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幼儿园、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小学教师职称有关政策文件,现将2026年教师初定、初评、确认及晋升初级职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一、人员范围 1.2025年新招聘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见习(试用)一年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教师。 2. 2025年新招聘已在外地取得初级职称资格的教师。 3. 按规定条件可以晋升二级教师的三级教师。 4.参照执行的特岗教师。 二、有关政策 初定、初评、确认及晋升教师初级职称一律按川教〔2020〕85号、德教〔2021〕42号文件有关政策执行。 1.新招聘的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教师见习(试用)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可以初定为二级教师;新招聘的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教师见习(试用)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初评为二级教师。 2.全日制毕业新招聘教师见习(试用)一年期满考核合格,本科生初定二级教师,大专生在初中及以下岗位初定三级教师;非全日制毕业新招聘教师见习(试用)一年期满考核合格,本科生初评二级教师,大专生在初中及以下岗位初评三级教师。 3.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实际任教学科不一致的初评(评审)相应职称。 4.新招聘已在外地取得初级职称任职资格尚未在我区确认的教师按原职称资格确认任职资格。 5.具备大专学历,在初中及以下学段三级教师岗位任教两年及以上可以晋升二级教师。 6.按照“县管校聘”相关规定,区教发中心派遣的教师占任教学校的岗位(教发中心有编无岗,所有岗位均设在学校),在任教学校进行职称评审。 7.特岗教师参照以上政策办法执行。 三、申报程序 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初定和评审职称须申报人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网址:103.203.218.251:8081/zcpsqd),然后报所在单位审核,再报主管部门审核,最后报人社职改部门审核,人社审核无问题后申报人再从系统打印纸质材料。(特别提醒:属于初定的老师在系统内一定选择初定,属于评审的老师一定选择评审。) 四、报送材料 1.初定职称打印《初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表》一式一份(“所在部门考核鉴定意见” 栏学校填写);招聘时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打(复)印各一份。 2.初评职称和三级教师晋升二级教师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其余材料按《德阳市罗江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复印装订成册。 3.确认初级职称填报《企事业单位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三份;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4.《拟初定(评)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花名册》正式教师、特岗教师均按初定、初评、晋升的顺序分开填报(确认不填本花名册),只报电子文本,信息必须准确。 5.教发中心派遣教师的初定、初评、确认及晋升初级职称材料由学校填报,学校和教发中心在同一栏签字盖章后报批;封面“单位”填派遣学校全称(教师发展中心派遣)。 6.初定表、评审表及确认表均用A4纸双面打印,初定表、评审表左侧装订成册。 7.所有复印件均需审核人审核后签“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审核人签名,然后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送时间 9月15、16日两天在教体局721办公室集中收取所有材料。 附件:1.四川省初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表(在系统打印) 2.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在系统打印) 3.德阳市罗江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 4.拟初定(评)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花名册 5.企事业单位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6.申报评审职称诚信承诺书 7.社保不一致的证明 8.工作考核证明(上传系统用于:考核情况) 9.公示结果证明(上传系统用于公示附件中与公示远近图片一起上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