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林业局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州高新区城乡融合发展中心、达州东部经开区城乡融合中心,市级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6年度达州市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市从事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
开展评审的专业有:林业、草业、湿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水土保持、园林景观、数字林草、木(竹)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采运10个专业。
三、权限分类
市本级中级及以下职称,通川区、达川区、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中级职称,由达州市林业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通川区、达川区、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初级职称,及其他扩权县中级及以下职称,由当地评审。
四、评审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林规发〔2023〕3号,以下简称《评审基本条件》)规定执行。
为加强论文审核,申报人员所有提交的论文均须正式刊发,由所在单位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核查刊物备案情况,并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查询论文,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应附在论文之后一并上传。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以上数据平台查询的,应上传由专业刊物编辑部出具的论文真实性说明,并提供编辑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核实。
五、申报方式和时间
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9月1日9:00。
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23:59,逾期不得补报。
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8:00。
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8:00。
申报个人应及时关注系统审核情况,申报材料如被退回,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善后重新提交,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六、申报评审程序
申报工作采用个人申报、单位推荐、送审单位审核的程序。报送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选择“达州市林业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进行申报。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县(市、区),需委托中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中初级职称评审的,应向达州市林业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称“市中评委”)出具委托函(附件3)。评审结束后,市中评委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含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论著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晚于申报人网上提交时间),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报告》等材料,并逐级提交至上级单位审核(单位提交时间应在公示期满后)。
(三)送审单位审核。各区林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复核,重点审核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及材料真实性。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以及未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或者要求其补充完善后受理(须在系统中注明原因);审核无误后按程序提交至中评委。
(四)组织复审。中评委安排专人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送审单位审核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按照纸质材料报送要求,以区或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市林业局。市林业局现场审核送审单位报送的《申报表》,确定复审通过人员名单。
(五)组织答辩。符合《评审基本条件》第十七条所列情形的申报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答辩。具体时间、地点、答辩形式等另行通知。
(六)评委会评审。组织召开中级职称评审会议,评审结果将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公示。
(七)审核确认。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中级职称由市林业局报送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结果确认,确认通过的人员,由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初级职称由市林业局直接进行结果确认,确认通过的人员,由市林业局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自主评审单位需委托中评委评审的,评审结果由中评委书面函告。
(八)办理相关手续。送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2个月内,到市林业局领回《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系统将生成电子职称证书,通过人员可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选择人事人才,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下载职称证书。
七、注意事项
(一)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纸质材料《申报表》报送时间为11月11日—11月13日。《申报表》须按规范装订和报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市林业局党建办303室。联系人:方月,联系电话:0818-3680789,电子邮箱:1321025889@qq.com。
(二)申报专业。申报人根据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在《评审基本条件》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类别表中选择申报相应专业。
(三)计算时间截止日期。工作时间、取得职称时间、基层任职年限时间等计算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奖项、专利等业绩材料和论文论著出版(发表)时间截止到2026年9月30日。
(四)资格确认问题。按规定需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提供确认审批资料。
(五)继续教育。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六)社保缴费记录。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如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不一致,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个人社保缴费证明。对于在此期间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七)计算机和外语要求。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八)资料下载。相关附件材料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下载。
八、工作要求
(一)严肃申报纪律。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四川省职称评审工作行为规范》要求,申报人对其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负责做好本地、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要对照基本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监督检查。从事职称工作的申报人员坚决杜绝自己申报、自己审核情形,严格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单位组织、党务或纪检等部门进行审核推荐。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市属管理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申报职称时,应在审核推荐环节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加强社会监督,所有申报人员的业绩和资格条件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对申报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认真核查处理。
(三)强化责任追究。职称申报、单位审核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对申报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申报人员如有弄虚作假行为,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评审中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结束后发现,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2026年度达州市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2.2026年度达州市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论文专著核查情况表
3.XX单位关于XX同志中级职称委托评审的函
达州市林业局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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