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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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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09
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建设工程 > 副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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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6年度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集团各单位、总部各中心(部、室),股份公司各单位、股份本部各中心:

为做好集团2026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集团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华西发〔2024〕170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可登录集团职称系统、OA系统查询和下载。任职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若取得多个职称证书,任职年限均从最后取得的职称证书开始重新计算。

为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申报人员所有提交的论文或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施工或调试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案例分析报告等技术成果由所在单位或本人在维普数据库平台进行查重(已发表的论文,查重比对截止时间为发表的前一日;未发表的论文或技术成果,查重比对截止时间为查重当日),重复率不得高于30%,同时在朱雀AI检测助手(https://matrix.tencent.com/ai-detect/)上进行AI浓度检测(已发表的论文无需AI检测),AI浓度不得超过30%,《查重报告》和《朱雀AI生成检测报告单》附在论文或技术成果之后一并报送。

三、申报时间安排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本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9月9日09:00。

(二)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9日24:00(逾期不得补报)。

(三)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8:00。

(四)评委会退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8:00,逾期为放申报。

(五)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8:00。

(六)纸质评审表报送受理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17:00

(七)材料报送地点:成都市金牛区解放路二段95号集团办公大楼1005室,联系人:张怀志,电话:13419097376。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用户注册。四川省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集团各申报单位、申报人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请联系相应单位进入系统注册。

(二)个人申报。凡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人员,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按照要求如实填录网上申报信息。申报人员本人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须具体、真实、有效并可佐证。

(三)单位推荐。申报单位以法人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逐级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集团公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业绩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要求将申报人基本信息和业绩贡献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开始时间)。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集团总部申报人员,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查、公示、提出推荐意见,按程序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报送。

(四)集团审核。集团公司职改办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集团公司建设工程专业高评委受理。

破格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需填写《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审核表》(以下简称《破格申报表》),可联系集团公司职改办获取。申报人须提前将《破格申报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扫描件提交集团公司职改办。所在单位核实汇总并加盖印章后上传至申报系统。

(五)评审表报送。申报人按照集团公司职改办后续通知完成缴费后,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本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上交至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六)评审。由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专业副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评审包括:答辩(全员答辩)、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集团公司职改办负责承办具体工作。

(七)审查确认、公示、发文、办证。在集团公司官方网站、职称申报系统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集团公司审核确认后统一印发通知。在完成以上工作后,将通知各单位领取任职文件与《评审表》,各单位要及时装入个人档案,妥善做好任职文件和评审表的保管工作,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各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材料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材料。包括基本信息、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学历学位信息、破格推荐信息、任职前业绩、任职后业绩、学术论文、技术职务、推荐意见、公示情况、推荐材料、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等,相关申报材料要求按《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附件)执行。申报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二)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的《评审表》1份,并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无需胶装)。

六、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高级工程师评审费320元(含答辩费80元)。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七、提示事项

(一)做好政策宣传。各申报单位要充分做好《基本条件》和评审通知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大对职称政策的宣传力度。集团通过电话、善建云通等方式提供政策咨询和问题解答。

(二)准确选择申报专业和类别。申报人应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专业知识及业绩成果,准确选择申报专业,选择依据参考《基本条件》附件《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专业情况表》。

(三)严肃申报工作纪律。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查询档案,结合技术能力、业绩贡献、现实表现、公示结果等情况,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作出推荐意见,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申报材料中存在《建筑学研究前沿(中文版)》《工程管理前沿(中文版)》(不限于上述两类)等冒名或非法期刊(《集团不规范学术刊物重点核查清单目录》可在集团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和下载)上发表的论文,或经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查实论文、论著、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等技术成果相似率高于30%的,或经AI检测工具(朱雀AI检测助手)检测出的AI浓度超过30%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失信人将被记入集团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集团监督电话:028-83331440,邮箱:HR@huashi.sc.cn

(四)严格审查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查、公示等程序,诚信推荐。需对申报人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严格审查,应重点对申报资格及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要件进行核验,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

(五)落实继续教育要求。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积极参加继续教育。申报高级职称应提交近5年的继续教育证明。

(六)职称申报联系电话

1.职称申报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15982396484、18582368002(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系统技术问题反馈邮箱:m18582368002@163.com。

(由于电话咨询量大,可能会出现占线情况。也可通过发送问题到邮箱来获取帮助,邮箱原则上当天回复。)

2.集团职改办联系电话

028-83331440、13419097376(张老师)、15928105464(杨老师)、18380467533(肖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9日

附件

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本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需上传至申报系统中的相关佐证材料及填报要求

(一)证件复印件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

2.学历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须配合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涉及《基本条件》学位条件的申报人员,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

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

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逐级正常申报:①中级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首页至尾页需完整提供)和《评审表》(首页至尾页需完整提供)等资料复印件(三选二)。若有多个中级职称,每个职称均需按前述要求提供。②符合《基本条件》第六条学历资历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第1款的申报人员,无需提供该项资料。

以职业资格证书申报:职业资格证书、本单位以此职业资格证书聘任到对应专业技术岗位聘书和该职业资格证书注册本单位的注册证书和历史注册记录查询截图,职业资格注册或聘任时间应不少于5年。聘任起算时间不得早于文件印发时间,如聘任时间早于文件印发时间的从文件印发之日起算。

取得工程系列非建设工程专业职称人员,申报评审建设工程现从事专业同级职称(同级转评):原工程系列非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首页至尾页需完整提供)和《评审表》(首页至尾页需完整提供)3个资料复印件。

取得建设工程相关专业职称人员,申报评审建设工程现从事专业不高于同级职称:原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首页至尾页需完整提供)和《评审表》(首页至尾页需完整提供)等资料复印件(三选二)。

4.职业资格证书。申报人考取的建设工程相关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不包含作为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高级职称的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不作为其职称申报的前置条件,但已纳入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二)破格推荐材料(仅破格人员提供)

1.《破格申报表》。所在单位盖章并填写日期。盖章后扫描上传系统。

2.本单位出具符合破格规定条件的推荐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三)享受政策相关佐证材料(仅享受政策倾斜人员提供)

提前一年申报的,应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第九条对应条款的相关佐证资料。

(四)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时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系统。

(五)任职期内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

要求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手写签名并填写日期后扫描上传系统。

(六)专业技术成果

1.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出版著作。1篇,需在10月9日前见刊,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原文复印件(PDF版)。外语资料要同时上传原文和中文翻译文档,并上传查重报告。

2.未发表的论文或出版著作。提供论文、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等技术成果2篇以上,并上传查重报告和AI检测报告。

上述两类专业技术成果需同步上传Word版本。

(七)业绩证明材料

1.加盖鲜章的业绩证明材料

根据《基本条件》第八条业绩成果要求提供相应数量的业绩,提供对应的合同、验收材料等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数量:选取其中2个以上(若符合仅提供1项业绩条件人员可提供1个)能充分体现自身专业技术水平的项目或课题等。

业绩证明内容:在每项证明材料首页手写“该XX材料用于证明XX参与XX项目,在该项目中担任XX角色。证明单位:XX,证明人:XX,证明人电话:XXXX”并加盖五方主体中除本单位之外的另外1方主体的单位公章(如工法、专利等,加盖本单位公章即可)。

2.经济效益证明。有者选报,需提供经单位财务、审计部门或税务部门签章认可的佐证材料。

具体业绩条件参照《基本条件》第八条业绩成果准备。

(八)继续教育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要求,结合申报通知及实际工作情况参加近5年继续教育。近5年每年度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

(九)用人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的书面说明材料

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

(十)年度考核材料

需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十一)单位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

(十二)单位公示结果

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公示结果证明落款时间应在公示结束后(不含公示期最后一天)。

(十三)企业证书

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申报专业需与资质范围相一致)。

(十四)社保证明材料

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四川省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若因为管理需要涉及各单位人员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需由社保代管单位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公司公章。

(十五)注意事项

    1.任职资格通知文件、业绩佐证材料、专业技术成果等材料中对涉及本人姓名、担任角色或其他重要信息的部分需重点标识。

2.以职业资格证书申报、年度考核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中“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年度要求,参照《基本条件》第六条学历资历准备(如:本科学历,中级职称任职满5年,方可申报高级职称,则聘任或注册年限、年度考核和社保证明材料需满足5年任职年限要求)。

3.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相关资料,均应签字盖章(均为单位公章或职称专用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

4.上述所有材料均需按要求全部上传至申报系统对应处,系统通用模板中若无对应选项,请将相关资料上传至“评委会所需材料”处。若系统通用模板中的要求与本材料规范要求不一致,请按照本材料规范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同一材料不要在多个栏目重复上传。单个上传材料大小不超过10M。

5.所有佐证附件资料均以上传至系统中的为最终确认版,请各申报人员认真对待,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二、纸质材料填报要求

(一)《评审表》

1.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本人签名并填写时间;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并填写时间。

2. 取得现职称以来工作和业务总结。本人签名并填写时间。

3.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推荐意见。各级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并填写时间。

(二)装订要求

上述资料直接A4双面打印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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