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全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度全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以下简称数智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注册地为我市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中,从事数智工程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专业设置。数智工程专业下设8个子专业: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数字化管理、数据安全、数字媒体技术。
二、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严格执行《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数中心发〔2022〕8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可登录四川省大数据中心门户网站“数智人才”板块查询和下载。
三、申报评审流程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按操作指南进行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账号注册。各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提前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注册账号(已在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主管部门注册,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所属企、事业单位注册,报主管部门审核;非公有制企业(组织)注册报登记住所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注册。
(二)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在规定期限内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录网上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所提供的材料具体、真实、有效、可佐证,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选择自贡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申报。系统申报材料有原件的上传原件扫描件,是复印件的由申报单位审核后并在空白处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审核人姓名及审核日期,加盖鲜章再扫描上传。
(三)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以“法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负责对申报人资格条件(包括资历、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获奖情况、发表论文或技术成果等)进行审查核实,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传公示证明材料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材料(需单位负责人签名和用人单位盖章,PDF文件上传),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进行审查。
(四)部门复审。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各区(县)发展改革局、高新区发科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的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至评委会。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如有委托评审人员,需按程序上传委托评审函。
1.市级各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进行审核,经复审合格后提交评委会。
2.各区(县)主管部门、各区(县)发展改革局、高新区发科局逐级审核后选择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审通过后提交评委会。
3.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核通过后,由劳动关系所在地的区(县)发展改革局、高新区发科局审核,再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审,复审通过后提交评委会。
(五)评委会受理。由评委会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申报条件对复审人员资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申报流程、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是否符合规定。对审核合格的,应及时予以受理;对审核不合格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六)线下报送。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后,请各申报人员或所在单位通过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两份)和评审综合材料(一式一份),于2026年11月10日前报送至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同时缴纳评审费用。申报材料严格按照《自贡市2026年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见附件)要求装订。打印的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七)职称评审。1.推行申报人员全员答辩。2.答辩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员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3.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信畅通,并及时关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确认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评审委员会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后发文确认职称资格。
(九)办理相关手续。各申报人员或所在单位在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审结果通知文件下发后2个月内,到评委会办公室领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及时存入个人档案。
四、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200元(含答辩费60元);申报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线下报送评审材料时,同时缴纳评审费用。
五、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8月28日00:00。
(二)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18:00。
(三)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18:00。
(四)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18:00。
(五)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8:00。
(六)纸质材料报送时间: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起至2026年11月10日18:00。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数字科技与基础设施建设科(地址:自贡市大数据中心408办公室)。
联系电话:0813-2206102。
注意事项:各申报单位、各级主管部门、各区(县)发改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审核责任部门在进行系统审核时,若遇申报人网上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必须谨慎选择以下情况,操作不慎将造成申报人该年度无法再次进行申报的严重后果。
1.审核退回:在下方对话框中填入退回原因后点击确认退回,该信息将直接退回至申报人,需按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
2.审核不通过:该申报人本年度评审申报将设置为不通过,该年度无法再次进行申报。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企业或下属单位,按照系统首页操作指南的提示,做好本部门(单位)账号注册和工作人员账号新增,并逐级推进下级部门(单位)注册,各申报人员和有关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尽早登录网站注册账号、熟悉流程、填报信息,确保按规定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称评审申报,申报人员务必持续关注系统审核流程和审核意见,并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个人申报和线下资料报送,逾期未完成网上个人申报和完成个人申报但未完成线下资料报送的,视为自愿放弃本年度职称评审申报,评委会一律不予受理。
(二)申报人员应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肃、慎重地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在职称评审全流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申报、推荐、审核、评审、公示、复核等各个环节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的职称资格及证书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记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通报并抄送其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将依法查处。对未认真履行审核推荐职责,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的用人单位进行约谈或通报,通报抄送其主管部门。对协助造假的企业或机构,按规定列入违规失信“黑名单”。
(三)各级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申报、推荐工作。在受理职称申报的过程中,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职称申报规定和条件认真核实相关情况;要确保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单位审查人要对申报人员材料的原件进行严格审核,谁审核谁负责。评委会办公室要严肃评审纪律,明确评委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责任,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四)申报人员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时间计算截止2026年12月31日,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和论文(论著)出版(发表)时间计算截止2026年9月30日。
(五)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近六个月(2026年2月至2026年8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六)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每年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七、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数字科技与基础设施建设科,电话:0813-2206102
申报咨询: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话:0813-2205684
附件:自贡市2026年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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