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仁和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 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初级和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仁和区2026年度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1.凡在我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人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相应的职称。
2.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专业
(一)农艺专业。农学(如:水稻、小麦、薯类、玉米、油菜等);园艺(如:茶、果、蔬、棉、花、药、麻等);园艺蚕桑;植保;土肥;农业综合(如: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教、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农村政策研究等);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等);水产等专业。
(二)兽医专业。
三、申报条件
按照《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攀农规〔2023〕1号)执行。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任现职以来,能胜任本职工作,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等次以上。未建立考核机制的民营企业,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3.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2)申报人员须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学历、资历、业绩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论文、技术成果等失信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3)在农业工程建设或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责任人,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4)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1.技术员: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农业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助理农艺师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4)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5)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农业技术工作满4年;
(6)取得本专业相关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农业技术工作满2年。
四、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1.网上信息:个人申报包括学历信息、工作经历、继续教育、考核情况及其他材料。申报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扫描(PDF格式)上传职称评审系统。如不是原件的,须由推荐单位审核签署意见,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鲜章后扫描。
2.纸质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评审不予通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善、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申报材料如下:
(1)《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和盖章,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1式2份,双面打印,评委会审核通过后打印)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并由申报人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身份证信息。若印证材料上的人员姓名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不符或曾经修改姓名的,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佐证依据材料。
(4)学历信息。按要求填写取得的高中(含中专、职高、绩效)及以上学历学位信息,上传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扫描件或学信网学历学位查验结果。
(5)现职称取得资格文件或证书。首次评审职称的,无需提供。
(6)继续教育。按照学历资历条件和年限要求提供《四川省专业技术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证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7)社保参保信息。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提供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8)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个人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要求为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及业务工作总结,业务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取得的成绩、成果。(字数不少于1500字)
(9)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任现职以来,本人所做的工作业绩(包含与本人相关的奖项、交工验收证书、施工合同、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
(10)年度考核情况。按照学历资历条件年限要求提供相应年度考核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大专近3年、本科近1年)
(11)单位推荐材料。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反映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学识水平、工作业绩、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等情况,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主要工作业绩,对应符合的具体申报条件,各单位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任职期满考核情况,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12)公示情况。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业绩贡献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在《职称评审申报表》的“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及“基层单位意见”栏内签署详细的推荐意见、注明公示情况及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13)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时,提供由派驻纪检组出具的不影响申报职称评审的说明;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员申报时,提供由其所在单位出具的不影响申报职称评审的说明1份。
五、申报流程及评审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系统首页下载)。
网上申报审核按“个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若无,该流程则省略)→仁和区农业农村局→仁和区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委会→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流程进行,具体如下。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提出申报申请,申报评委会选择“攀枝花市仁和区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未查询到个人工作单位的申报人须联系本单位进行注册,否则无法申报。
申报时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及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同时,确保申报信息和上传的有关附件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
(二)用人单位初审。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人的德、能力、业绩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不得通过审核,并应告知其原因。用人单位审核工作完成后,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在职称信息系统中据实填写公示结果。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申报职称专业及层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和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用人单位应择优推荐并出具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应综述申报人工作表现、主要业绩贡献、所符合的职称评审条款和推荐理由。用人单位在审核推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申报时限进行审核推荐,因错过职称信息系统审核推荐截止时间而导致申报人无法申报职称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三)部门逐级审核。职称申报材料应按职称评审(人事)管理权限逐级复审、逐级上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对评审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攀枝花市仁和区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受理逐级上报的职称申报资料,并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时限。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1.非本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的;
2.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职称系列(专业)基本条件和职称评审委员会相关要求的;
3.不按规定时限、程序申报或报送的;
4.个人直接将申报材料提交至评委会的。
5.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四)评审。由攀枝花市仁和区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
1.答辩要求。按照《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初级和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行全面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评审结果公示及确认。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无问题的评审通过人员,将报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由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同意取得初级职称任职资格、审核制作电子职称证书,申报人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或“四川人社”APP直接下载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六、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纪检监察机关12388,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中心0812-2910192。
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七、申报受理时间和地点
1.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9月4日8:30。
2.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3.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8:00。
4.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8:00。
5.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8:00。
6.纸质资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18:30(逾期不再受理)。
7.材料报送地点:仁和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308室(攀枝花大道南段1735号),联系人:和晓敏,电话:0812-2906399。
特此通知。
附件:1.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目录
2.公示情况证明(模板)
3.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攀农规〔2023〕1号)
攀枝花市仁和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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