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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洛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系列初、中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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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25
甘洛县农业农村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
职称分类: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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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洛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各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局直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省、州职称资格评审工作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经县人社局同意,现将 2026 年度甘洛县农业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和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全县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农业技术员、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职务资格评审申报相关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审查推荐、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三)同一年度内,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报 2 个以上不同系列(专业)同级别职称。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需符合《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川农规2023〕]2 相关要求。申报人员任现职称时间、工作时间的截止时间为 2026  12  31 日。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奖励、学历学位、专利成果、业绩资料、工作总结、方案、调研报告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系统申报起始日。

(二)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评价标准。申报职称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评价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确保所推荐的申报人员为群众满意、职工认可,品德、能力、业绩均较为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干部群众意见大、业绩不实、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差的申报人员,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应不予推荐申报。

(三)资历年限

申报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技术员: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 1 年,经考察合格。

2.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 1 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 2 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 4 年。通过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可视同具备助理兽医师职称。

3.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助理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 2 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 4 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 5 年。

(四)能力与业绩要求

申报人员能力与业绩要求及破格条件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 号)文件执行。

1.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农业技术员或农户的能力。

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向群众传授本专业技术知识,进行一般性技术指导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3.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 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理念、新方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够结合农业农村生产情况,解决较为复杂的实际问题。

3)具有指导本专业助理级职称技术人员或科技示范户、种养大户的能力。

4)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与农业农村科研或推广项目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 三农”重大课题研究等工作,成绩突出。

②参与行业发展规划编制、政策法规制(修)订、技术标准和规程制(修)订、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技术咨询报告撰写、技术培训教材编写等。

③能够结合农业农村生产实际制定技术工作规划、计划,并参与推广先进技术、科研成果,在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做出成绩。

申报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论文、论著、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五)为防止业绩、学术不端行为,申报人员需就提交的所有材料作真实性承诺并承担相应业绩造假责任。所提交的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应符合《关于做好职称申报评审中涉及论文专著等核查工作的提示函》的要求。无论是否公开发表,论文均应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查重并提供有效查重报告已发表的论文,查重对比截止时间为发表的前一 ,重复率不得高于30%。查询查重证明材料,由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提供,附在论文专著之后一并上传报送。

(六)基层倾斜政策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工作成效显著被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为优秀的,可提前 1 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对在州内连续工作 4 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任职年限可放宽 1 年(同时符合以上两项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累计计算,不重复计算,不重复享受)。

(七)继续教育。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 25 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近年学时材料;参加工作不足 5 年的以实际参加工作,且符合申报要求的年限为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每年度 30 学时,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每年度 60 学时。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人员,不予受理。

(八)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可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书面说明。

(九)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每出现 1 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处罚)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涉及重大案件尚未定案或正在接受纪委监委、组织、司法等调查的,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成果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全流程实行 即审即退”“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同时按相关规定纳入诚信记录。

2026 年起,人社部门对职称评审结果均实行后置审核。对评审结果确认过程中,发现申报资格存疑或材料缺失的,进行 审即退”,如有申报资格、条件不符合评审要求的不予确认通过(即使答辩评审通过,人社审核存在问题的也将不予通过);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十)申报职称前,用人单位要通过申报人员述职、民主测评推荐等评价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确保所推荐的申报人员为群众满意、职工认可,品德、能力、业绩均较为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干部群众意见大、业绩不实、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差的申报人员,用人单位应不予推荐申报。

三、申报专业

申报人员应重点根据本人所在单位性质和主要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慎重规范选择申报专业。农业技术人员职称根据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分为 3 个专业类别:农艺专业、畜牧专业、兽医专业。

(一)农艺专业。包括从事农学、园艺(含蚕桑)、植保、土肥、农业综合(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技教育、农业信 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农村政策研究等)、

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水产等)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

(二)畜牧专业。包括从事畜牧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

(三)兽医专业。包括从事兽医(含中兽医)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

四、申报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个人网上自主申报,系统网上逐级审核,综合评审的方式 ,个人及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办理。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流程

符合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可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个人登录模块进行注册登录, 申报人员应按照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及佐证资料同时,申报人员须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申报人员填写后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

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编制及岗位)审核推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受理程序进行。

具体流程如下: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复核推荐、申报受理、组织评审、结果公示、审核确认及办理相关手续。

(二)时间安排

1. 网上初次 申报 时间2026  8 月 25 日  9 月 13 日18:00 逾期不得补报

2.各级单位审核通过后初次提交至县农业农村局截止时2026  9  16 日 18:00.

3.县农业农村局初次提交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截止时间 2026  9  20  18:00.

4.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初次提交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9  24 日 18:00。

5.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 10  10 日 18:00。6.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  10  13 日18:00.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各申报人员及单位要充分考虑审核时间,公示等环节所需时间,应尽早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申报提交材料时间节点必须为各环节各部门单位预留有效工作时间,严禁掐点卡点申报,掐点卡点申报人员导致的相关后果责任自负。避免因系统时间截止无法完成相关环节审核等因素影响申报评审。

各时间节点以系统最终核准发布的时间为准。

纸质材料报送网上资料审核通过后再提交与网上系统提交完全一致的个人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  10  16 18:00,逾期不予受理。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系统导出)、推荐函(模板参考附件 1)、《申报评审农业系列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附件 2)、业绩证明纸质材料( 报人每人装订本,封面、封底用白色 A4 亚光纸胶装。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份。综合申报材料 1  需另行分册装订,提供内容应与系统内上传资料完全一致,不得另加附页,加盖骑缝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在县农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接收个人申报资料后从申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二)业绩证明材料只提供“任现职(或转评)以来业务工作总结、业绩成果、论文论著”三部分内容,且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

相关业绩资料,个人作真实性承诺,同时由所在单位(编制及业务岗位所在单位共同审核共同签章)负责人及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及以上人员作真实性审核签字盖章确认,需明确签署:“经审核,****事项(或论著、方案等)由****人(主持或参加或独立主笔撰写等) , 审核人、审核时间、审核结论要素明确。

复印的证书类材料资料注明,必须明确签署:“经审核,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原件存于****处” 审核人、审核时间、审核结论要素明确。所在单位(编制及岗位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业绩证明材料封面及目录参考附件 3,相关材料原样扫描按照相关要求签字盖章后电子版一并报送。

(三)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材料不合格或超过截止时间报送的不予受理。其他相关要求请参考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 1)。

附件:1. × × ×(单位)关于推荐× × ×等 ×名同志申报2026 年度农业系列职称资格评审函(所在单位模板)

2.申报评审农业系列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

3.业绩证明材料封面及目录(个人模板)

甘洛县农业农村局

2026  8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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