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6年全州图书资料专业 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甘孜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开展2026年全州群众文化、艺术、文物
博物、图书资料、旅游工程五个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级有关单位、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6年全州群众文化、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旅游工程五个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评审的人员必须是在我州从事群众文化、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旅游工程领域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其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不具备评审条件的县(市)可以委托州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
二、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职称改革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20〕318号)、《四川省旅游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77号)、《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78号)、《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80号)、《四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79号)、《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14号)等规定的条件开展。详细内容请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评审信息管理系统”(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首页“职称评审”专栏进入)查阅。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创建业绩档案。申报群众文化、艺术、图书资料、旅游工程相关专业的严格按照《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行应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业绩记录系统促进业绩档案规范化建设的通知》(BW〔2024〕193 号)规定,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业绩记录系统”(网址为 https://wlzc.tsichuan.com/)上创建职称业绩档案。申报文物博物专业的严格按照《四川省文物局关于推行使用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业绩成果管理系统促进业绩成果档案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川文物办〔2026〕14号)规定,在“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业绩成果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202.61.91.3/wbzc/)上创建职称业绩档案。
(二)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注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提交用人单位审核。申报评委会选择相应的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未查询到个人工作单位的申报人须联系本单位进行注册,否则无法申报。
(三)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审核通过后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名并加盖公章),并在系统上传公示正文、公示结果和《单位综合推荐报告》、事业单位岗位空缺证明等扫描件,逐级提交。
(四)逐级审查。所在单位行业主管单位或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权限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至相应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如有委托评审人员,需按程序上传委托评审函,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五)组织评审。州中评办按规定受理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主要审核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等,审核合格后提请州中评委开展专业评议。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审核确认。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州中评办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州人社局审核确认,批复评审通过人员的职称资格,并统一印发通知到各县(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及州级有关单位。
(七)办理相关手续。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评审通过人员,由各县(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州级有关单位在2个月内到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领取《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并及时移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即可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下载和打印。
四、申报时间
(一)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9月10日起至2026年10月16日17:30(逾期不得补报)。
(二)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7:30。
(三)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17:30。
(四)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1月5日17:30。
(五)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6年11月10日前。各审核通过人员通过系统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一份(A4纸双面打印),《甘孜州文旅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送评花名册》一份,由各县(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州级相关单位统一集中报送,凡个人报送及逾期报送均不再受理。
资料报送地址:康定市向阳街113号州文化广电旅游局人事科318室,联系电话:0836-2835091。
五、评审费用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评审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须缴纳评审费200元,申报评审初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须缴纳评审费100元。费用在推荐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
六、注意事项
(一)时间要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6年12月31日,申报人相关材料(包括奖励、成果、论文、著作发表等)截止时间为个人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时间。
(二)继续教育要求。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的规定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要求参加继续教育,提供申报职称层级所需工作年限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三)社保要求。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提供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四 )空岗要求。按照《甘孜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实行对岗申报,需提供空岗证明。
(五)主要业绩成果要求。对应评审基本条件要求逐项(每项业绩扫描1个)准备好相应工作业绩材料,业绩佐证材料要精准、简洁、逻辑关系清楚。如业绩材料(获奖)不能反映所从事工作(主持、主要参与者等)、担任角色等方面情况的,其佐证材料需按单项由所在单位公示后,注明“情况属实”,经办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印章。
(六)学术成果要求。论文发表的期刊应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期刊社查询”可查,且论文在中国知网或万方数据或维普网随刊收录。发表的期刊原则上应在“期刊”上刊登,在“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一般不计入规定的数量。提供相应截图上传职称评审系统。
七、工作要求
(一)严肃申报纪律。申报人员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各县(市)、各单位要按照职称政策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本辖区、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加强社会监督,所有申报人员的业绩和资格条件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对申报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认真核查处理。
(三)强化责任追究。职称申报、单位审核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对申报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
(四)加大宣传引导。要加大对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业绩记录系统、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业绩成果管理系统的宣传,做好政策引导。要加大对文化旅游从业人员的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解读、政策引导、堵点疏通等,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人才队伍发展。
附件:1.甘孜州文旅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送评花名册
2.个人诚信承诺书
甘孜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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