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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市煤矿工程(矿山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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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10
宜宾市应急管理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宜宾市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煤矿工程(矿山工程)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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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应急管理

宜应急202639

宜宾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市煤矿工程(矿山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江新区人才人事局,市级相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相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现将2026年度全市煤矿工程(矿山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宜宾市煤矿工程(矿山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煤矿工程(矿山工程)专业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的职称评审工作。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煤矿工程(矿山工程)专业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的职称评审工作。其中未组建或不具备条件组建煤矿工程(矿山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县(区),如需委托市煤矿工程(矿山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其所


属人员进行评审,应由当地人社部门审查批准并出具委托评审函。评审结果按照规定反馈有关县(区),由县(区)自行发文并办理证书(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专业范围

煤矿工程(矿山工程)专业下 5个子专业:采矿业、矿建、地质测量、矿山通风、矿山机电。

二、评审条件

按照《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执行(详见附件1)。申报人任职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61231日。论文、著作、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等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

三、申报时间

(一)网上个人申报开始时间和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0日9:00至10月15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二)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18:00。

(三)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四)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日18:00。

四、申报程序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个人、单位操作指南说明进行申报、审核。

申报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宜宾市煤矿工程(矿山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涉密的,请按规定作脱密脱敏处理。

(二)单位推荐。单位成立相应考评小组,采取专家、领导、人事和纪检监察干部联审的方式,根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考评,择优推荐。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须对申报人学历、奖励、论文、项目等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进行核实。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申报人基本情况、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见附件),按程序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

(三)复审推荐。复审推荐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报送。县(区)应急管理局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评委会;市属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复审合格后提交评委会。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申报受理。中评办按规定受理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主要审核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

(五)材料报送。复审通过后,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需从系统导出并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逐级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县(区)单位报当地应急管理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汇总报送中评办。市属单位的报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中评办。汇总后申报推荐名册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答辩。中级申报均需要参加答辩。答辩采用现场自述+问答方式进行。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评审会议。按照查看资料、充分讨论、量化打分、专家投票程序进行。

(八)评审结果移交、公示。评审通过的市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将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国三江人才网等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属委托评审的将评审结果移交相关县(区)人社部门按程序办理。

(九)审核确认。经市中评委评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中级职称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并发文发证,初级职称由市应急管理局确认并发文发证。评审通过的委托评审人员,由对应县(区)人社部门进行公示、确认和发文发证。

(十)办理相关手续。请各推荐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评审结果通知下发3个月内,到中评委办领取《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无法补办,请务必妥善保管。未通过人员的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职称电子证书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办事板块“人事人才”,“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进行打印。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学历学位信息、任职前业绩、任职后业绩、学术论文、技术职务、推荐意见、公示情况、推荐材料、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等,相关申报材料要求详见《宜宾市煤矿工程(矿山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申报材料要求》(附件2)

六、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中级职称评审每人次收取评审费200(含答辩);初级职称评审每人次收取评审费100元,报送纸质材料时现场收取。

、其他事项

宜宾市应急管理局不委托任何中介或机构开展各种职称评审培训或代办职称,不收取所谓的“服务费”“代办费”等其它费用,请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联系电话:伍悦0831-3883136   刘丽舒0831-3553139

附件:1.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

2.宜宾市煤矿工程(矿山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3.申报材料目录

4.公示结果证明

5.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材料参考模板

6.宜宾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人员名册

             宜宾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9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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