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2023年度水利工程技术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工作安排
安岳县水务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水利工程技术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安岳经开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水库管理所(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安岳县水利工程技术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1.全县企业(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从事水利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2.在安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现从事水利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3.下列人员不能申报评审水利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正在接受审查和按年度考核相关规定年度考核结果没有确定为“合格”“优秀”的人员;
(2)纳入国家、省统一考试的专业技术系列(专业)的人员。
二、评审专业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工程管理、水利水电金属结构工程、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工程。
三、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3.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未建立考核机制的民营企业,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逐年提供履职情况书面说明。
4.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1.技术员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水利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助理工程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水利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水利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水利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水利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水利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3.工程师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水利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水利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水利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水利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水利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
4.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服务工作的通知》规定条件的,按照该文件要求执行。
(三)能力、业绩条件
1.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2.工程师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5)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第一,有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负责推广的应用新技术,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研究开发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新产品一项以上,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②研究、规划、设计部门
第一,解决设计、生产中疑难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效果,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第二,在研究、设计、实施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或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四)工程技术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
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的依规定执行。
(五)任现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1.参加援彝援藏服务期满1年以上的。
2.“四大片区”外的专业技术人才,任现职务期间到“四大片区”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脱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
3.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
4.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原贫困县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
5.在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的。
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能累计计算。
(六)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工程师。
(七)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申报人员需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学习并取得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继续教育完成情况不再作为申报评审职称的限制性条件,但是会作为评委会评审的一项参考指标,请各申报人员如实准备相关资料。
(八)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四、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前项规定的学历、年限要求,在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水利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在水利工程专业研究或技术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获省(部)级科技奖励。
2.获得水利工程技术方面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或发明专利2项及以上,已经推广应用,并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3.在水利工程专业领域内积极开拓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已经推广应用,并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4.在少数民族地区、“四大片区”贫困县及乡镇从事本专业工作并具备本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7年,且在上述地区累计工作满15年。
5.符合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的其他破格申报条件。
五、答辩要求
(一)参加答辩人员
1.非本专业学历;
2.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
3.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人员情况认为需要答辩的。
(二)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四)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优秀”“合格”的进入评审程序。
六、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有关部门(单位)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下载。
(一)企事业单位通过社保业务经办账号以法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请用户权限,经上级单位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相应操作。职称业务归属地、上级单位名称不能填写错误,否则会影响业务办理。上级单位:按照职称管理权限进行选择,如:(1)县人社局-市(州)人社局-省人社厅,(2)省级主管部门下属单位-省级主管部门-省人社厅,(3)市(州)主管部门下属单位-市(州)主管部门-市人社局,(4)区县主管部门下属单位-区县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5)区(县)企业-区(县)人社局,(6)市(州)企业-市人社局,(7)中央在川单位-省人社厅。职称业务归属地按职称管理权限进行选择,如:(1)省级单位请选择四川省,(2)市级单位请选择具体到市,(3)区县级单位请选择到具体区县。
(二)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登录后选择“安岳县水利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录网上申报信息及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提交所在用人单位审核,单位审核同意后提交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三)用人单位应当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对拟同意推荐人选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审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推荐意见并出具推荐材料,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审核人应在申报材料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申报人员应在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评审职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和自由职业者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可按单位属地原则或由人事代理机构申报评审职称。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不受理个人材料。
七、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任职称证书或达到相应要求的证明材料、学习经历、培训经历、任职前工作业绩、任职后工作业绩、本人发表的论文原文(含刊物封面、目录)或未发表的报告等、个人思想工作总结、单位推荐意见以及相关附件等。
(二)纸质材料。经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双面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附件材料并装订成册,经所在用人单位同意后,报行业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署意见;申报材料必须与网上申报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诚信承诺书》需由申报人员本人签字、单位签章。申报材料用牛皮纸档案袋包装,封面注明申报者单位、姓名、拟评专业及职务等(见附件2),一人一袋。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学历和学位证明材料
按照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职称申报时不再要求群众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通知》(川职改办函〔2018〕13号)要求,2002届(含2002届)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准确填报《安岳县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见附件4),并提供经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由用人单位审核人签字、单位签章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材料;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以及中专、党校、军校等教育毕业,学信网上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其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或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证明材料复印件,由提供单位或者用人单位进行审查并由审核人签字、单位签章;对于不认真履职,造成假学历参评获取职称情形的,将对审查单位进行严肃追责;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不再提交。
2.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中、初级)。
(2)现任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现职务《资格评审表》或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初级)。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中、初级)。
(3)《安岳县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原件及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统一交到县水务局汇总,需交纸质版和电子版(中、初级)。
(5)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满4年,事业单位人员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聘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级)。
(6)担任现职务任期连续满4年历年年度考核材料及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中、初级)。
(7)担任现职务以来的政治思想和专业工作总结(2—3千字)1份(中、初级)。
(8)代表作2篇,选择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学习和专业技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专业技术(学术)成果等。如系合作或集体完成,应具体说明本人是第几作者,承担的内容、份额和所起的作用(1千字以上)(中级)。
(9)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中级)。
(10)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1.5千字)1份;内容包括简历、任期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公章(中、初级)。
(11)公示信息申报人“证件及业绩贡献”公示结果1份,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注明证件及业绩贡献等公示结果,公示证明材料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中、初级)。
(12)破格材料(有者选报)。提供《安岳县破格申报水利中级职称任职资格审核表》(见附件5);主管部门(单位)出具符合破格规定条件的推荐报告(中级)。
(13)评审申报材料目录1份(见附件1)(中、初级)。
(14)所有复印件均要求单位审核人签名,并注明审核情况和加盖公章(中、初级),并携带原件,原件在初审工作结束后退回。
八、申报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24:00,逾期不得补报。
(二)现场收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料补正截止时间:系统修改截止时间:2023 年11月15日24:00;补正材料现场收件截止时间:2023 年11月22日18:00,逾期作为放弃申报。
(四)安岳县水务局职称申报评审受理地点:安岳县水务局202办公室(安岳县东井街54号),联系人:文洋、沈双茜,联系电话:028—24522266。
九、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现场进行缴费。
十、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028—24536252。
十一、其他事项
(一)公示、确认、发文、办证。评审通过人员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发文。在完成以上工作后,通知申报人员领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由申报人员递交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存入个人档案,妥善做好任职文件和评审表的保管工作,未及时领取的,后果自负;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 查询并下载。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管相关原始材料。
(二)在职称申报、评审的各阶段、各环节,如申报人在接到主管部门或评委会的电话、短信等通知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可核实申报资格的证明材料,即视为申报人不具备相应申报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在职称资格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提供伪证、谎报成果、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个人3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单位将受到通报批评并列入信用黑名单。
(四)申报人员取得资格时间、工作时间和服务期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五)主管部门负责将本通知转发到本系统下属各企事业单位。
附件:1.申报材料目录
2.申报材料封面
3.安岳县申报评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登记表(双面打印)
4.安岳县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
5.安岳县破格申报水利中级职称任职资格审核表
安岳县水务局
2023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