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凉山州委网信办 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州网信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初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党委网信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四川省网信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有关规定和《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相关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6〕37号)《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度全州网信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初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评审(初定)范围
(一)评审范围。全州范围内网信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初级由凉山州网信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以下简称州初评委),中级委托四川省网信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评审(以下简称省高评委)。
(二)评审对象。全州从事网络生态治理、网络舆情管理、网络信息传播、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应用与服务等网信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网信工程专业职称。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初定。拟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申报评审职称的人员,不在本次评审范围内。同一年度内,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向一个职称评委会提交职称申报申请,不得多次、多头申报。
(三)初定对象。初级职称初定对象为州属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网络生态治理、网络舆情管理、网络信息传播、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应用与服务等网信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且未取得任何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初定对象为全州从事网络生态治理、网络舆情管理、网络信息传播、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应用与服务等网信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且未取得任何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按照《四川省网信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附件1)执行。职称申报常见问题参考《四川省网信工程专业职称申报常见问题答疑》(附件5)。
(二)职称初定相关条件及要求。初、中级职称初定以考核认定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初级职称初定条件为大学专科、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参照申报评审的业绩要求);大学本科、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参照申报评审的业绩要求);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
2.中级职称初定条件为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参照申报评审的业绩要求);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
3.申请初定初、中级职称的专业资格名称,应与申请人所学的专业名称相符、相近,并在全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中按专业相符、相近原则选择。
4.每名专业技术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职称初定政策,已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再申请职称初定。
5.申报职称初定条件中明确的申报学历均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2016年12月1日起按照教育部《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录取并取得学历和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6.职称初定采取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进行申报,申请人填写《凉山州职称初定申报表》提交至所在单位,逐级审核后报送凉山州委网信办。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节点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职称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可注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办理。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按照省高评委通知要求、结合我州实际情况,作如下申报、审核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8:00。
(二)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4日18:00。
(三)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市)党委宣传部(网信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级主管部门(单位)逐级审核后,提交至州委网信办截止时间:2026年9月21日。同步由所在单位统一发送《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初定)人员送审名单》电子版和盖章件扫描件到州委网信办工作人员电子邮箱2625253865@qq.com。
(四)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时间:2026年10月21日18:00,各级单位最终审核初级提交至州初评委及中级提交至州委网信办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8:00。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用户注册。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州级行业部门、各县(市)人社部门、各县(市)行业部门、申报单位、申报人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各县(市)行业部门注册,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行业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注册,报行业部门审核;非公有制企业(组织)报登记住所地所在县(市)人社部门审核。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注册。
(二)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初级职称选择“凉山州网信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中级职称选择“四川省网信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
申报人员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所提交的材料内容须按规定进行脱密处理、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申报人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上传的所有材料必须清晰、完整、规范,并按要求详尽命名,并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作出相应诚信承诺。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资料漏报、虚报、未按规定渠道和时间节点提交资料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所有佐证材料需标注清楚文件名称,以PDF格式上传。业绩成果上传佐证材料首页备注:与《基本条件》第X条“业绩成果”第X项对应。
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属地原则,由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所在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向州委网信办报送。
其他具备初级职称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和单位,如需委托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通过系统向州初评委办出具委托评审函(附件4)并登录系统按程序办理,各县(市)申报初级职称的,县(市)人社局同步上传委托评审函。评审结束后,州初评办将初级评审结果反馈至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省高评办将中级评审结果反馈至州人社部门。
(三)单位审核推荐。所在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审核推荐主体责任,在收到申报人申报材料后,应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对申报人员品德、能力、业绩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指定专人审核申报人员资料,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含身份信息、工作经历、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学历学位、业绩成果、学术成果、获奖情况、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学时等)进行认真全面审核并对申报人员品德、能力、业绩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员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资料须由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不得通过审核,并应告知其原因。对符合资格条件者开展内部公示和申报材料展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证明》《单位推荐报告》PDF盖章件。州级事业单位选择州级主管部门(单位)提交;各县(市)所属企事业单位选择县(市)人社部门提交。
用人单位应尽早完成审核,提醒上级单位审核,为后续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和评委会办公室等审核(查)预留充足时间,因预留时间不足导致申报人无法申报职称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四)复审推荐。主管部门、县(市)党委宣传部(网信办)、县(市)人社局或州级主管部门(单位)登录系统,按权限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重点审核:申报人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学历学位、工作业绩、继续教育学时、申报程序、申报人所在单位岗位设置及评聘情况等是否符合职称政策规定和标准条件。
复审合格后各县(市)党委宣传部(网信办)提交至县(市)人社部门;县(市)人社部门或州级主管部门提交至州委网信办,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五)评委会办公室审查。州委网信办对初中级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逐人逐项审核申报人申报程序、申报资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初级职称由州初评办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州初评委,中级职称由我办审核通过后提交州人社部门,州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省高评办,省高评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提请省高评委评审。
(六)组织评审会议。初级职称:州初评办组织召开评审会议,提请凉山州网信工程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议组或分工负责评议的评审专家在评审会议上介绍评议情况,作为评委会投票表决的重要参考。进行集中评议后,评审委员会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通过评审人员。评审会议期间邀请州人社部门参加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中级职称:省高评委召开评审会议,组织专业组评议、答辩、投票等确定通过评审人员,省高评办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答辩。
(七)公示。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组建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为评审程序是否合规,专家投票数是否准确,有无漏计、错计等情况。
(八)评审确认。公示5个工作日后,若无异议,委托评审公示结果将函告委托单位。州级初级职称由州委网信办发文,各县(市)初级由县人社部门发文,中级由州人社部门发文。
(九)办理相关手续。请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我办或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审结果通知发布2个月内,到州委网信办领取《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并及时移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通过人员可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选择人事人才,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下载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
五、申报纸质档材料报送要求
各县(市)材料由各县(市)党委宣传部(网信办)职改(人事)部门统一审核报送;州直有关部门(单位)由单位统一审核报送。请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于2026年11月3日12:00前,将《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统一报送州委网信办,地址:西昌市航天大道一段州融媒体中心A栋15楼1514办公室。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一)《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报送。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后,申报人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本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手写签字,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再逐级提交单位主管局、县(市)党委宣传部(网信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州级主管部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州委网信办。其中,纸质材料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导出、打印并签字捺印。
(二)附件材料报送。主要包括:①《公示证明》《单位推荐报告》;②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③现职称、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或文件复印件;④取得现职称或资格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⑤取得现职称或资格以来的个人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综述,2000字以内(参考样式见附件3);⑥取得现职称或资格以来业绩成果证明材料;⑦取得现职称以来学术成果证明材料;⑧荣誉称号、表彰奖励证明材料;⑨破格申报材料。⑩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评审委托函以及工作经历、继续教育、提前申报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若为集体奖项、项目等成果,证明材料务必要能明晰与申报人的关系及其所发挥的作用。
(三)附件材料装订。按照上述序号排列统一装订成书本样式,其中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封面注明“2026年度全省网信工程专业初级/中级职称评审附件材料”和申报人姓名,正文双面印刷,侧面(书脊)注明申报人姓名、申报专业(网信工程),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骑缝章。将装订好的附件材料连同A3书本拼页沿脊缝装订的《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一起用牛皮纸袋封装,并将《四川省网信工程系列职称申报材料目录》(附件2)填写完整后粘贴于纸袋封面。
(四)职称初定材料。认真填写《凉山州职称初定申报表》(附件7)一式2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其它材料的报送和申报评审一致。
六、相关要求
(一)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协助将文件转发至辖区或下属部门、单位,组织做好申报审核工作。
(二)全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中的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应从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评审。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严格核实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岗位设置和需求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的程序进行申报,否则不予受理。非公企业可不受人事档案代理的限制,按照流程正常申报。
(三)任职资格时间计算。任职资格时间以职称资格认定时间起算到2026年12月31日止(任职年限需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以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申报的,需聘用在相应岗位上,且聘用时间达到申报年限要求。
(四)继续教育。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提供学时证明材料(培训机构或单位按年度出具证明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凭证)。
(五)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有关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需缴纳评审费用初级100元/人,中级评审由省高评办通知缴费,职称初定不收取费用。
(六)公示证明及单位推荐报告。公示证明内容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申报职称专业及层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公示起始时间、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等,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推荐报告须明确提出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反映申报人专业水平、业绩成果,主要对照《基本条件》中所列举的有关工作业绩进行梳理)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落款时间需在单位公示结束时间之后,不含公示期最后一天。
(七)职称材料。现任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需完整提供)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需完整提供)等资料(提供其中两个即可),任职资格文件中需圈出本人姓名。若有多个现任职称证书,均需提供。职业资格申报高级职称,需提供与申报年限一致且聘任到相应岗位上的聘书或聘任文件。
(八)年度考核材料。需提供任职年限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年度考核表。考核单位与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中同等时段的单位要一致,若不一致,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出具情况说明。未建立年度考核机制的非公企业,由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印发考核结果文件的当年不得申报职称,如2025年度的考核结果文件于2026年印发,对其中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2026年度不得申报职称。
(九)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费记录证明(2026年3月至8月),与工作经历一致。若因集团管理需要涉及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中人员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需子公司或总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相应公章;若涉及劳务派遣导致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原则上由劳务派遣单位履行职称申报推荐职责。
(十)享受倾斜政策人员应详细说明享受倾斜政策的评审理由并附相应的佐证材料,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具备享受倾斜政策的政策依据、相关证明材料等。享受倾斜政策情况需在公示证明及单位推荐报告中说明。享受基层25年降低一个学历申报高一级职称,除了提供近五年的年度考核表,还需提供25年的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证明。
(十一)破格申报材料。《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审核表》需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用人单位出具符合破格规定条件的推荐报告要针对申报对象适用的破格条件进行专项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考试相关证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证书等,需提供证书的完整页以及证书查询证明。
(十三)用人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有要求的,需按单位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十四)申报人所提供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或业绩、奖励等,必须是在取得现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后重新获得的,应与网信工程专业相关或相近,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不提供无关材料。论文论著需在计算截止时间前见刊。禁止以同一业绩材料申报多个职称,如果专业技术人员已经使用相应业绩材料评审通过取得职称的,不得再次使用该业绩材料申报其他职称。
(十五)学历学位认证要求。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需申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涉及基本条件学位条件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申报人,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十六)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申报人对其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并将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共凉山州委网信办对本通知有最终解释权,并负责相关解释工作。
七、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0834-3955047。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技术支持:028-86117759。
附件:1.四川省网信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四川省网信工程系列职称申报材料目录
3.取得现职称以来个人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综述(参考样式)
4.XX关于XX同志初级职称委托评审的函(参考样式)
5.四川省网信工程专业职称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6.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初定)人员送审名单
7.职称初定申报表
中共凉山州委网信办
2026年9月7日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