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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交通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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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01
通江县交通运输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交通工程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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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交通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壁州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6年度交通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及对象

在我县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且符合交通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交通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

申报人员必须是推荐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道路与桥梁(含隧道)工程中从事规划、勘察、设计、咨询审查、建设管理、工程施工、运营养护、科研等相关工作。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申报评审专业范围

交通工程职称评审专业:道路与桥梁(含隧道)工程技术

申报评审条件

(一)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交规〔2023〕11号)(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基本条件》)规定执行。任职年限计算到2026年12月31日,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等材料和论文论著发表截止日期为2026年930论文论著需见刊)。

(二)申报人员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提供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和劳动合同。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或工作经历社保缴费记录不一致的,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核查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三)申报人员所提交的论文专著无论是否公开发表,均应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查重并提供有效查重报告,重复率不得高于30%。查询查重证明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并附在论文专著之后一并上传报送。

(四)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进行审核查验,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有关查验证明材料。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五)岗位结构比例要求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1.本单位取得职称人数不超过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150%的,可正常推荐申报,但申报人数和已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人数之和不得突破该层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150%。

2.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符合乡镇30年政策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推荐申报。

3.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在引进本单位后首次申报职称评审时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推荐申报。

4.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申报职称评审,需填写《2026年度交通工程专业职称申报推荐数量核准表》详见附件2,并提供本单位《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统计一览表》。

5.企业单位和申报初级职称的人员不受岗位职数限制。

(六)每名专业技术人员在年度内只能申报评审1个职称,同时申报多个职称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对违规取得的职称资格全部予以撤销。

(七)职称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如发现实际情况与申报材料不一致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八)交通工程技术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四川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1号)(详见附件3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持相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关聘用证明,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以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申报的,需聘用在相应岗位上,且聘用时间达到申报年限要求。

已取得工程系列非交通工程专业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该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符合申报条件的,可重新申报评审交通工程专业职称,申报层级不得高于其现有的职称层级,任职资格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九)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交流和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职称评审政策口径的通知(川人社函〔2026〕219号)相关规定执行

(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十一)本年度职称评审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1日。

(十二)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治安处罚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计入四川省交通工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4.在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负有技术责任或依法认定为主要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的,在事故调查期或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交规〔2023〕11的相关规定执行

、申报程序及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复审把关、县交通运输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受理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需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个人登录模块进行注册登录,申报人员应按照要求,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据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附件,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填写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详见个人端操作手册)

(二)单位初审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过申报单位端系统(网址同上详见单位操作手册)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获奖情况、发表论文或技术成果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上墙公示图片、《公示结果》、《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和《2026年度交通工程专业职称申报推荐数量核准表》《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统计一览表》(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PDF文件上传)。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查(乡镇事业单位提交至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事业单位提交至行政主管局、企业提交至行业主管部门)。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员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品德表现、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能够反映申报人员专业水平、业绩成果,主要为《基本条件》中“第八条”所列举的有关工作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公示情况。单位结合申报人员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并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三)行政主管部门复审

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对符合申报评审条件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向县交通运输局提交

(四)行业主管部门审

县交通运输局登录系统对合格人员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基本条件等,并对申报材料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复核达标后提交县交通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在系统中注明原因并及时退回。

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情况,县交通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规定数量的专家对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专业素养测试(笔试)。

专业素养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专业素养测试(笔试),主要考察申报人员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测试合格人员参加答辩。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申报同专业上一级职称的申报人员,可不参加专业素养测试,直接参加答辩。

1.中级职称申报人员实行全员测试;

2.测试题型分为单选、多选、判断、简答4类;

3.专业测试内容为现行公路工程标准、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安、招投标、施工、质量、安全、环保、概预结决算、合同管理、工程变更、养护工程等;

4.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信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未按规定参加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答辩

答辩重点了解申报人员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1.初、中级职称申报人员实行全员答辩;

2.答辩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次。答辩结论为“合格”人员进入评审程序;

3.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信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评审

县交通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从专家库中按规定数量随机抽取专家开展评审,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投票产生通过人员名单。

)公示

交通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评审结果备案

交通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整理、复核经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信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送评审结果,上传备案文件。

十一评审结果确认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确认,对通过人员印发批准文件、颁发电子职称证书对在复核确认中查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按规定取消申报资格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同时记入四川省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3年。

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系统申报流程

申报个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时间要求

1.个人网上初次申报时间:2026年91—930

日18:00逾期无法申报

2.各级单位初次提交县交通运输局截止时间:2026

1010日18:00

3.交通运输局初次提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截止时间:2026年1015日18:00

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次提交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020日18:00

5.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27日18:00

6.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030日18:00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审核、公示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系统关闭等因素影响个人职称申报逾期概不受理。

(三)纸质材料报送

网上申报信息经县交通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提交个人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114日18:00,逾期不受理。报送地点通江县交通运输局三楼人事股壁州街道南街85号304,联系人:蔡媛园,联系电话:0827-7239171。

、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申报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上传要求

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有原件的需上传原件,其余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查后签署“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查人姓名、时间,同时加盖审查单位鲜章后再扫描上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扫描件(首次申报职称评审的无需提供;通江县外取得职称还需提供评审表)。

3.学历证书扫描件(除上传毕业证外,2002年以后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将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应注明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违纪等影响正常申报的情形

5.个人思想政治及业务工作总结扫描件(内容包括: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政治思想、业务工作、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廉洁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业务工作的业绩),由本人手写签名以示负责(打印姓名无效)。

6.论文、业绩成果扫描件。根据《基本条件》“第八条”论文、业绩成果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要能明晰体现申报人在项目中参与的形式、过程及发挥的作用。业绩证明材料所提供的项目必须经推荐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

申报评审初级职称,须提供1篇以上由本人撰写且与申报专业一致,能代表自身理论水平和技术水平的论文,或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施工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案例分析报告等其他技术成果,其中论文是否公开发表不作统一要求。

申报评审中级职称,提供1篇以上任助理工程师以来,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提供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且已正式出版的本专业独著合著著作;未公开发表论文的,应提供2篇以上与申报专业一致,且由本人撰写代表自身专业理论水平和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发明专利报告、技术鉴定报告、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规划设计方案、科研项目报告、质量鉴定报告、技术创新工作报告、课题研究报告等材料(以上材料是申报人员在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经验和体会,是能反映其专业实践能力和专业理论水平的书面报告,报告必须具有一定理论水平、一定专业价值、一定公认度,而非日常性、常规性、一般性工作资料)

7.规定任职年限内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扫描件《任职期满考核表》各1份详见附件4,可交复印件复印件由单位审核盖章。未建立考核机制的民营企业,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逐年提供履职情况书面说明。

8.规定任职年限内的继续教育学习情况扫描件学习情况填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详见附件5提供学习佐证资料2024年后每年的继续教育学习应在当年完成。

9.劳动合同及社保参保缴费记录扫描件(若因集团管理涉及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中人员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需总公司提供任命文件、银行工资流水能体现总公司和子公司分公司关系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10.单位公示结果证明扫描件。

1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政审查意见材料扫描件(事业单位人员由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出具,企业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

12.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在天府通办APP查询下载

13.需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2026年度交通工程专业职称申报推荐数量核准表、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二)纸质材料

《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1式2份,综合材料1份(将1—13项申报材料按顺序另行分册装订,提供内容应与系统内上传资料完全一致,不得另加附页,加盖骑缝章。纸质材料在县交通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接收后从申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三)装订要求

1.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用白色封面装订成册。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装袋,档案袋封面应贴有《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详见附件6)并按顺序逐项填写好材料名称份数单位名称和联系电话

2.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填报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材料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

3.因申报材料不清楚、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4.所有复印件须由推荐单位核验原件,并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签名)”“XX年X月XX日”,并加盖行政公章。

5.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七、工作要求

(一)严肃申报纪律。各单位要按照职称评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单位职称申报推荐工作,要对照行业职称任职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确保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职称评审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加强社会监督,对所有申报人员的职称资格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对申报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核查处理。

(三)强化责任追究。在申报职称评审过程中,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在审核环节上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审查工作将贯穿职称评审全过程,在任何评审环节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人员,经调查核实后对相关人员按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四)评审通过后相关手续办理。各送审单位收到县交通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通知后,到县交通运输局三楼304室领取《四川省职称申报评审表》,及时装入个人档案。根据省人社厅相关要求,不再办理纸质职称证书,实行电子职称证书。电子证书可通过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即可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打印。

八、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县交通运输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827-7239171

附件:1.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交规〔2023〕11号)

2.2026年度交通工程专业职称申报推荐数量核准表

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四川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1号)

4.任职期满考核表

5.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

6.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通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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