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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 2026 年度交通工程初级专业技术 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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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01
攀枝花市仁和区交通运输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交通工程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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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区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2026 年度初级和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仁和区2026 年度交通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凡在仁和辖区企事业单位(不含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下同)从事道路与桥梁(含隧道)工程中规划、勘察、设计、咨询审查、建设管理、工程施工、运营养护、科研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申报评审专业

    道路与桥梁(含隧道)工程技术。

      三、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诚实守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三)任现职以来,胜任本职工作,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未建立考核机制的民营企业,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四)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治安处罚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计入四川省交通工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4.在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负有技术责任或依法认定为主要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的,在事故调查期或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四)学历、资历条件

      1.技术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②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交通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③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交通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助理工程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②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交通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交通专业技术员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④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交通专业技术员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⑤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交通专业技术员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⑥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交通专业技术员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⑦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五)专业能力、业绩成果及其他要求详见《攀枝花市交通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攀交2023257 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

       四、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1.网上信息。个人申报包括学历信息、资历信息(取得现职称及聘任岗位情况)、工作经历、继续教育、考核情况及其他材料。申报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扫描(PDF 格式)上传职称评审系统。如不是原件,须由推荐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鲜章后扫描。

      2.纸质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评审不予通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善、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申报材料如下:

      ①《职称评审申报表》(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和盖章,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②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并由申报人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③身份证扫描件。若印证材料上的人员姓名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不符或曾经修改姓名的,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佐证依据材料。(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 A4 纸同一面上)

      ④学历信息。按要求填写取得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学位信息,上传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扫描件或学信网学历学位查验结果。

      ⑤现职称取得资格文件或证书扫描件。首次评审职称的,无需提供。有执业准入要求的,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继续教育扫描件。按照学历资历条件和年限要求提供《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证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⑦社保参保信息。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⑧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扫描件。个人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要求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及业务工作总结,业务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取得的成绩、成果。

      ⑨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包含交工验收证书、施工合同、专利等相关材料。

      ⑩年度考核情况扫描件。按照学历资历条件年限要求提供相应年度考核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

      ⑪单位推荐材料扫描件。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反映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学识水平、工作业绩、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等情况,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主要工作业绩,对应符合的具体申报条件,各单位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任职期满考核情况,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⑫公示情况。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业绩贡献进行公示,并在《职称评审申报表》的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基层单位意见"栏内签署详细推荐意见、注明公示情况及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⑬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时,提供由派驻纪检组出具的不影响申报职称评审的说明;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员申报时,提供由其所在单位出具的不影响申报职称评审的说明。

  (二)材料要求

       1.为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真实可靠,所在单位应对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对同意推荐者,单位应形成综合推荐材料(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继续教育情况、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贡献等,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公章),明确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须在《职称评审申报表》内签署意见。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

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 90 学时(1学时45 分钟),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60 学时。

      3.学历学籍材料要求。2001 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教育

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月及以上);2001 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 2001 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涉及基本条件学位条件

的申报人员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学位”https://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复印件。

       4.公示情况证明。申报者本人须做出职称申报个人诚信承诺,对提供的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推荐单位须诚信推荐,对推荐人员的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申报职称专业及层级、学习及培训经历、年度考核等情况认真审核,并按要求对以上内容及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和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公式中,推荐单位接到群众的反应金额举报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公布调查结果。公示结果为不通过的,本年度将无法继续参加职称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加盖单位鲜章的公示情况证明。

      5.社保缴纳证明。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提供在申报单位连续 6 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且与申报资格年限相一致的四川省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表,若涉及到劳务派遣导致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合同复印件。

   6.《职称评审申报表》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单位应对申报人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在《申报表》年度及任职考核情况推荐审查意见栏内签署详细推荐意见、注明公示情况及结果,加盖公章。

      7.申报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扫描(PDF 格式)上传至职称评审系统。所有复印件均需由推荐单位审核,注明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鲜章后扫描。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善、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五、申报审核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有关部门(单位)逐级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下载。网上申报审核按个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区交通运输局仁和区人社局评委会的流程进行(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申报职称,在劳动关系所在公司的注册地按程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入申报系统申报,申报评委会选择攀枝花市仁和区交通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未查询到个人工作单位的申报人须联系本单位进行

注册,否则无法申报。申报时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及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同时,确保申报信息和上传的有关附件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

      (二)单位审查推荐。申报人所在用人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对申报人员品德、能力、业绩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不得通过审核,并应告知其原因。用人单位审核工作完成后,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在职称信息系统中据实填写公示结果。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申报职称专业及层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和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应择优推荐并出具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应综述申报人工作表现、主要业绩贡献、所符合的职称评审条款和推荐理由,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将申报材料与有关附件材料原件一并报送仁和区交通运输局。用人单位在审核推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申报时限进行审核推荐,因错过职称信息系统审核推荐截止时间而导致申报人无法申报职称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三)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业绩成果、资格条件、推荐程序等。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时限。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1)非本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的。

      (2)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职称系列(专业)基本条件和职称评审委员会相关要求的。

      (3)不按规定时限、程序申报或报送的。

      (4)个人直接将申报材料提交至评委会的。

      (5)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6)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三)复核受理。仁和区交通运输局职称评委会办公室对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受理。

     (四)评审。由仁和区交通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评审包括:材料评审、答辩、召开初级职称评委会评审等程序。评审通过的初级职称申报材料报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五)公示、发文。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仁和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无问题的,由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同意取得初级职称任职资格、审核制作电子职称证书。

      六、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区人社局监督指导此次评审工作。监督电话:纪检监察机关0812-3989598,区人社局 0812-2910193

      七、申报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 9 1 9:00

   (二)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 9 30 18:00

   (三)区级有关单位(部门)逐级审核,初次提交至攀枝花市交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截止时间:20261014 18:00

   (四)攀枝花市交通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集中受理,个人补正资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 10 20 18:00

   (五)区级有关单位(部门)线上修改后,最终提交至攀枝花市交通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截止时间:202610 27 18:00

   (六)现场收件。现场收件截止时间为2026 10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七)申报地点:仁和区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服务中心 512 室,联系电话:0812-2912550

    特此通知。

攀枝花市仁和区交通运输局

2026 8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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