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拖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县城各校(园)、乡镇学校:
根据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6年度体育、彝文翻译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6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体育教练员、彝文翻译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推荐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全县各级各类教师、体育教练员、彝文翻译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工作在县人社局统一领导下,由县教体科局具体组织实施。各学校负责对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评议和推荐。按照职称评审下放系列文件要求推荐(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材料,经县职改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由县教体科局集中一次性报送州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中级、初级教师申报工作同时进行。体育教练员、彝文翻译、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职称的评审由州教育体育局组织开展。
二、推荐、评审的范围和对象
全县从事幼儿园、中小学、教学科研工作,从事体育教练员、彝文翻译、实验技术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三、推荐评审条件及原则
(一)政策依据
1.《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31号)
2.《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号)
3.《四川省体育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体育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体规〔2025〕2号)
4.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民宗委〔2024〕52号)
5.《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称评审工作操作规程(2025年版)〉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49号)
(二)推荐申报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申报职称的教师政治思想表现好,无违法、违纪等行为,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考勤情况。累计旷工7天及以上、事假累计超过45天及以上、病假超过6个月及以上的不得参评(不含产假)。
3.教师业务素质测试。根据中共凉山州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凉山州教师综合业务素质测试办法(试行)》的通知》(凉教工委发〔2021〕4号)文件精神,申报高级及以上职称,测试等级须达到B等级及以上。申报一级或初级职称,测试等级须达到C级及以上。
4.教学业绩
(1)小学任教统考学科的,在2026春季期末检测中所任教班级学科平均成绩达到规定的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布拖中学、交际河中学、特木里镇依撒中学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分数线,全校同一年级或同一层次末位三名不得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若同时任教两个及以上班级的,以最高成绩班级计算。
(2)任教音体美等非统一检测学科的教师,须组织过全校性艺体活动,或所指导学生参加县级、州级及以上各类活动和比赛中获得等级奖以上奖项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佐证材料)。音体美教师参评比例不得高于本校评审名额的30%。
5.组织派出人员
选派到成都、江油等地参与学生管理的教师,核算中心会计等按学校中层干部工作量和教学成绩计算,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
6.符合上述条件情况时,还要达到《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等省州文件规定的相应条件。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处分或有问题线索的,在处分期和调查期间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初定。同一年度内,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请职称评审和初定,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不同系列(专业)同级别职称,不得既申报普通职称又申报同级别定向职称评审。已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再申请职称初定。
7.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九条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95号)文件规定,“对在乡村中小学聘用累计满25年、且聘岗期间按照互派轮岗实施办法到城镇中小学任教3年的教师,按规定通过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下教师职称评审后,可聘用到相应岗位层级最低等级岗位,不占相应等级教师岗位数量。”
8.各学校要坚持把师德师风和政治思想素质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和工作实绩,突出教师实际业绩和贡献,申报职称的人员须达到规定的工作量,班主任的工作量可根据不同学段按每周5-7节计算,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班主任。“在市级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过自创的教育教学资源(5课时以上)’’是指在经县(市)推荐,州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在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教育官方平台分享的课时,或参与州级及以上组织的有平台分享的竞赛、评选类活动并获得奖项等次。
四、相关申报评审程序
(一)用户注册。请先下载“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 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首页的“个人操作指南”并按照指南填写申报。各申报单位、申报人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
(二)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校内推荐、公示后,符合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申报人于2026年7月20日9:00-2026年8月28日18:00内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符合一级教师、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要在2026年9月10日9:00—2026年9月20日18:00内进入系统进行申报。应如实填写基本情况信息,认真按照评委会要求的内容填写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个人申报信息提交各校后,在各校未审核且还处于个人初次提交时间截止前,申报人发现存在信息漏填、误填的,在规定时限内可“自主撤回”,修改信息后再次上报各校。
申报材料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业绩成果应在任职期间获得。
(三)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校长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各中小学在收到申报人申报材料后,应组织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对申报人员品德、能力、业绩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内容包括申报人所填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申报人身份信息、资格条件、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时、业绩成果、年度考核;申报学段、学科、所选择评审委员会,有效期内教师业务素质测试专业和等级等情况。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不得通过审核,并应告知其原因。各校审核工作完成后,对符合资格条件者开展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申报职称专业及层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和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校对公示中接到群众的反映和举报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公布调查结果,不得“带病”推荐上报。各校要合理运用个人述职、考核评价、民主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申报人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业绩成果,择优推荐并出具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应综述申报人工作表现,主要业绩贡献、所符合的职称评审条款及推荐理由。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学校(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于2026年8月28日18:00前如实填报“各校审核信息”,一级教师、初级教师学校(单位)要在2026年9月20日18:00前进入系统审核认证,上传公示附件(须有公示结论)、事业单位岗位情况表、单位综合推荐意见等材料,按程序推荐至县教体科局审查。
特别提醒:职称申报时,申报人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上传的所有材料必须清晰、完整、规范,并按要求详尽命名。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资料漏报、虚报、未按规定渠道和时间节点提交资料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次职称评审。
(四)复审推荐。县人社局、县教体科局按权限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至对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五)组织评审。评委会办公室按规定受理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主要审核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等,审核合格并提交县、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提请相应系列(专业)评委会组织答辩、专业组评议,召开评审会议。评审结果在布拖县教体科局微信公众号、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审核确认、发文办证。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评委会办公室将相关材料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由其批复评审通过人员的职称资格,并统一印发通知,通知印发后组建单位在职称信息系统中提交发证信息,确认单位审核生成电子职称证书,通过人员可在职称信息系统或“四川人社”APP下载电子职称证书。
五、相关材料说明
1.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任职时间以聘任文件为准,计算至2026年12月31日。申报人及各校上传系统的材料需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和格式上传(详见附件4),所有材料上报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后不再补报。
2.根据《凉山州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表彰工作的通知》(凉评组函〔2023〕1号)文件精神,系统内推荐人选的荣誉材料请上传文件复印件(文件头+个人姓名页+印章页,学校审核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
3.《备(听)课本、批改作业情况及学校课后服务方案评价登记表》(附件10)(2025年9月—2026年6月备(听)课本情况、批改作业、学生家访情况及学校课后服务方案由学校核查后如实填写,县市教体科局复查。《备(听)课本、批改作业情况及学校课后服务方案评价登记表》由学校核查如实填写,县教师发展中心复查。
4.根据相关职称评审收费文件规定,申报高级职务(含正高)每人收取评审费320.00元;申报中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200元;申报初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100元。评审费由学校为单位统一缴纳,教师个人转账一律不收取后期职称材料。报送材料时一并报汇款凭证复印件。汇款方式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布拖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布拖县支行
银行账号:22646101040006682
“汇款用途”一栏务必注明“职称评审费”字样,备注栏需注明“高级X人,中级X人”。
六、推荐评审程序
(一)制订和完善方案。各校必须制定科学、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和本校实际的职务申报评审和岗位晋级方案,方案必须广泛征求教师意见,经全校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同意人数达全校教师人数的70%以上),并报教科局审核实施。制定的方案须具有可操作性、连续性。因考核内容发生变化须修改方案的,也须经教职工会议讨论、通过。
(二)组织教师申报。各学校传达县职称评审文件精神,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教师组织好相关材料进行申报。
(三)所在学校初审推荐。学校对符合申报条件对象的师德表现、教师资格、学历、年度考核、教学业绩等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推荐”原则,在确定的指标内拟定推荐对象名单,经公示后报县教体科局。
(四)县评审委员会评审。县教体科局组织县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再次审核申报对象的资格材料。
(五)公布结果,上报材料。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评审结果。相关材料报送州、县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材料报送要求
学校评审方案(含打分细则表)、评审公示、公示结果、推荐证明材料、申报职称人员汇总一览表等材料电子档、纸质档同时报送,以上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1144384690@qq.com,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8月28日。
教师个人申报职称纸质资料装订成册随学校职称缴费汇款凭证复印件于2026年9月20日前由学校统一报送至县教体科局307室。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材料的,视为无申报人员。学校要安排专人报送材料,不接受个人申报。
八、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学校要严格评审程序,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做到评审条件、推荐名额、考核程序、评审结果四公开,为教师搭建公平竞争平台。学校在材料上报前,必须在本校校务公开栏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材料随材料报送时上报),未按相关程序开展推荐、评审工作的扣目标绩效考核分5—10分,并追究学校主要校长的责任。
(二)明确责任,严格把关。各学校校长要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申报人个人信息、资格条件和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有效期内教师业务素质测试专业和等级等,推荐、审查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制。
(三)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各学校必须遵守推荐、评审纪律,对审核把关不严和违规操作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参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要严肃查处弄虚作假现象,对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查实有伪造证件、论文、成果等相关凭证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即刻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许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对填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本人当年评审资格,由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
对群众反映不符合条件或未按规定程序或单位弄虚作假推荐的,经查实后,除取消本人申报资格外,还要追究学校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切实提高认识,形成正确导向。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是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各学校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坚持原则,坚持条件和标准,强化政策导向,提高评审质量,把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教科研水平、班主任工作等作为重点考核内容,真正把坚持在教学第一线、教书育人成绩突出的骨干教师推荐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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