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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环境工程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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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09
资阳市生态环境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资阳市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环境工程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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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派出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环境工程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资阳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且符合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如需委托资阳市环境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开展环境工程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须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并出具《委托评审函》后,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相应位置选择委托评审(评价方式)并上传《委托评审函》,评议结束后,由市生态环境局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并由委托单位自行发文并办理证书

二、申报条件

本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环规〔2022〕6号)执行(见附件1)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报推荐,操作手册在系统首页下载。

(一)用户注册。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员后注册的顺序操作。国有企业注册时,报所属层级国资委审核;市级相关主管部门、有关单位、申报人员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已在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

(二)个人申报。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同意后登录“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录个人网上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申报人员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涉密的,应按照规定作脱密脱敏处理申报专业根据本人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进行对口申报。申报材料按照《2026年度资阳市环境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执行(见附件2)。

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以法人方式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将其相关信息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公示情况、公示结果证明、综合推荐材料后,上传提交审核

逐级审查。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各县区人社局、我局所属派出分局登录系统,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重点核实资格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市本级事业单位推荐人选由推荐单位报市主管部门审查,非公企业推荐人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先由所在地的派出生态环境分局作为区(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报区(县)人社局进行复查,复查无异议由区(县)人社局报市主管部门审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报送。逐级审查通过后,由市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提交“中评委”,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逐级报送。申报人员本人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填写《资阳市环境工程中(初)级职称送审名册》(见附件4),纸质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一并报送。

四、评审程序

(一)组织评审资阳市生态环境局将通过审查的人员提请“中评委”开展评审

(二)专家组评议从“中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并按规定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包括:各专业组对材料进行审阅评议、答辩、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审核确认、公示、发文。评审结果在系统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统一印发通知。

(四)资料领取。送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下发1个月内,生态环境统一领取《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并及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装入个人档案。领取材料人员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其他事项

(一)为进一步加强职称申报管理,要求申报人工作简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并提供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个人社保缴费记录,社保缴费记录与工作简历不一致的,需提供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

(二)论文、著作、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等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691日。

(三)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应从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不受人事档案的限制,通过工作单位按程序进行申报。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职称申报评审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申报人员对其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申报人员不得同一年度在本市申报评审或初定两个(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同时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成果,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行为的,将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失信人员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评审职称。

(五)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人员需要全员答辩,报送材料时,申报级职称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00元/人,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人员缴纳140元/人评审费以及60元/人的答辩费,需共计缴费200元/人

六、申报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9月11日12:00

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12:00

各主管部门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12:00

个人补正材料后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2:00

各主管部门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12:00

未按时间报送和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各单位要充分考虑审核、公示等环节所需时间,应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系统时间过期,自动关闭等因素影响个人的职称申报。

(二)材料报送时间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1113日18:00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熊宣兆,联系电话:028-26111215,报送地点:资阳雁江区天台368号资阳市生态环境局912室。

监督投诉

受理单位: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2826625197。

附件:1.四川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2026年度资阳市环境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

申报材料规范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4.资阳市环境工程中(初)级职称送审名册

5.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资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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