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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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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07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攀枝花市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建设工程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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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国家钒钛高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建设工程专业初级职称申报范围为:市级有关部门、市级企事业单位以及市级注册的民营企业从事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申报范围为:全市从事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攀枝花市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攀住建规〔2023〕12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查询和下载。

三、申报评审方式及程序

初、中级职称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县(区)申报:个人申报→个人所在单位初审、公示、推荐→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县(区)人社(职改)部门审核→攀枝花市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市级单位申报:个人申报→个人所在单位初审、公示、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其中市级注册民营企业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攀枝花市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受理、评审。

(一)申报

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并注册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及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系统首页下载或详见附件1、2

(二)审核推荐

1.单位初审、公示、推荐。

(1)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考核评价结果择优推荐。须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业绩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要求将申报人基本信息和业绩贡献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起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通知发文时间)。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并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2)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由所在工作单位履行初审、公示、推荐等程序。

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档案存放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可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履行初审、公示、推荐等程序;档案没有委托存放的,在纳税或社保参保地申报,由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或指定的单位履行初审、公示、推荐等程序。

2.部门逐级复审。职称申报材料应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复审、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评审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按申报要求报送。攀枝花市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受理逐级上报的职称申报材料,并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攀枝花市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时限。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审核通过的予以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非本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的。

(2)申报材料不符合《基本条件》和职称评审委员会相关要求的。

(3)不按规定时限、程序申报的。

(4)个人直接将申报材料提交至评委会的。

(5)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三)评审

由攀枝花市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评审包括材料评审、答辩、专业组评议、召开初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审等程序。评审通过的中级职称申报材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四)公示、发文

在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对最终审核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初级职称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文确定,中级职称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发文。在完成以上工作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时通知申报人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领取任职文件、《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并由各申报人员及时转交所在单位装入个人人事档案,妥善做好任职文件和评审表的保管工作。凡评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四、申报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个人网上申报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9月7日至2026年10月14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8:00。

(三)个人修改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四)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系统申报要求。各送审单位通过系统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应及时退回材料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纸质材料要求。纸质材料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的《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须为终审通过材料版本,一式2份,采用普通A4纸双面打印,经各级审核部门盖章后报送)、单位推荐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手写证明内容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页面的原件)、《事业单位身份证明》(仅事业单位提供)。

系统审核流程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后,申报人按要求将纸质材料报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东区炳草岗大街泰隆大厦东楼11楼1104室联系电话:3359556、3359387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9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六、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200元(含答辩费60元);申报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

七、注意事项

(一)做好政策的学习。系统已发布对《基本条件》等政策予以解读。申报人员和相关单位务必认真学习领会《基本条件》,做好系统填报及有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二)准确选择申报专业和类别。职称评审对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申报人要通过材料(业绩成果、个人总结、学术成果等)、答辩等方式,将本人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取得的技术成果充分展现出来。申报人应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专业知识、技术能力、业绩及技术成果,在相应的工作类别(建设科研、建设设计、建设施工、建设管理、建设运维)栏目里准确选择申报专业。

(三)严肃申报工作纪律申报人在申报时需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查询档案,结合技术能力、业绩贡献、现实表现、公示结果等情况,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作出推荐意见,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通报主管部门,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提交的论文论著、业绩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申报材料中存在《建筑学研究前沿(中文版)》《工程管理前沿(中文版)》(不限于上述两类)等冒名或非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经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查实论文、论著、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等技术成果相似率高于30%的,取消申报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个人的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均纳入评审范围,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通过。

(四)严格审查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查、公示等程序,诚信推荐。市直部门(单位)、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等单位需对申报人纸质材料以及网上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按要求层层审核推荐,材料审查审核各环节应重点对申报资格及学历证书、职称证等要件进行核验,凡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规范的材料不予受理。

(五)申报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时,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人员身份证明(附件7)。

(六)自2020年6月起,凡县(区)企事业单位、在县(区)注册的民营企业申报评审建设工程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由所在县(区)自行组织评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只负责市级企事业单位以及市级注册的民营企业的建设工程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

(七)攀钢集团、十九冶集团等中央在川单位,省属企业、钢城集团等不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评审范围内。

(八)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其中2026年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90个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

(九)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单位及个人在注册账号时有任何疑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12-3325130

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3933509

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3869183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5250100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8130962

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2910191

附件:1.个人申报操作手册

       2.申报单位操作手册

       3.攀枝花市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4.攀枝花市建设工程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5.企事业单位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6.关于×××同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公示情况证

                7.事业单位身份证明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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