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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数据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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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21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所属地区:四川省-雅安市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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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城、名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6年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以下简称数智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中,从事数智工程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程序申报相应专业中、初级职称。

(二)雨城、名山(含经开区)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中,从事数智工程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程序申报中级职称

(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四)以上所有专业技术人员(除自由职业者)所在单位皆需为在雅注册单位。

(五)如需委托雅安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的,应向中评委办公室(设在市数据局数字基础设施科)出具委托评审函,并上传至“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评审结果按规定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二、申报评审专业

数智工程专业下设8个子专业,分别为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数字化管理、数据安全、数字媒体技术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数中心发〔2022〕8号)有级职称评审要求执行。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川渝职称互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人社职称〔2021〕13号有关精神,持有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称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持原证书申报;取得相近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破格申报的,参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申报流程

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报推荐,操作手册在系统首页下载。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进入系统个人登录进行注册登录,选择雅安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密(因提供涉密内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登职称系统对申报人的网上所有信息对照《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进行逐条审查,核实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公示情况、公示结果证明及综合推荐材料后,上传提交审核。

(三)材料初审。

1、区属: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区数据主管部门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市数据主管部门审核→中评委审核。

2、市属: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市数据主管部门审核→中评委审核。

各单位应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重点核实资格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材料复审。由中评委办公室对初审通过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

(五)材料报送。复审通过后,职称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完成签字、盖章等程序后报送。雨城区、名山区(含经开区)的纸质申报材料报当地数据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当地数据主管部门汇总报送中评委办公室。市本级的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中评委办公室。

(六)职称评审。职称评审评委会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包括:答辩、小组评议、评审会议等程序。评审会议结束以后,对评委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确认通过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通知到雨城区、名山区(含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数据主管部门。答辩时间及地点通过职称系统另行通知(初、中级全员答辩)。

(七)办理相关手续。中评委发布领取评审表通知后,请申报人所在单位及时领取并装入申报人个人档案,逾期未领取的,责任自负。电子职称证书可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或“四川人社”APP下载、打印。

五、申报材料规范性要求

(一)申报材料规范。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需申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涉及基本条件学位条件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申报人,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2.业绩材料。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本人所做的工作业绩,包括与本人相关的奖项、专利证书、项目合同书等业绩证明材料。禁止以同一业绩材料申报多个职称,如果专业技术人员已经使用相应业绩材料评审通过取得职称的,不得再次使用该业绩材料申报其他职称。

3.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本人手写签名),3000字以内

4.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公章。

5.公示情况。单位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示结果(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6.破格申报材料。填报《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审核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用人单位出具符合破格规定条件的推荐报告,内容要针对申报对象适用的破格条件进行专项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7.职称材料。现取得的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需完整提供)和评审表(需完整提供)等资料,至少提供其中两项。若现取得多个职称证书,均需提供。

8.论文论著。论文需提供完整的刊物封面、目录、正文;论著需提供完整的封面、版权页、编写人员名单页、目录、能够说明本人贡献的序或前言,以及负责编写的章节正文。未发表论文的,需提供完整的各类报告、案例分析、规程等。外语资料要同时上传原文和中文翻译文档。

9.年度考核材料。需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年度考核表。未建立年度考核机制的非公企业,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10.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1.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近6个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2026年2月—2026年7月)四川省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表。对于在此期间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工作经历须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不能间断。若因为集团管理需要涉及到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中人员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需总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总公司和相关单位的公章;若涉及到劳务派遣导致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用工单位同意推荐报送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合同复印件。

12.继续教育。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参加继续教育。需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学时证明材料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由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出具的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13.享受政策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享受政策倾斜人员提供。

14.用人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不作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经济效益证明(有者选报,需提供经单位财务、审计部门或税务部门签章认可的佐证材料)。

16.按规定需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提供其主管部门确认审批材料。

备注: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主要依据,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上传职称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原件,在首页注明“此复印件(共X页)与原件一致”,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后扫描上传。申报评审材料须按要求逐级报送、审查核实,材料审查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材料负责。职称系统提示提供的附件若与材料规范相冲突的,以材料规范为准。所有佐证附件材料均以上传至职称系统中的为最终确认版,请各申报人认真对待,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单个上传材料大小不超过10MB。除评委会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外,职称系统显示上传的附件材料需按要求全部上传。

(二)纸质评审表填写要求。

1.诚信承诺。申报人本人手写有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本人手写签名并填写时间;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

2.取得现职称以来工作总结。申报人本人手写签名并填写时间。

3.推荐审查意见。工作单位推荐意见一栏需写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

4.呈报单位意见。各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填写时间。

(三)纸质材料装订要求。

纸质评审表用白色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一册,报送2份,均应完整签章。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未填写时间、签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六、申报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8月21日9:00。

(二)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1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三)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18:00。

(四)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18:00。

(五)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8日18:00。

(六)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6年10月29日—11月4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送地点: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7310办公室(市数据局数字基础设施科)。

(七)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材料和论文论著发表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1日(论文论著需见刊)。

七、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200元(含答辩费60元);申报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

八、提示事项

(一)把握时间节点。申报人要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申报材料一旦提交至中评委将无法退回。

(二)严肃工作纪律。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申报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并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应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格审查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查、公示等程序,诚信推荐。市级部门(单位)、各区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单位需对申报人员纸质材料以及网上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按要求层层审核推荐,凡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规范的材料不予受理。材料审查审核各环节应重点对申报资格及学历证、职称证等要件进行核验。

(四)谨慎操作系统。申报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区县主管部门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审核部门在进行系统审核时,若遇申报人网上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必须谨慎选择以下情况,操作不慎将造成申报人该年度无法再次进行申报的严重后果。

1、审核退回:在下方对话框中填入退回原因后点击确认退回,该信息将直接退回至申报人,需按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

2、审核不通过:该申报人本年度评审申报将设置为不通过,该年度无法再次进行申报。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8:00

市数据局:0835-518179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0835-2224855、2220125

系统技术咨询:15982396484、18582368002

附件:1.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

条件

2.雅安市破格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审核表

                                                              雅安市数据局    

                                                              2026年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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