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 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县林业局、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职称制度改革政策规定,为组织开展好2026年度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在我县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林业和草原相关工作,且符合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受理广安市内委托的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评审基本条件
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林规发〔2023〕3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
(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相关政策
《广安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广委办〔2018〕81号)作出以下规定。
1.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和自由职业等无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参加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从事本专业工作,达到规定工作年限(专科生7年,本科生5年),可根据工作经历、业绩贡献直接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援藏援彝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或在“精准脱贫”工作中担任第一书记两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
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奖励、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7日。
三、申报受理时间
2026年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进行。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申报途径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二)时间要求
1.个人网上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9月8日。
2.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9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3.各单位、部门初次审核截止时间(即评审委员会初次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18:00。
4.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5.各单位、部门再次审核提交截止时间(即评审委员会最终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4日18:00。
温馨提示:请务必在评审委员会最终接收资料截止时间前五个工作日报送到人社部门审核,逾期审核不完,责任自负。
6.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18:00。各单位、部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审核,报送,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报送地点: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6室(邻水县鼎屏镇青年路317号)。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用户注册。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用人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主管部门、申报单位、申报人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注册。
(二)个人申报。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邻水县林业工程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并按照要求如实逐项填报申报信息。申报人员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须具体、真实、有效并可佐证。评价方式:邻水县申报人选择“申报评审”、县外委托评审的申报人选择“省内委托评审”。
(三)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陆系统,点击“法人登录”(单位经办人员选择“电子社保卡登录”),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在系统逐级审核上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含学历资历、获奖情况、业绩成果、论文论著等)进行认真审查并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申报人基本信息和业绩成果等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开始时间)。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须包括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能力、业绩成果等情况,并作出明确推荐意见。“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应说明申报人符合《基本条件》中专业能力、业绩成果条件的具体条款,阐明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享受政策倾斜情况,是否跨系列申报,是否破格申报等,若有其他特殊情况一并说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名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用人单位进入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用人单位审核信息”栏,在“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处上传签名盖章的单位综合推荐材料PDF件,在“公示附件”处上传业绩贡献公示结果证明和业绩贡献公示材料。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报送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四)部门审核。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审核通过后报县级人社部门审核。注意:申报人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不是同为林业部门的,需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推送到县林业部门审核(其中委托评审的需由当地林业部门提交至相应人社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至“邻水县林业工程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五)复核受理。邻水县林业工程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基本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审核通过的人员,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通过系统A4纸双面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申报表》一式两份,左侧胶装,相应栏由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
(六)材料报送。由行业主管部门或人社职改部门,根据时间节点,按照《邻水县2026年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附件1,以下简称《材料规范》)要求,提供以下纸质材料:《申报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2)、《邻水县2026年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邻水县2026年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附件4)和《邻水县2026年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论文专著核查情况表》(附件5),在规定时间统一报送至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6办公室(邻水县鼎屏镇317号),电子档(附件3和附件5)发送至邮箱:809041704@qq.com。
(七)评审。邻水县林业工程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
申报中(初)级职称须参加答辩的人员,按照《基本条件》第十七条规定执行。请申报人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主动告知。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负。
(八)公示、确认、发文、办证。评委会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经人社部门审批确认通过的人员,印发职称资格通知文件,完善《申报表》的签字盖章等手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用人单位及时领取职称资格通知文件和《申报表》等资料并妥善保管,《申报表》等相关资料存入申报人员的个人人事档案,电子职称证书可自行登陆“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四川人社—办事—人事人才—电子职称证书打印),或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下载(个人中心—我的证书—证书下载)。凡评审未通过者,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五、系统操作特别提醒
在系统内审核时,若申报人员网上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用人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必须谨慎选择以下情况,操作不慎将造成申报人员该年度无法再次进行申报的严重后果。
1.审核退回:在下方对话框填入退回原因后点击确认退回。该信息将直接退回至申报人,需按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
2.审核不通过:该申报人本年度评审申报将设置为不通过,该年度无法再次进行申报。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
包括基本信息、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学历学位信息、任职前业绩、任职后业绩、学术论文、技术职务、推荐意见、公示情况、推荐材料、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等,相关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邻水县2026年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附件1)。申报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二)纸质材料
纸质材料包括《申报表》和《综合材料》(附件4,须附目录于封面与第1页之间)等相关资料纸质件,所有复印件均须申报人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申报纸质材料务必与上传系统的资料(信息)保持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特别说明,委托评审单位人员的《申报表》须相应人社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各委托单位须出具委托评审函一并报送。
七、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中级职务每人次14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按规定需答辩的,答辩费60元。
八、委托评审
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单位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我县林业工程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我局出具委托评审函(附上《汇总表》,《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809041704@qq.com,评审结束后,我局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九、工作要求
(一)准确选择申报专业。职称评审对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申报人要通过评审材料(工作经历、个人总结、业绩成果等)、答辩等方式,将本人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的业绩、技术成果及所起的作用充分展现出来。申报人要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专业知识、技术能力、业绩成果等准确选择申报专业,并在申报资料中明确填写,未准确选择申报专业,责任由申报人自负。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根据《基本条件》(附件6)第四条查询。
(二)严肃申报工作纪律。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和论文论著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均实行“一票否决”,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计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申报人员需为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查询档案,结合技术能力、业绩贡献、现实表现、公示结果等情况,严格按照审查、公示等程序,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作出推荐意见,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向主管部门通报,严肃处理。
(三)严格审查材料。各审核部门、单位要严把审核、复核关口,材料审查审核各环节应重点对申报资格及学历、职称证书、论文专著等要件进行核验,对不符合《基本条件》、《材料规范》等要求的不予推荐和受理。
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发现个别申报人提供的论文专著等业绩成果代表作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为严肃职称评审纪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营造诚实守信的职称评审环境,2026年各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应按以下方式严格审查论文专著等材料。
(1)核查渠道。①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备案信息(https://www.nppa.gov.cn/bsfw/cyjghcpcx/qkan/index.html);②通过知网(https://www.cnki.net/)、维普(http://www.cqvip.com/)、万方(https://www.wanfangdata.com.cn/)的收录情况对比;③通过期刊的官方网站进行比对;④结合个人论文专著发表渠道等进行核验。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方式进行论文专著核验。
(2)核实处理。经核实申报材料存在问题的,在申报人工作单位公示程序前,申报人工作单位指导申报人补正或终止申报;在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后,申报人工作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作出终止推荐或流转,评委会评审不予通过等处理。
十、材料要求
所有上传系统的材料和纸质评审材料,若为复印件,均须单位审查人签署“与原件一致”,签名并加盖公章;复印件页码包含两页及以上情况,首页须填写“与原件一致,总XX页”,首页和骑缝加盖公章。论文论著等业绩成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资料须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情况属实”,签名并加盖公章。申报人、用人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十一、重要提示
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亲自申报。社会上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服务、代发论文等为由,乱收费、弄虚作假,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国家和省、市、县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培训指导工作,对个别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假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826—3216136。
监督举报电话:0826-3224147。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
十三、材料报送地点
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6室(邻水县鼎屏镇青年路317号)。
附件:1.邻水县2026年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邻水县2026年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汇总表
4.邻水县2026年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
5.邻水县2026年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论文专著核查情况表
6.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3日
附件1
邻水县2026年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
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本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需上传至申报系统中的相关佐证材料及填报要求
(一)学历信息
学历证明材料:根据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职称申报时不再要求群众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通知》(川职改办函〔2018〕13号)要求,各有关单位必须对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进行查验。
专科及以上学历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查询,由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以下简称学位网)上查验,在“学历学位证书查验”栏查验后,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请设置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180天〈6个月〉),用人单位核验属实的,在查询结果资料上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申报人员、2002届(不含)以前高等教育毕业生和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人员,因学信网或学位网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其相关信息,由用人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学历学位审查,学历信息属实的,出具由用人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学历证明;自由职业者由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进行学历学位审查,提供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的查询结果或学历证明(学信网或学位网无法查询)。
(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信息
初级职称证书(纸质证书包含证书编号页与内容页,复印在同页;电子职称证书须上传含公章的电子职称证书复印件)、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首页至尾页均需完整提供)和申报表(首页至尾页均需完整提供)三类资料复印件(三选二)。
根据四川省职称确认要求,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可以查询到的规范取得的中初级职称,无需重新评审或者确认,由用人单位按需择优自主聘任,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直接持原证书申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内查询不到的职称,以及重庆取得的中初级职称,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向原职称任职文件印发部门核实真实性,主管部门出具函件予以证明,相应职称不再确认,可持原证书申报高一级职称(附上主管部门的函件复印件)。
若为初次申报职称,此项不需提供。
(三)取得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情况
上传职(执)业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技师资格证书)等的复印件PDF件,以及用人单位的聘用(任)合同、聘书等相关佐证资料。
(四)学习培训经历(含继续教育)
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培训。(注:申报职称规定年限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学习都需在网上完成学习)
上传规定年限(含2026年)的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包括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证明。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学习培训有高于《基本条件》要求的,一并上传相关资料。继续教育学习证明由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查人签署“情况属实”,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年度考核情况
提供任现职以来符合《基本条件》年限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等资料,复印件须经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查人签署“与原件一致”,签名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未建立年度考核机制的非公企业,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年度考核证明材料,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情况属实”,签名并加盖公章。
(六)任职后主要业绩成果(论文论著、课题研究、技
术标准等资料)
按照《基本条件》第七条能力、业绩条件准备,提供相关资料,包括论文论著、课题研究、技术标准、专利证书等资料,以及专业技术报告、项目验收报告、专家评审意见、项目实施(施工)方案、标准(规程)、专业学术论文等证明材料,所有材料提供复印件,需审核人员签署意见并签名(首页注明总页数),单位负责人签字,首页和骑缝加盖公章。申报助理级需提供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证明材料,申报中级需提供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证明材料。
论文专著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期刊是否在库核实网页截图;②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查询结果网页截图;③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内容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用人单位审查人签署意见“情况属实”并签名,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七)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
按照要求逐项提供上传系统。
(八)用人单位审核信息
1.业绩贡献公示材料
“关于XXX(申报人姓名)申报XXXX专业XXXX职称的业绩贡献公示”,应包括申报人专业技术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落款时间。
2.单位公示结果证明
公示期满无异议同意推荐评审的,用人单位出具业绩贡献公示结果证明(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情况),单位负责人签署“公示期满,无异议”,签名并加盖公章,时间不得早于公示结束前。
3.单位综合推荐材料
公示结束同意推荐的,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单位综合推荐材料,明确推荐意见,经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PDF件按要求上传至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并将相关纸质材料逐级报送审核。字数不超过1500字。
(九)享受倾斜政策证明(仅享受政策倾斜人员提供)
用人单位出具享受政策倾斜申报证明及佐证材料,包括提前年限申报、降低学历等次申报等情况,须提供相应年限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1.提前年限申报。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第九条对应条款的相关佐证资料和单位证明材料。
2.降低学历等次申报。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第十条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等相关佐证资料。
(十)破格推荐报告(仅破格申报人员提供)
用人单位出具破格推荐报告,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第三章(十四至十六条)规定的佐证资料,并阐明符合《基本条件》的条款。
(十一)跨系列申报
按照《基本条件》第八条规定,提供原专业系列相关职称材料,包括职称评审申报表、职称证书和职称任职资格通知文件复印件,以及从事相关林业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佐证资料(年度考核登记表等)。原职称资料复印件须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情况属实”,签名并加盖公章。
(十二)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审查人签署“与原件一致”,签名并加盖公章。
(十三)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申报人员取得现职称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合写一份),不少于2000字,应明确申报专业和申报职称,申报人员手写签名并填写日期。
(十四)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应明确作出申报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和是否有影响其申报职称评审的结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纪检监察部门公章。
(十五)注意事项
1.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相关资料,均应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PDF件上传至系统。申报人和用人单位须确认上传系统材料的真实性。
2.若系统通用模板中的要求与本材料规范不一致,请按照系统板块和“评委会需求材料”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所有佐证附件资料均以上传至系统中的为最终确认版,请各申报人员认真对待,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二、纸质材料要求
(一)《申报表》
1.诚信承诺书。申报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须申报人员本人签字按手印,不得代签或加盖私章。“申报人工作单位”栏须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各级单位推荐意见。“推荐审查意见”栏,各级单位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特别说明,委托评审的,须相应人社部门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综合材料
邻水县2026年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附件4)2-18项。
(三)装订要求
1.《申报表》。系统逐级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A4纸双面打印,左侧胶装,一式两份。
2.《综合材料》。A4纸双面打印,按《邻水县2026年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附件4)顺序白色封面左侧胶装成1册。封面标注申报人工作单位、申报人姓名、申报人手机号、现职称、申报职称和申报专业。所有综合材料应标注页码(页脚正中),综合材料目录(载明材料项目及对应页码)应装订在封面与第一页之间。评审结束后,综合材料不予退回,相关资料请自行妥善保管。
3.《邻水县2026年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汇总表》(附件3),行业主管部门报送材料时,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填报,经相关人员核实信息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行业主管部门一份,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两份),电子档发送至邮箱809041704@qq.com。
4.《申报表》和《综合材料》等资料统一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一人一袋,档案袋须粘贴《邻水县2026年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附件4),并注明档案袋编号(与《汇总表》序号保持一致)、申报人姓名、申报人手机号、工作单位、申报职称、申报专业以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座机号和手机号)。
5.委托评审报送材料,须委托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并附《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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