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环境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人才绿色通道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达市环函〔2026〕89号
关于开展2026年度环境工程中(初)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人才绿色通道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市级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
现就做好2026年度全市环境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及范围
(一)申报对象。全市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范围。市本级中(初)级职称由达州市环境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环境工程中评委”)负责评审。各县(市、区),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初级职称及其他符合委托评审条件申报环境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委托市环境工程中评委开展评审。委托评审,须有相应职称工作机构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二、评审专业
环境工程职称专业分4个子专业,分别是: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科研、环境管理。
三、申报评审条件
环境工程职称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环规〔2022〕6号)文件执行(以下简称“基本条件”)。
四、申报评审方式及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报推荐,操作手册在系统首页下载。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按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填报,评审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方式。信息填报后,提交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员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公示结果证明,并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系统。
(三)部门审核。
1.市级各主管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单位推荐的申报材料要严格审核,重点核实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时效性,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提交上报环境工程中评委。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注明原因。
2.县(市、区)符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当地职改部门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提交上报环境工程中评委。
3.符合委托评审条件的申报人员,须由相应职称工作机构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并出具委托评审函提交上报环境工程中评委。
(四)复核受理。由市生态环境局职称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主要审核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
(五)报送。复审通过后,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逐级报送。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由各单位审核后直接报送,各县(市、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由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统一报送;市级部门(单位)所属单位由市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中央、省在达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符合委托评审条件申报环境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由驻达一级单位统一报送,并在系统中上传由相应职称工作机构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各送审单位(主管部门)须填写《2026年申报环境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名册》,一并报送。
(六)评审。市环境工程中评委对材料进行审阅评议。
(七)答辩。根据相关规定,实行全员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八)确认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在系统中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初级职称任职资格文件;中级职称经市环境工程中评委报送达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后印发中级职称任职资格文件;委托评审通过人员,由市环境工程中评委在系统中转交委托单位办理任职资格文件和电子证书。
(九)办理相关手续。送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1个月内,到市生态环境局领回评审通过人员的《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按要求装入个人档案。
五、申报受理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9月10日9:00。
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17:00。
各主管部门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7:00。
个人补正材料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7:00。
各主管部门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17:00。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17:00。
报送地址:达川区南滨路二段309号达州市生态环境局12楼人事科。
政策咨询电话:0818-2180997,15082871222,15892954703。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学习培训经历(继续教育)、工作经历、学术技术成果及荣誉、业绩、年度考核、公示、推荐意见、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等。
(二)纸质材料。
1.《2026年申报环境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册》由送审单位(主管部门)汇总填写加盖公章后报送纸质件1份及电子版。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系统自动生成)纸质件一式2份,用A4纸双面打印并胶装成册。
七、纪律要求
(一)严格审核把关。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申报、推荐工作。在受理职称申报的过程中,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职称申报规定和条件认真核实相关情况;要确保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单位审查人要对申报人员材料的原件进行严格审核,谁审核谁负责。
(二)严守申报纪律。申报人员应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肃、慎重地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在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以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的职称资格及证书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记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通报并抄送其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将依法查处。对未认真履行审核推荐职责,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的用人单位进行约谈或通报,通报抄送其主管部门。对协助造假的企业或机构,按规定列入违规失信“黑名单”。
八、注意事项及说明
(一)评审材料要求。
1.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计算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论文、著作、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等资料的取得时间截止到2026年10月10日。
2.个人思想工作总结: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不少于3000字,由本人手写签名确认。
3.2001年以来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需申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8年以来取得的学位,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4.社保证明材料。申报人员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出具近6个月(2026年3月—8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对于在此期间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工作经历须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时间不能间断。若因为集团管理需要涉及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中人员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需总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总公司和相关单位的公章;若涉及劳务派遣导致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用工单位同意推荐报送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合同复印件。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材料: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需完整提供)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需完整提供)等资料(提供其中两个即可)。
6.继续教育材料。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需参加继续教育,申报人员需提供2023-2025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其中专业知识60学时,公需科目30学时。
7.年度考核材料。需提供2022-2025年度考核表。未建立年度考核机制的非公企业,由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8.根据《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职称申报评审中涉及论文专著等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职称申报人所提交的论文专著等材料由用人单位在知网、万方和维普数据库(三选一)进行查重,总文字复制比不得高于30%,并提交查重检测报告,以及收录网站检索证明。查询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备案信息;(2)通过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的收录情况对比;(3)通过期刊的官方网站进行比对;(4)结合个人论文发表渠道等进行核验;(5)通过官方出版社查询专著。重点查验是否存在假刊、套刊、论文抄袭等弄虚作假行为,并按要求填报《2026年度达州市环境工程系列(专业)职称评审论文专著核查情况表》(附件4)。
9.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申报人员专业工作经历应从毕业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不能间断,如待业则如实填写。附件应提供社保参保证明、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登记表等,每段工作经历时间应与提供的附件时间一致。
10.享受政策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享受政策倾斜人员提供。符合《达州市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管理办法(试行)》申报人员,首先在“是否满足政策倾斜条件”栏选“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主要依据,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审核原件,所有材料每页需加盖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申报评审材料须按要求逐级报送、审查核实,材料审查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材料负责。
12.上传系统材料尽量用彩色扫描件上传,上传扫描件必须清晰、完整。报送纸质材料务必与系统申报信息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二)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三)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每年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四)经评委会评审通过的《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要装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审资格确认的重要基础资料。各主管部门应按通知要求,及时领回归档。
(五)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报送材料时,参加中评人员需缴纳评审费200元/人(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评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00元/人。
附件:1.2026年申报环境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名册
2.个人业绩贡献公示及公示结果证明材料
3.诚信承诺
4.2026年度达州市环境工程系列(专业)职称评审论文专著核查情况表
5.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6.《达州市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
道管理办法(试行)》
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5日
附件1
2026年申报环境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名册
填报单位(签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工 作 单 位 |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参加工作时间 | 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 | 现从事 专业 | 现职称资格 | 现聘任职务 | 申报职称专业 | 申报职 称层级 | 备注 | ||
资格名称 | 取得时间 | 职务名称 | 聘任时间 | |||||||||||
说明:1.本表由主管部门填报。2.请按表格内容及要求填写,不能错填、漏填,没有的项请注明“无”。3.电子档与盖章纸质件一并报送。
附件2-1
关于XXX同志个人业绩贡献公示(内容)
(单位公示用)
1.申报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何时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年度考核情况。
2.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业绩贡献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及职业道德、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获奖情况、专利证书、鉴定验收项目、论文(公开发表的需注明刊物期数)、著作、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如系合作取得的业绩贡献,应注明本人排名、承担的内容、份额和所起作用。
现该同志拟申报XX(专业)XX(层级)。职工群众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或当面反映、举报。
监督电话:
1. XXXXX(市、县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单位职改部门)
2. XXXXX(单位职称管理部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2
关于XXX同志个人业绩贡献公示证明(格式)
(申报材料用)
XXX同志(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学专业、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何时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情况、年度考核情况),申报XX(专业)XX(层级),其业绩及拟申报资格在本单位范围内,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公示5个工作日,未收到任何反对或不同意意见。
XXXXXXXX(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诚 信 承 诺
申报人员 |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请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本人已通读有关评审文件,对评审条件已充分理解,认为本人所具有的资历水平和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已达到或超过相关评审条件要求。本人郑重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伪造、剽窃等弄虚作假行为,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自觉服从评审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自愿交纳相关评审费用,诚恳接受评审结果。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申报人所在单位 |
同志申报评审 ,按照规定程序,在我单位进行材料初审符合要求,其业绩及拟申报资格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无异议,同意推荐。 联系电话: 负责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2026年度达州市环境工程系列(专业)职称评审论文专著核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电话: 填报时间:年 月 日
序号 | 申报人姓名 | 申报专业 | 申请层级 | 期刊名(专著出版社) | 刊号 |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备案情况 | 论文题目(专著名称) | 核查情况 | 核查结果 (合格/不合格) | 备注 |
县级行业主管审核意见(并盖章): 审核人签字: 时间: | 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并盖章): 审核人签字: 时间: | |||||||||
说明:1.申报人为第一责任,申报单位为审核主体责任;2.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对申报人提供的论文或发表的其他作品进行核查,主要核查期刊是否正规、所发表的作品是否“三网”可查、查询结果是否与申报人所提供的纸质期刊保持一致、申报人提供的纸质期刊是否为套刊等;3.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核查情况表》,由核查人签字、申报单位盖章并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后,方可在系统中提交上级单位;4.对核查不合格的申报人,取消当年度申报资格;5.申报单位弄虚作假,或为申报人作假提供便利的,由评委会公开通报,并责令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理;6.申报人明知不符合申报条件,串通职称评审工作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
附件5
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破格类型:□学历□资历□任职年限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日 | |||
身份证号码 | |||||
工作单位 | 职 务 | ||||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含个人所有全日制和在职教育) | |||||
现职称及获得 时间 | 拟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 | ||||
符合破格条件情况及佐证材料名称 | 符合《四川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第()条第()款,条款具体内容: 佐证材料名称: | ||||
对照破格条件,任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取得的主要业绩 | |||||
所在单位意见 |
经审核,XX同志符合破格条件。同意推荐破格申报。
(盖 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或市级主管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①凡申请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均需填写此表;
②申请人需提供个人破格的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6
《达州市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绿色通道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促进产业链、人才链高度融合,充分激发和释放达州市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审导向。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以下简称“绿色通道”),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注重业内、社会和市场认可,不拘一格培养、选拔人才。
第三条 企业范围。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属于达州市评审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自主创新能力强、专业化水平高,符合本办法申报条件的民营企业。
第四条 评审专业。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和达州市相应评委会设置情况,评审专业主要包括:制药、机械、能源电力、电子信息、冶金、化学、煤矿(矿山)、地质勘查、国土、测绘、建设、交通、林业和草原、水利电力、市场技术监督、环境、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网信等专业及其子专业,具体专业目录以申报时公布的最新目录为准(附件1)。其他未涉及的职称系列(专业)不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 评审层级。本办法只受理中级职称评审,符合优秀青年人才、特殊人才认定等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申报条件的,按程序向上级部门推荐申报。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六条 申报人参评的职称系列(专业)应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一致或相近,且能力、业绩须达到对应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要求的评价标准。同时,申报人需提供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以来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证明。
第七条 本条款适用于企业技术负责人(含分管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申报:企业和个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申报人可不受原职称资格、学历、资历、工作年限、继续教育等限制,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一)企业应当是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瞪羚”企业、种子独角兽企业、制造业“贡嘎培优”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2.国省级绿色工厂、节能领跑者、水效领跑者、节能降碳标杆企业、节水型企业。
3.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国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创新站。
4.国省级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工业质量标杆企业。
5.企业建设有省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平台: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新兴)产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专业技术研发中心、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中试平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高端智库等。
6.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国家“数字领航”企业、四川省制造业领航培育企业、四川省企业100强、四川省民营企业100强、四川省民营企业100强(分行业)、四川省科技创新领军企业等。
7.属于支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战略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或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并获得国、省有关部门认定(如荣获国、省级科技奖励、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遴选培育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主要承建单位等)。
8.荣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企业。
(二)个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担任所在企业分管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或主要技术负责人(首席技术官、首席科学家、首席研究员、技术总监、研发总监、项目总监、工程总监等)1年以上。
(2)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截止申报前一个月已在所在企业连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2个月以上。
(3)所在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署名推荐(附件2)。
第八条 本条款适用于企业符合条件的所有工程技术人员申报:企业和个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属本人首次申报职称且符合相应学历、资历要求的(附件3),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一)企业至少具备第七条或下列条件之一的,每年度可择优推荐人员申报:
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型中小企业、科技型企业孵化器、中试平台等。
(二)个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所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截止申报前一个月已在所在企业连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2个月以上。
3.所在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署名推荐。
第九条 国家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行业,应先取得对应从业资格证书后才可按本办法申请职称评审。
第十条 民营企业因被取消称号或复审复核未通过等原因不再具备第七条、第八条所规定条件的,不再具备举荐权。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
(一)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在影响(处罚)期内的。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三)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事故调查期或影响(处罚)期内的。
(四)已按本办法申报评审且取得职称的。
(五)已取得“以考代评”职业资格证书,依据第八条申报的。
(六)同一年度已申报职称初定或正常评审的。
(七)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办理弹性延迟退休或延长退休年龄的除外)。
(八)其他政策规定不得申报的情形。
第三章 申报评审
第十二条 申报人原则通过劳动关系所在企业申报职称,被派驻外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在派驻地申报,申报要求按照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绿色通道”依托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开设,实行全程网办。除需存入个人档案的《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外,不收取任何纸质资料。原则每年集中受理申报1次,与相关系列(专业)年度职称评审活动同步进行。
第十四条 通过“绿色通道”申报职称的人员,其申请、推荐、审核、评审、公示、核准等环节与正常职称评审程序、要求一致,均需参加答辩。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民营企业要严格对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规范内部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严肃职称评审纪律,确保推荐人员水平。建立职称申报举荐责任制,对举荐工作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发现,取消企业职称举荐资格。
第十六条 申报人对本人行为负责,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技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律撤销职称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2年。实施过程中,国家、省、市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办法中未提及的情形,按现行职称工作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工程技术职称专业目录(实时更新)
2.业绩证明(样式)
3.申报要求说明
附件1
工程技术职称专业目录(实时更新)
职称系列 | 评审专业 | 子专业 | 主管部门 |
工程技术 人员 | 制药工程 | 医药产品生产工艺设计、产品检验、技术指导 | 市经济和 信息化局 |
机械工程 | 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机械仪表、设备工程、车辆工程 | ||
能源电力工程 | 热能动力工程、新能源发电技术、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
电子信息工程 | 电子信息、通信装备与系统、广播视听及家用电子技术产品 、电子系统工程、电子专用设备 、电子仪器与测量、电子元器件、广播中心工程 、电视中心工程、广播电视覆盖工程、电影工程、电子工艺工程 | ||
冶金工程 | 冶金工程、有色金属矿冶工程、冶金机械 | ||
化学工程 | 化工工艺、化工机械、化工仪表及自动化 | ||
煤矿工程 (矿山工程) | 采矿业、矿建、地质测量、矿山通风、选矿、矿山机电、矿山火工 | ||
地质勘查工程 | 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专业、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与治理专业、地球物理勘查及遥感专业、地球化学勘查专业、岩土钻掘工程专业、地质实验测试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国土工程 | 国土空间规划、国土整治、自然资源资产调查与信息 | ||
测绘工程 | 大地测量与卫星定位、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不动产测绘 | ||
建设工程 | 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建筑美术设计、城乡建设规划、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房屋建筑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白蚁防治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暖通空调工程 、机械设备安装、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景观园林工程、环境卫生工程、建筑材料、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 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 |
工程技术 人员 | 交通工程 | 道路与桥梁(含隧道)工程技术、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铁路(含轨道)工程技术、交通运载装备与物流工程技术 | 市交通 运输局 |
林业和草原 工程 | 林业、草业、湿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水土保持、园林景观、数字林草、木(竹)材加工 、林产化工、森林采运 | 市林业局 | |
水利电力工程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工程管理、水利水电金属结构工程、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工程 、电力系统及自动化、电力运行、机电设备安装、电力建设与管理 | 市水务局 | |
市场技术监督 工程 | 计量测试 、危险化学品鉴定、食品质量检验检查、特种设备检验、纤维及制品质量检验 、标准化研究、质量管理与审核、产(商)品质量检验检测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环境工程 | 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科研、环境管理 | 市生态 环境局 | |
大数据与人工 智能工程 | 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数字化管理、数据安全、数字媒体技术 | 市数据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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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业绩证明(样式)
达州市工程系列xx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本公司是经xx(认定机构)认定的xx企业(按照第七条、第八条企业具备的条件罗列),xx(姓名)同志为本公司技术核心人员,从事xx(岗位)专业技术工作xx年,在xx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如下业绩:
xx(成果、专利、承担项目、取得效益等)。
xx同志拟申报达州市工程系列xx专业中级职称。按照规定,特此证明。
董事长/总经理(手签):
董事长/总经理联系电话:
董事长/总经理电子邮箱: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申报要求说明
一、职称要求说明
依据第七条申报的,对申报人前期职称、学历、资历等均无要求,符合条件即可推荐申报。
依据第八条申报的,申报人前期不能取得任何职称,已取得其他系列(专业)职称或取得“以考代评”(即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安全、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职业资格证书的均不能申报。
二、学历、资历认定说明
第八条中“符合相应学历、资历要求”,具体认定如下: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从事与申报职称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与申报职称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三)具备硕士学历,从事与申报职称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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