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州地质勘查工程、国土工程及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初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自然资源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直属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根据省、州有关职称评审文件精神,经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6年度全州地质勘查工程、国土工程及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初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定、评审对象
(一)初级职称评审、初定:州本级从事地质勘查工程、国土工程、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工作的科研、生产、开发技术人员。
(二)中级职称评审、初定对象:全州从事地质勘查工程、国土工程、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工作的科研、生产、开发技术人员。
申报人员须在我州参加基本社会保险(自申请之日起的前6个月连续缴费,且缴纳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初定)。同一年度内,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向一个职称评委会提交职称申报申请,不得多次、多头申报。
二、初定、评审专业及范围
(一)初定、评审专业
地质勘查工程专业(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专业;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专业;岩土工程勘查与治理专业;地球物理勘查及遥感专业;地球化学勘查专业;岩土钻掘工程专业;地质实验专业)、国土工程专业(国土空间规划专业;国土整治专业;自然资源资产调查与信息专业)及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专业(大地测量与卫星定位专业;工程测量专业;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不动产测绘专业),适用范围见附件7、8。
(二)初定、评审范围
地质勘查工程、国土工程及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四川省地质勘查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川省国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自然资规〔2024〕5号)(详见附件7)《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测发〔2024〕50号)(详见附件8)(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任职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
(二)申报职称初定条件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号)(详见附件6)执行。申请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认真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一次性职称初定。
1.初定员级职称
中专、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2.初定助理级职称
(1)大学专科、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2)大学本科、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3)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
3.初定中级职称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2)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
职称初定任职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
四、申报评审方式及程序
从2025年起,我州地质勘查工程、国土工程、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初定)申报、审核、评审等系列工作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办理(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系统主页下载。
(一)个人申报
凡符合《基本条件》或职称初定条件的,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提交用人单位审核。申报评委会选择“凉山州地质勘查工程/国土工程/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职称初定)。未查询到个人工作单位的申报人须联系本单位进行注册,否则无法申报。
申报人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上传的所有材料必须清晰、完整、规范,并按要求详尽命名。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资料漏报、虚报、未按规定渠道和时间节点提交资料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诚信承诺
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对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作出诚信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三)单位推荐
所在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审核推荐主体责任,在收到申报人申报材料后,应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对申报人员品德、能力、业绩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单位须成立相应考评小组,采取专家、领导、人事和纪检监察干部联审的方式,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所填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申报人身份信息、资格条件、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时、业绩成果、年度考核、社保证明材料等进行核实、综合考评,择优进行推荐,并经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按程序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能力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
(四)主管部门审核
1.各县(市)自然资源局、人社局对评审材料进行审查。职称审核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自然资源局、人社局工作人员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提交州自然资源局审核。
2.州级有关主管部门(单位)对评审材料进行审查。职称审核实行属地管理,州级主管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提交州自然资源局审核。
3.中央、省在州企(事)业单位,如需委托凉山州地质勘查工程/国土工程/测绘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本单位在职在岗人员进行评审(不包括职称初定),须由具备相应职称评审权的人事或职改部门向州自然资源局出具委托评审函,经同意后,上级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并走线上委托程序提交州自然资源局审核。评审结果由州自然资源局按规定书面函告委托单位,委托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4.未建立地质勘查工程/国土工程/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县(市)人社部门,如需委托凉山州地质勘查工程/国土工程/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其管辖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初级职称申报人员进行评审(不包括初级职称初定),须向州自然资源局出具委托评审函,经同意后,负责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进行逐级线上审核,并走线上委托程序提交州自然资源局审核。评审结果由州自然资源局按规定书面函告委托单位,委托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五)评委会办公室审核
州自然资源局(评委会办公室)对有关单位审核通过上报的职称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职称申报材料提交凉山州地质勘查工程/国土工程/测绘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复审。
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复审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
(六)答辩
为进一步了解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水平,便于评委对申报人做出准确真实的评价,为客观公正评审提供详实依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答辩:
1.地质勘查工程、国土工程及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实行全员答辩。
2.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相关专业的。
3.取得非地质勘查工程专业职称申报地质勘查工程专业职称、取得非国土工程专业职称申报国土工程专业职称、取得非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专业职称申报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专业职称的人员。
答辩未通过,不再提交评委评审。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组织评审会议
州自然资源局按规定受理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组织评审。在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分专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按要求组织开展答辩,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人员资格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通过评审人员。评审会议期间邀请州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八)审查确认、公示、发文
在州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和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凉山州地质勘查工程/国土工程/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中级职称评审结果,并提交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统一印发通知;初级职称由州自然资源局确认后统一印发通知。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申报
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有原件的需上传原件,若提供复印件则须由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查人姓名、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鲜章后扫描上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并仔细阅读系统填报说明及要求。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审核及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二)纸质材料要求
1.职称评审纸质材料。评审委员会复审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按照纸质材料报送要求,以县(市)或州级有关部门(单位)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州自然资源局。纸质资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22日17:30。需报送纸质资料要求如下:
(1)《2026年凉山州地质勘查工程/国土工程/测绘地理信息工程x级职称申报花名册》(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由送审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盖章报送。
(2)相关委托评审函。
(3)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导出的《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便于存档。其中1份按顺序装订于《装订成一册材料》。
(4)《装订成一册材料》1份,以装订成一册材料目录(附件4)为封面,按目录内容及顺序装订成1册(须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填报信息完全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封面、封底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防止脱页,书脊应注明县市(或部门)+姓名。
以上申报材料,除第一、二项由送审单位统一报送外,其余材料需用纸质档案袋封装送审,档案袋正面张贴《申报材料清单》(附件5),档案袋底侧应注明县市+姓名。
2.职称初定纸质材料。州自然资源局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对有关单位审核通过上报的职称初定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其中,中级职称初定申报材料经州自然资源局复核后提交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复核通过后,申报人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四川省初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表》,并填写《凉山州职称初定申报表》,申报人本人及所在单位在《职称初定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按手印、盖章,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市)自然资源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逐级审核签署意见盖章后,由主管部门(单位)统一报送州自然资源局。《四川省初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表》、《凉山州职称初定申报表》(见附件)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职称初定申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审核通过一周内完成。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四川省初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表》1份。
(2)《凉山州职称初定申报表》1份。
(3)《2026年凉山州地质勘查工程/国土工程/测绘地理信息工程x级职称初定花名册》,由主管部门(单位)统一汇总上报,并上报电子文档(一式一份)。
六、评审费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中级职称申报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申报每人次100元。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交清。职称初定不收取费用。
七、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26年8月22日至9月22日17:30(请合理规划时间,不要卡在时间节点提交资料,逾期不得补报);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9月29日17:30;评委会退回个人修改材料最终提交截止时间:10月10日17:30;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10月17日17:30。
(二)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17:30。
(三)材料接收地点
材料接收地点:凉山州自然资源局319办公室,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834-2185582。
八、提示事项
(一)准确选择申报专业
申报人要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专业知识、技术能力、业绩及技术成果,准确选择申报专业(包括职称初定)。申报人员应按《基本条件》业绩成果要求提供相关专业业绩佐证材料,业绩佐证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能够证明申报人参与/主导。
(二)职称初定有关要求。
1.申请初定初、中级职称的专业资格名称,应与申请人所学的专业名称相符、相近,并在相关职称评审专业目录中按专业相符、相近原则选择。
2.每名专业技术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职称初定政策,已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再申请职称初定。同一年度内,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请职称评审和初定。
3.严格实行职称评聘结合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在本单位岗位设置范围内进行职称初定,由主管部门出具岗位空缺证明。
4.申报职称初定条件中明确的申报学历均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2016年12月1日起按照教育部《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录取并取得学历和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5.各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政策宣传、材料审核、任职考核等工作。
(三)严肃申报工作纪律。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失信人将被记入凉山州地质勘查工程/国土工程/测绘地理信息工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
(四)严格核查材料。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县(市)主管部门、或州级主管部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推荐、审查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制。各审核部门、单位要严把审核、复核关口,材料审查审核各环节应重点对申报资格及学历证、职称证等要件进行核验,对不符合基本条件、要件、材料规范等要求的不予推荐和受理。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需申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涉及《基本条件》学位条件的申报人员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
(五)落实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申报人员提供与申报年限一致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
(六)评审通过后相关手续办理。在完成职称评审工作后,将通知各县(市)、单位领取任职文件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各县(市)、单位要及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妥善做好任职文件和评审表的保管工作,通过人员可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选择人事人才,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下载职称证书。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七)技术、政策咨询。系统技术支持:028-86117759,政策咨询请联系州自然资源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834-2185582。州自然资源局对本通知有最终解释权,并负责相关解释工作。
附件:1.公示(式样)
2.凉山州职称初定申报表
3.2026年凉山州地质勘查工程、国土工程、测绘地理信息工程x级职称申报评审花名册
4.装订成一册材料目录
5.申报材料清单-档案袋封皮
6.凉人社职〔2024〕6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7.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勘查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川省国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
8.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9.破格申报职称审核表
10.2026年度凉山州地质勘查工程、国土工程、测绘地理信息工程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