以来党风廉政审查意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出具,企业人员由单位出具。
11.最能反映本人技术工作水平和能力的代表性成果(已发表论文、技术工作报告或总结、专业性图件等),(复印件上盖单位公章并主要领导签字)。
12.能够证明申报人能力、业绩方面的其它有效材料(有者选报)
13.破格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需填写《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附件4,以下简称《破格申报表》),写明具体破格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人须提前将《破格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核实汇总并加盖印章后上传至申报系统。
14.《阿坝州国土工程(地质勘查)专业中(初)级职称送审名册》(附件1)1份,并附电子版。
15.《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复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A3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均一式一份(单列,与业绩材料分开)。
16.全面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凡申报地质勘查、国土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作出承诺。《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必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名,不得代签。
17.委托评审的,应送一份委托书原件,不装订成册。委托委托书中需概要介绍委托评审原因、委托评审人员姓名及申报专业。
18.其他证明材料。申报人觉得应需要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
19.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对提供伪造虚假学历、资历、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上述资料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每一个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审查人签名,加盖审查单位公章。装订时以《地质勘查(国土)类工程评审申报材料目录》为封面,除评审表之外,其余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次年评审结果出来后,请县(市)自然资源局人员主动到州自然资源局人事科领取评审表,其余材料不退还。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初级评审费100元/人;中级职称评审费140元/人,评审费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并交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职称评审工作是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关系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各县(市)局作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相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位专业技术人员,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主动加强与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研究解决职称评审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职称评审相关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严格申报质量。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较多,各县(市)局承担初核推荐职责,要严格按照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进行审核把关,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允许申报,确保申报质量。
(三)严把时间节点。各县(市)局要立即开展、抓紧办理,不能因时间相对较紧,而减少程序环节、降低申报质量,务必确保按时报送。
附件:1.阿坝州国土工程(地质勘查)专业中(初)级职称送审名册
2.地质勘查(国土)类工程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3.职称申报审查诚信承诺书
4.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5.《阿坝州自然资源局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地质勘查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阿坝州国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阿州自然资发〔2023〕30号)
6.阿州人社函〔2025〕64号)关于做好职称申报材料核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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