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蓬溪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6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片区教育督导组,局机关股室:
根据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6年度职 称评审计划的通知》(遂人社函〔2026〕49号)和遂宁市教育 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 我县做好2026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控制数的确定原则
推荐评审控制数确定原则。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结 合,坚持空岗推荐的原则,确定推荐评审控制数应着眼学校长远、 可持续发展,原则上不得全额使用空缺岗位数。学校已无空缺岗 位,不得下达推荐评审控制数。若学校有瞒报、虚报等行为,一 经查实,取消相关学校当年参加职称评审资格,并对相关人员进 行问责。
正高级教师推荐评审控制数。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厅专项下达,其推荐评审工作另文通知。
二、评审类别
( 一)正常晋升评审;
(二)在乡村中小学聘用累计满25周年且聘岗期间按照当 地互派轮岗实施办法到城镇中小学任教满3年的教师推荐评审;
(三)破格晋升评审。
三、推荐评审条件
(一)正常晋升推荐条件
推荐评审的条件,按照蓬溪县教育和体育局、蓬溪县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遂宁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 条件的通知》(蓬教函〔2021〕396号)和《关于印发遂宁市深 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遂教 体函〔2021〕143号)执行。具体条件如下。
1. 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的教师, 应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并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相 关规定。推荐学校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能职责,严格按照《遂宁 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遂宁市中等职业学校教 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 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 十项准则》等规定,对拟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人员的政治素质、 道德品质、师德修养、教学态度、教书育人、遵守法律法规、遵 守劳动纪律和学校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如实反映,并 上传2025年度师德年度评价考核表。如在推荐中弄虚作假, 一 经查实,取消申报人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将每个
申报人的“师德考核情况”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的相应栏中如实填写并上传近1年相应佐证。
2.教师资格和年度考核。参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和 岗位所需的身心条件、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 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教育教学工作量达到核定的 教师标准周课时量,兼职管理或教育辅助工作的教师,周课时量 不得低于教师周课时量的三分之二,其中校级干部不得低于三分 之一,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其任职年限连续 计算,年度考核有不确定等次、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 扣除当年度任职年限,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不合格 的,当年不得申报;参评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任现职以来必须有 一次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学历为大专及以下的教师参评高 级教师职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须2次以上)。职称 申报材料中,学校须出具申报人任现职或近5年来年度考核(年 度考核表以个人档案资料为准)及情况证明(年度考核结果通报 文件)。(凡表述有“以上”或“以下”的,均含本级,下同)。
3. 职称推荐评审满意度测评。学校应对参评人员师德师风、 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等方面的表现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一 般在全校教职员工中进行,有条件的学校可邀请师德师风监督 员、家长代表、社会人士参与测评,教师较多的学校可以在职(教) 代会范围内开展测评,测评结果须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 日。申报人员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满意率低于75%的,不得推
荐参评。职称申报材料中,学校须出具申报人民主推荐测评结果。
4. 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学校在组织教师自愿报名以后, 要与“满意度测评”同步进行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测评。综合 评价实行学生评价、同行评价、行政评价三票制,评价结果分为 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各等次的得票率以百分比 计。评价结果须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并如实填入职称 评审相关表册。职称申报材料中,学校须出具申报人“教育教学 质量综合评价”结果证明材料。
5.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要求。评聘一级教师以上职 务,要有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班主任、 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心理健康辅导员 及编制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核定职数内的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 干部等,下同)工作经历且考核“合格”以上,评聘高级教师职 务,还要求有从教以来5年以上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 且考核“合格”以上。申报材料须提供申报人符合规定年限要求 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及考核结果。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任现职以来获得校级以上表扬1次以上;所教班级家长或学生满 意度测评达75%以上,多形式开展家访工作(由本人提供经学校 确认的家校联系记载材料)。
6. 继续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普通话和教师职业技能。 2020年1月前教师每年应完成继续教育90学时(一类培训40 学时)以上和职业技能培训规定的任务,2020年1月以后,教
师每年完成继续教育100学时(一类培训40学时、二类培训60 学时;新教师在实习期内须完成继续教育120学时,其中一类培 训不得少于50学时)以上和职业技能培训规定的任务。按蓬教 函〔2021〕396号和遂教体函〔2021〕143号文件要求,教师继 续教育和职业能力须提供“二卡、六证”,即:近三年以来人社 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合格的学时登记卡(证)和教 育部门近三年继续教育培训年审合格的学时登记卡原件(二卡); 中学语文教师和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取得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 以上等级证书,其他教师应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一证),距退休年龄(以档案年龄为准)不足5年的,需取得 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需写承诺申请书);职业技能中的 简笔画、组织教育、教学技能达到四级、三笔字达到三级(初级 教师达四级)的等级证书(二、三、四、五证);取得中小学教 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2.0培训合格证(六证,按照市教育 局的培训计划还未进行2.0培训的教师需提供1.0培训结业证或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职称计算机、外 语水平考试不再作要求,学校对有关专业和岗位有相关要求的, 按学校的要求执行。普通话水平、教师职业技能等,按相关文件 规定执行。
中职专业课教师需取得非教师系列相关学科(专业)职称任 职资格,或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行业(企业)执业资格
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 证书等。
7.支教(生产实习)和农村学校工作经历。城区(指县级及 以上政府所在地,下同)中小学校教师评聘一级教师以上职务, 要有任现职以来1年以上或从教以来2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四 大片区”学校支教(从教)经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生产实习经 历按照遂教体函〔2021〕143号文件执行,工龄累计满30年和 距法定退休年龄(以档案年龄为准)不足5年的,经申请批准后 可不作支教要求。各校对每一个申报人员在农村学校工作或支 教、轮岗经历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并出具相应文件及佐证材料。
8.学历及任职年限。
晋升高级教师职务:具备博士学位,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 年以上;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在一级教师 岗位任教5年以上;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以下学段一级教 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晋升一级教师职务:具备博士学位,见习期满并在教师岗位 任教1年以上;具备硕士学位,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 上;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以下学段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 以上;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在小学以下学段二级教师岗位任 教5年以上。
晋升二级教师职务:具备硕士学位,见习期满并在教师岗位 任教1年以上;具备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见习期满并在教
师岗位任教1年以上;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以下学段三级 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在小学以下学 段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晋升三级教师职务: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以下教育教 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在小 学以下学段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9.中小学教师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在教育科研、教学业 绩等其他方面的条件按蓬溪县教育和体育局、蓬溪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遂宁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的通知》(蓬教函〔2021〕396号)和《关于印发遂宁市深化中 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遂教体函 〔2021〕14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申报人员应对照相关要 求在申报材料中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教 材等须提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知网、万方或维普官方网站 查询资料佐证)。
(1) 三级教师
①育人工作要求
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 生,具有班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青少年科技辅导员、 心理健康辅导员等思政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评审。
②教学工作要求
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
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教案设计规范,能够胜任所教学科的 教学工作。
③教研工作要求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初步了解教育教学研究 方法,撰写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总结交流材料1篇以上并在校 级以上教研会上交流或发表。
(2) 二级教师
①育人工作要求
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学生思政 教育工作,教育效果较好(具有班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 员、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心理健康辅导员等思政工作经历的同等 条件下优先申报评审)。
②教学工作要求
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 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 教案设计规范,能驾驭课堂教学,正确传授知识、培养技能,教 学效果好。具有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应用能力。任现职以来 上校级以上公开课1次以上。
③教研工作要求
初步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 实践。撰写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总结交流材料1篇以上并在校 级以上教研会上交流。
(3) 一级教师 教学工作:
①比较扎实地掌握所教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 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 比较丰富,专业知识技能较强。
②教案设计较科学,课堂驾驭能力较强,能结合教学开展课 外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和特长,教学效果好,在本校同学 科中处于前列。申报者须提供近学期听、备课记录。
③具有一定的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应用能力,承担校级 以上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专题讲座1次以上或承担县级以 上网课1次以上。
④任现职以来,还需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一是获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1次以上县级荣誉,村小(教学 点)教师获得1次以上片区荣誉。
二是担任县级以上名师工作室成员且考核优秀的。
三是担任校级以上教师培训主讲教师。
四是在县级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过自创的教育教学资源5 课时以上(其中至少1课时须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
⑤教研机构教研员(含电教机构人员)除满足上述第④项条 件外,任现职以来每年还需深入学校或县级以上网络平台听课、 评课80学时以上,承担县级以上网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 课、专题讲座1次以上。
教研工作要求:
①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 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②任现职以来,中小学教师至少有1项片区(城区学校和省 一、二级示范校1项县级)以上教研成果;教研机构教研员至少 有2项县级以上教研成果。
(4)高级教师 教学工作要求:
①坚持“五育”并举,教学质量好。
②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优 化教学方式,完善作业考试辅导,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 在本县同类学校同学科中处于前列。申报者须提供近学期听、备 课记录。
③教案设计科学,特色较鲜明,课堂驾驭能力较强,形成一 定的教学特色,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创新应用能 力,城区学校和省一、二级示范学校的教师承担县(市)级以上 网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2(1)次以上、农 村学校教师承担县级以上网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 讲座1次以上;村小(教学点)教师,承担片区示范课、公开课、 研究课或专题讲座1次以上或承担县级以上网课1次以上。
④任现职以来,获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1次以上市级以上荣 誉,或2次以上县级以上荣誉,或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一是担任县级以上名师工作室成员且考核优秀的。
二是担任县级以上教师培训主讲教师1次以上。
三是参加市级以上教学成果、优秀论文、优质课展评、技能 大赛等评审工作。
四是在市级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过自创的教育教学资源5 课时以上(其中至少1课时须获得市级一等奖以上)。
⑤教研机构教研员(含电教机构人员)除满足第④项条件外, 任现职以来还需每年深入学校或通过县级以上网络平台听课、评 课100学时以上,承担市级以上网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 或专题讲座1次以上。
教研工作要求:
①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 方法改进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 较突出的成绩。
②任现职以来,至少有1项(城区学校和省一、二级示范校 2项)县级以上教研成果,教研机构教研员至少有3项市级以上 教研成果。
10.指导培养年轻教师工作。评聘一级教师,在培养、指导
二、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被指导教师获校级以上表扬。评聘高级教师,在指导、培养2名 以上同学科一级以下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 出一定成绩,被指导教师获得县级以上表扬。
11. 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
按照《遂宁市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 方案》(遂教体函〔2021〕143号)规定的“遂宁市中等职业学 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执行。
(二)在乡村中小学聘用累计满25周年且聘岗期间按照当 地互派轮岗实施办法到城镇中小学任教满3年的教师推荐评审 中高级教师职称工作及要求
1. 政策依据。
①按照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九条措施〉的通 知》(遂人社办发〔2024〕1号,以下简称《九条措施》)精神, 在乡村中小学聘用累计任教满25年且聘岗期间按照当地互派轮 岗实施办法到城镇中小学任教满3年的教师,按规定通过中小学 副高级及以下教师职称评审后,首次可聘用到相应岗位层级最低 等级岗位,不占相应等级教师岗位数量。
②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 乡村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职称评聘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24〕56号)精神,截至《九条措施》施行之 日(2024年1月1日,下同),已经在乡村中小学聘用累计满 27年及以上的教师,可不要求到城镇中小学交流轮岗。上述教 师按规定通过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下教师评审后,首次可聘用到相
应岗位层级最低等级岗位,不占相应等级教师岗位数量。
截至《九条措施》施行之日,已经在乡村中小学聘用累计满 25年但不满27年的教师,应优先安排到城镇中小学交流轮岗, 具体交流轮岗时间由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结合城镇学校接收能力 和教师本人的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不低于1年。上述教师按规 定通过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下教师职称评审后,首次可聘用到相应 岗位层级最低等级岗位,不占相应等级教师岗位数量。
截至《九条措施》施行之日,在乡村中小学聘用累计不满 25年的教师,应严格按照《九条措施》相关规定执行。
2. 推荐条件。
推荐条件按照蓬教函〔2021〕396号和遂教体函〔2021〕143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除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条件进行审 查、考核的内容以外,还须重点审查申报人出生日期、参加工作 时间、教龄、学历等信息,提供申报人人事档案中关于出生日期、 参加工作时间、教龄(农村和城镇任教经历)等信息的关键材料 审核意见,并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 字盖章;严格审查申报人近5年任教情况及乡村、城镇任教主要 业绩,由学校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并签字盖章。
3. 推荐原则及程序。
①原则: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和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试行资格审核实名制。审核人员必须严 格按照规定政策和标准条件开展资格审核,不得故意放宽或收紧
政策和标准,或前后把握标准不一致。
②程序:本人自愿书面申请,并签订诚信申报承诺书;经单 位审查考核,按规定公示无异议后向县教育主管部门推荐。
(三)破格推荐评审
1.破格推荐评审高(一)级教师职务,仅针对不具备规定学 历或不具备规定任职年限的教师破格,须在所在单位空缺岗位控 制数内破格推荐,且由专家组单独审核评审破格业绩。
2.破格申报一级教师。
(1)师德高尚,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
①市厅级科学技术奖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优秀教 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的主研人员。
②国家优秀设计奖四等奖以上或省部级设计奖二等奖以上 项目的主要设计者。
③参编的教材或教学参考书经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在 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
④发表过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著,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 篇以上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
⑤研究成果或建议报告被市(州)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纳, 对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教育事业发展起到较大作用。
⑥获得与教育教学或教师职业直接相关的省部级以上荣誉 称号。
(2)师德高尚,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 具备下列条件之二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 一级教师:
①县级科学技术奖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优秀教学 成果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的主研人员。
②研究成果或建议报告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纳,对深化 改革、发展经济起到重要作用。
③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④获得与教育教学或教师职业直接相关的市级以上表扬奖 励。
3.破格申报高级教师。
(1)师德高尚,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
①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优秀教学 成果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的主研人员(设特等奖后获奖的, 为特等奖1项或一等奖2项的主研人员)。
②在教材建设中,主持编写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经省级以 上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并在全省或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
③获得“四川省特级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 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等与教育教学或教师职业直接相关 的省部级荣誉。
④参加省级以上教学技能大赛获前三名;或在省级以上教学
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学科最受欢迎课程资源排名前三名。
(2)师德高尚,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 具备下列条件之二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
①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 项的主研人员。
②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其成果转化在生产实践中取得重大经 济、社会效益。
③在教研、教改或发展新学科方面成绩显著,获省部级以上 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的主研人员(设特等奖后获奖的,为 一等奖1项的主研人员)。
④在教材建设中,参编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经省级以上教 材审查委员会审查,并在全省或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
⑤研究成果或重要建议、报告被市(州)以上党委、政府采 纳,对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 用。
⑥参加省级以上教学技能大赛获前六名;或在省级以上教学 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学科最受欢迎课程资源排名前六名。
⑦获得与教育教学或教师职业直接相关的省级以上荣誉。
(四)优先推荐
1.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四川省援藏 援彝干部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川组通〔2018〕9号)规定: 援彝援藏专业技术人才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的,在职称(岗位)晋升、申报各类专家称号等优先考虑;挂职 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的,可提前申报上一级专业技 术职务资格。其中,挂职地为六类区的提前一年半申报上一级专 业技术职务资格,挂职地为四、五类区的提前一年申报,挂职地 为二、三类区的提前半年申报。
2.根据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总 工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援彝干部人才工作期间有关待遇的通知》 (遂组通〔2019〕59号)规定:援彝干部人才中的专业技术人 才,援彝期满1年且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可 按规定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 在农村学校任教(含城区学校教师顶岗支教到农村学校) 3年以上以及由组织选派参加援外、援藏、援彝、援疆期满,其 间年度考核被评为一次以上优秀等次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 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聘。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推荐评审教师职务
(一)违反师德规范等相关规定受到处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在影响期内的;
(二)近五年来,在教育、教学、教研、评优、评职中,被 审查出或被举报经查实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学术、业绩、 经历,剽窃他人成果等的;
(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侦查的;受到组织处 理、党纪政务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四)近五年来所管辖学校出现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教师职 业道德、重大学校安全稳定责任事故和教学事故的校长(书记)、 分管领导及片区督导室主任及相关直接责任人;
(五)未直接从事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的;
(六)学校管理和办学水平差,近两年来在县年度评估考核 中,有1次排位在全县倒数第一的学校的校级领导;
(七)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 延迟1年申报。
五、职称评审方式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称评 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31号)和中共遂 宁市委办公室、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深化职 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遂委办发〔2018〕27号)精神, 教师职称评审主要采取材料审查和答辩(含答辩或说课)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参加相应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 的答辩。
1.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相关专业的二、三级教 师申报者。
2.破格申报教师职称的。
3.申报高级、一级教师职称的。
4.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的。
5. 享受基层、援藏援彝、“四大片区”以及脱贫攻坚政策的。
6.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当年新增要求应答辩 的。
7. 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学科专业组认为应当进行答辩的。
(二)在其他申报评审二、三级职称的教师中,原则上按 10%的比例随机抽取答辩。
(三)答辩的内容重点是了解其掌握所任教学科、专业的专 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实践操作以及本专业领域的 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与评审同时进行。答辩的时间、地点另 行通知。
凡应参加答辩而未参加答辩或答辩不合格者,评委会不得评 审通过其任职资格。
六、评审材料要求
(一)实行全员网上申报。
2026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依托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网址: http: //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 实行全 程网办。
1. 单位注册。注册单位应明确专人作为单位账号管理员,真 实、完整、准确填写所需信息。
2. 上级单位审核。单位注册完毕后,由属地人社部门或教育 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申报人注册。
3. 申报人注册。申报人注册时的社保信息即为个人登录账户
信息,填写信息应认真仔细核对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等信息, 确保准确无误,注册后不可更改;具体申报时间以网上发布的通 知为准。
4.填报申报信息。申报人须认真阅读职称评审委员会发布的 评审工作通知和评审标准等文件,按照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申报 材料。申报人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须真实、准确、合法、有 效,上传的所有材料须清晰、完整、规范。申报人须对本人填报 的内容、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作出相应承诺。因申报人 个人信息填写错误、资料漏报、未按规定渠道和时间节点提交资 料、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申报者本人承担。个人 申报预计在今年9月中旬正式启动。
(5)修改申报信息。个人申报信息上报后,如发现存在信 息漏填、误填,在规定时限内可“自主撤回”,修改信息后可再 次上报。
申报人同一年度不得申报2个及以上不同系列(专业)职称, 不得既申报评审又申报初定职称。同一单位同一系列(专业)不 能多头申报。
(二)单位推荐。各学校推荐评审高、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 格,应严格控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数 和下达控制数限额内,在报送申报材料时,须提交最新的人员聘 用结果审批表原件(签字盖公章扫描件);各校对申报人员的品 德、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必须严格按照申报时限进
行推荐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不得通过审核。各校申 报人员需提供经档案专审认定的《干部任免审批表》。
(三)申报人的“师德考核情况”“班主任和做学生思想政 治工作的情况和业绩” “支教(生产实习)经历的情况”“民主 推荐测评满意率”“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情况”“个人业绩贡 献”“所教班级家长或学生满意度测评”须在《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评审表》相应栏中如实填写并上传近1年相应佐证(其他 年份资料根据需要备查)。
(四)校级干部申报职称评审,应提供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 合格证书和近五年参加能力提升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五)申报人学历需提供全日制学历、最高学历证书。
(六)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 奖励、免试年龄等)的有效时间为个人向学校(单位)提交申报 材料截止时间,聘任年限时间可计算至2026年12月31日,免 试年龄须提供相关审批资料。
(七)所有提交的文字材料(复印件除外)均采用打印形式 (不用手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须从网上下载 打印,其余资料均上传职称评审平台。
(八)上传材料中证书(卡)、论文、文件(须提供完整文 件)、表册等原件、复印件(须签字盖章,并注明“原件已审, 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等,由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查,并在网上签具审核意见,市教育局将对申
报材料原件进行复核。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 合评审条件;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3.不符合填写规范;4.不按 规定时间、程序上传系统;5.未经公示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6. 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凡因材料不完善、不规范影响评审工作的,责任自负。评审 期间一律不接收补充材料,评委会也不予评审。
(九)凡评审通过者和未通过者,其申报材料(除原件外) 一律不退,通过者的评审表从职称评审系统打印出来盖章后统一 进入个人档案,其他材料由评委会办公室统一销毁,请妥善保存 原始材料。
七、评审、答辩(说课)费
(一)正高级教师的评审费和答辩费,由市教育局根据省教 育厅安排适时通知参评教师办理。
(二)高级及以下教师评审、答辩费收费标准按照川发改价 格〔2017〕472号文件执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 标准分别是:高级职务每人次320元(其中含答辩费80元), 一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二、三级职务 每人次100元。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职称评审工作业务培训和廉政警示教育
各校应广泛宣传职称评审政策,在职称评审工作中严格按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关于转发《四
川省职称评审工作操作规程(2025年版)》的通知(遂人社函 〔2025〕513号)等开展职称评聘工作,规范程序,完善诚信体 系建设,健全职称评审工作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干部管理,选优 配强职称工作业务骨干,加强职称评审工作业务培训和廉政警示 教育,进一步增强职称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有效提 升职称工作人员政策水平、业务本领和服务意识。对违纪违法违 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应对、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及时 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问题线索。
(二)公开推荐评审程序
1. 岗位情况公开。各学校须通过校园网、校务公开栏、召开 教职工大会等形式,公开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主管 部门批准的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岗位空缺等情况。
2.程序条件公开。各学校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省、市职称 评审政策和学校职称评价方案,学校职称评价方案须教代会通过 并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各学校要公开上级下达的推荐评审控制 数、职称申报条件、程序以及时间要求。
3. 业绩公开。申报人的“个人业绩贡献”应在所在学校公示 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 申报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和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等, 公示情况及结果须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所在单 位推荐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 申报……x 级职称资格条件,同意推荐”。
4.推荐结果公开。学校校内量化考核推荐结果在校内公示不 少于5个工作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将通过门户网站对推荐评 审控制数、推荐人选情况、评审结果等进行全程公示。
(三)严格职称评审工作纪律
1.压实工作责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对教师 职称评审工作进行严格督促检查,在数据填报、方案申报、人员 推荐、评审、聘任等环节中严格落实“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 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 责任。凡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推荐人选,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已 经评审通过的,取消其任职资格。未按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的学 校,教育主管部门要追究校长责任,同时取消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和相关责任人今、明两年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严格申报材料要求和时间。申报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确 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虚报条件、伪造证书和文件及其他材料、 跨学校或学段虚报职称、编内教师以编外教师身份参评等弄虚作 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已取得职称的取消其所得职 称,且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同时被取消名额不再递补推 荐其他人选。各学校要切实履职,严把审查关,重点审核个人申 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对协助或包庇教师弄虚作假的学校, 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取消该学校下一年度职称 申报资格。
按照要求,今年继续实行全员线上申报,各校要合理安排申 报时间,线上申报工作应在纸质材料(评审表、简表、 一览表、 材料审查表、各类汇总表等)报送之前完成,纸质材料报送和审 查原件的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各校要加强对申报人员和工作人员 的培训,熟练运用申报系统,准确把握申报时间,确保申报工作 顺利实施。
3.严格编外教师参评要求。民办学校编外教师、公办学校经 批准自聘的编外教师评审三级、二级、一级、高级教师职称申报 参照公立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基本条件执行,推荐评审条件、程序 等要求与在编教师同等对待。推荐编外教师参评教师职务任职资 格,须提供截至申报前一月的近三年“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如 违规将在编教师作为编外教师推荐参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的,取消相关教师任职资格且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参评。
4. 严格教师评审要求。教师职称评审结束后,市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将组建联合检查组到各县学校现场抽查。
九、2026年评审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推荐控制数、纸质材 料报送和审查原件的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蓬溪县教育局
2026 年 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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