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6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6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2026年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标准做好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全区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条件执行。
三、申报方式
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开展,个人和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首页按个人、单位操作指南说明进行申报、审核。
四、申报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9月7日9:00至2026年10月7日18:00,逾期不能补报。
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18:00。
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18:00。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所报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三)复审推荐。区教育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权限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至相应评审委员会。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线下报送。“评委会已接收”后,审核通过人员通过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送评花名册各一式一份。
(五)组织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答辩“不合格”不予通过。
(六)组织评审。逐级审核合格后提交相应评审委员会开展专业评审。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审核确认。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批复评审通过人员的职称资格,并印发任职通知。
六、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曾老师、牟老师,0833-3441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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