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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高级推荐、中级和初级评审及初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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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18
甘洛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
职称分类: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小学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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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洛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高级推荐、中级和初级评审及初定工作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技术学校、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局机关各股、室、中心

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州职称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6〕37号)和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小学教师高(中)级(含“定向”)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教体人〔2026〕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拟于2026年8至10月分别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高级推荐、中级和初级评审及初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工作在州人社局统一领导下,由州教体局组织实施。

教师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职称(高级、正高级)评审由州教体局组织开展。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一级、二级、三级)评审及职称初定由县教体局按照职称评审下放系列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并报州、县人社局复审及备案。

职称初定申报条件、初定方式、有关要求遵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号)及相关文件执行。

二、评审依据

(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职称评审工作操作规程(2025年版)>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49号)

(二)《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系列使用)

(三)《四川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川教〔2020〕76号)(讲师系列使用)

(四)《四川省体育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体发〔2021〕4号)(教练系列使用)

(五)《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核推荐实施办法》(甘教体科发〔2020〕189号)(学校考核推荐计分使用)

三、指标分配

根据各单位岗位设置及系列内适当调控的原则,参考各单位空岗情况、年龄、教龄结构、学校教学成绩等相关情况,由县教体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并报人社局备案后予以了公示,且公示后不再变更。

四、评审范围

全县从事幼儿园、中小学、中职学校,教研、教师发展、电化教育、教育考试、教育技术装备等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符合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和职称评审工作操作规程实施,各系列职称评审基本条件按上述文件(评审依据)要求执行。

五、评审原则

(一)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九条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95号)文件规定,从2024年开始,在乡村中小学聘用累计满25年、期间如按照互派轮岗实施办法到城区中小学任教满3年、且返回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按规定在通过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下教师职称评审后,可聘用到相应岗位层级最低等级岗位,不占相应等级教师岗位数量。

(二)在农村学校累计任教满27年及以上,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可不占公示的指标数(需注明“农村27年”),但必须符合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相应高级教师、一级教师基本条件,条件不符不可申报。评审通过后,可聘用到相应岗位层级最低等级岗位,不占相应等级教师岗位数量。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初定。

(四)教师业务素质测试C等级及以下人员不纳入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推荐范围。申报中级和初级职称,综合业务素质测试成绩须达到C等级及以上。申报学科,必须与教师综合业务素质测试学科一致。

(五)按照州高评委要求,对申报高级职称当年年龄在35岁以下的人员还需进行说课。

(六)按照国家和省、州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开展工作。坚持把师德师风和政治思想素质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和工作实绩,突出教师实际业绩和贡献,班主任的工作量可根据不同学段按每周5-7节计算,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班主任。

(七)申报材料中,在学历、资历、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

(八)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任职时间以聘任文件为准,计算至2026年12月31日。

六、申报评审程序

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实行全程网上办理,严格按照个人申报职称、用人单位审核推荐、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县(市)人社部门复审、评委会办公室审查、组织评审会议等程序进行。

申报评审使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互联网网址为: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个人操作指南PDF和单位操作指南PDF在首页下载,请务必严格按照相关程序逐项进行。

特别提醒:

(一)个人申报

     职称申报时,申报人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上传的所有材料必须清晰、完整、规范,并按要求详尽命名。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资料漏报、虚报、未按规定渠道和时间节点提交资料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次职称评审。

(二)用人单位审核

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审核推荐主体责任,在收到申报人申报材料后,应组织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对申报人员品德、能力、业绩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内容包含申报人所填信息都完整性和真实性,申报人身份信息、资格条件、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时、业绩成果、年度考核;申报学段、学科、所选择评审委员会,有效期内教师业务素质测试专业和等级等情况。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不得通过审核,并应告知其原因。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件材料均须由学校法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三)组织评审

  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全员答辩。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相关要求

(一)各学校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核推荐实施办法》(甘教体科发〔2020〕189号)组织开展评审考核推荐工作,所有申报评审的教师必须符合《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相关要求。

(二)按照(川教〔2020〕85号)文件要求,申报高级教师的教学要求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在本县同类学校同学科中处于前列;申报一级教师的教学要求为:教学效果好,在本校同学科中处于前列。未达到条件,不得申报。

(三)按照(川教〔2020〕85号)文件及高级职称评审委会要求,申报高级教师,需聘任在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及以上;申报一级教师,聘任在二级教师岗位满4年及以上。(何为“聘任”,即教师职务任命或任职,不是以取得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计时间)。未够年限,不得申报。

(四)申报高级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中小学教师按规定获得与教育教学或教师职业直接相关的县级以上荣誉的,当年的年度考核视为“优秀”)

(五)按照(川教〔2020〕85号)文件,申报高级教师,任现职以来,获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1次以上市级以上荣誉或2次以上县级以上荣誉(见上图:全州高评委统一标准),或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1)担任县级以上名师工作室成员;(2)担任县级以上教师培训主讲教师1次以上或校级以上教师培训主讲教师2次以上。详见(川教〔2020〕85号)文件11页内容,本条为“硬性条件”,未达到条件,不可向学校申报(学校务必严格把关,不可推荐上报未达到硬性条件的人员),当具备条件后,再按照程序申报,否则申报推荐后无法通过评审,且网络平台记录在案,为今后的申报留下不当记录。其中“在市级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过自创的教育教学资源(5课时以上)”是指在经县(市)推荐,州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在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教育官方平台分享的课时,或参与州级及以上组织的有平台分享的竞赛、评选类活动并获得奖项等次。

(六)根据《凉山州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表彰工作的通知》(凉评组函〔2023〕1号)文件精神,各推荐人选自2023年起,相关荣誉材料请提供文件复印件(文件头+个人姓名页+印章页,学校审核签字盖章)。

(七)《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核推荐实施办法》(甘教体科发〔2020〕189号)《评审量化标准》教学工作(班主任)一栏,由教育主管部门任命的中层及以上干部参照班主任计分办法,担任中层及以上干部每满1年计1.5分,累计不超过4.5分。

(八)报送材料。

评审材料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各相关学校请于8月14日前将校(园)长签字确认的评审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名单、评审量化表、公示材料等全套纸质材料,报甘洛县教体局人事股。

(九)高级教师职称资格网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9:00-2026年8月20日18:00。申报教师务必按要求填写、上传佐证材料。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如实填报“用人单位审核信息”、上传公示附件(须有公示结论)、事业单位岗位情况表、单位综合推荐意见等材料上传系统进行审核,审核认证时间8月20日18:00前。统一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8月16日,落款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

(十)一级教师职称资格网上申报及材料报送时间拟定于2026年9月7日-10日。申报教师务必按要求填写、上传佐证材料。学校同步审核并如实填报“用人单位审核信息”、上传公示附件(须有公示结论)、事业单位岗位情况表、单位综合推荐意见等材料上传系统。统一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日-6日,落款时间为2026年9月7日。

(十一)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职称资格(含职称初定)网上申报及材料报送时间拟定于2026年9月21日-24日前。学校同步审核并如实填报“用人单位审核信息”、上传公示附件(须有公示结论)、事业单位岗位情况表、单位综合推荐意见等材料上传系统。统一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20日,落款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

(十二)上一年度取得高级职称申报资格:推荐到高评委评审的,评审失败后,本年度如具备条件,可补充材料再次申报,不占本年度指标,如本年度仍不具备条件,不可申报;未推荐到高评委,县级层面初审被刷掉的教师,本年度具备条件后,仍需占用学校指标按程序申报,如本年度仍不具备条件,不可申报。

(十三)根据有关职称评审收费文件规定,申报高级职务(含正高)每人收取评审费320.00元;申报中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200元;申报初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100元。

请取得申报资格且初审通过的教师,将评审费交计财股会计张巍老师处并签字确认,统一缴纳县财政专户。

(十四)按照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核推荐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教体科发〔2020〕189号)<资历-村小任教的加分内容>,本着“有文件有依据”的原则,加分起算时间:从《关于印发<甘洛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育目标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教发〔2013〕21号)发文之日起算(即:2013年3月12日起算)。该时间之前的工作经历因还未行文划分类别,则不作为加分依据。

备注:2013年3月-2020年7月类别依据为《关于印发<甘洛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育目标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教发〔2013〕21号);2020年7月至2022年3月类别依据为《关于印发<甘洛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类区划分>的通知》(甘教体科发〔2020〕120号);2022年3月至2025年7月类别依据(甘教体科发〔2022〕14号);2025年7月至今类别依据《关于甘洛县2024-2025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类区划分的通知》。

甘洛县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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