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林业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区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巴中市巴州区林业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区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经商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局决定开展2026年度全区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及对象
(一)评审机构。巴中市巴州区林业局(以下简称区林业局)组建巴中市巴州区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承担全区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职称评审工作。中评委办公室(以下简称中评办)设在区林业局人事股,负责评审工作的材料审核、业务咨询、日常服务等具体工作。
(二)评审对象。在我区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工作,且符合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
林业、草业、湿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水土保持、园林景观、数字林草、木(竹)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采运等10个专业。
三、评审条件
(一)严格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林规发〔2023〕3号,以下简称《评审基本条件》)规定执行。
(二)本单位取得中级职称人数不超过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150%的可正常推荐申报,但申报人数和已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人数之和不得突破该层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150%。
(三)本单位取得中级职称人数已超过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150%的单位,采取“退二进一”(退出人员为已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退出截止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方式择优推荐上报。
(四)本单位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或符合连续在乡镇从事林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政策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推荐申报中级职称评审。
(五)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在引进本单位后首次申报职称评审时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推荐申报。
(六)企业单位不受岗位职数限制推荐申报。
四、申报方式
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
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个人申报时间: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二)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18:00
(三)用人单位初次提交至行政主管部门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18:00。
(四)行政主管部门初次提交至行业主管部门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8:00。
(五)行业主管部门初次提交至人社部门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8:00。
(六)人社部门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18:00。
(七)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8日18:00。
(八)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1月 24日18:00。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巴中市巴州区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系统对申报人的网上全部信息参照申报条件进行逐条审查,核实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公示情况、公示结果证明及综合推荐材料后,上传提交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三)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对其下属事业单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复核。
(四)行业主管部门复核。行业主管部门对相关单位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签署意见上报区人社局复审;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复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五)区人社局复审。巴州区人社局对复核通过人员进行复审,将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提交至中评委。
(六)中评委审查。根据申报情况,中评委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规定数量的专家,对复审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人员参加水平能力测试。
(七)水平能力测试。申报评审中、初级职称人员须参加专业水平能力闭卷测试,测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林业法律法规、林业技术规程及常识性知识。测试成绩满分100分,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答辩。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答辩。申报评审中、初级职称人员须参加答辩,结论分别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答辩等次为“不合格”的不予通过。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评审。由中评委组织专家组召开评审会议,对答辩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通过人员名单。
(十)公示。拟通过人员在巴州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一)评审结果确认。公示无异议后报巴州区人社局确认发文并生成电子证书。
六、注意事项
(一)纸质材料报送。纸质材料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附件2)要求报送。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7日。报送地点:巴州区林业局人事股(龙腾街111号)。联系人:吴海伦,电话:18728765111,邮箱:1049433775@qq.com。
(二)装订要求。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用白色封面装订成册,《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2份,其他申报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一册(附件5),并装入标准档案袋,将申报材料清单(附件6)贴在档案袋上。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三)计算时间截止日期。工作时间、取得职称时间、基层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
(四)评审费用。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中级职称每人次收取评审费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每人次收取评审费100元。
七、工作要求
(一)严肃申报纪律。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市、区职称政策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加强社会监督,所有申报人员的业绩和拟申报资格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对申报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核查处理。
(三)强化责任追究。职称申报、单位审核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申报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2026年度巴中市巴州区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2.《省林草局 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林业和草原
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
林规发〔2023〕3号)
3.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核准表
4.2026年度巴中市巴州区林业和草原工程系列(专业)职称评审论文专著等核查情况表
5.2026年度巴中市巴州区林业和草原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装订成一册材料目录
6.2026年度巴中市巴州区林业和草原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巴中市巴州区林业局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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