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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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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17
大竹县档案馆
所属地区: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
职称分类: 档案专业人员 > 档案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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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达州市档案局 达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档案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达市档发〔2026〕1号)以及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度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大竹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档案工作,且符合档案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拟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申报评审职称的人员,不在本次评审范围。各类院校中从事档案教学工作的教师、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须符合《四川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档发〔2023〕2号)规定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系统首页下载)。

个人初次线上申报时间:馆员线上申报时间为8月1

9:00—9月2日12:00;助理馆员和管理员线上申报时间为8月20日9:00—9月20日12:00,逾期不得补报。

申报馆员职称人员所在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9月10日12:00,申报助理馆员和管理员职称人员所在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9月30日12:00

馆员个人线上修改提交截止时间:10月10日12:00,助理馆员和管理员个人线上修改提交截止时间:10月25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单位馆员线上修改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10月15日

12:00;助理馆员和管理员线上修改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10月30日12:00

四、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四川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登陆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时,选择个人登录后,点击“职称评审”进入下一步,申报“馆员”的请选择达州市档案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助理馆员”和“管理员”的请选择大竹县档案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单位填写所在事业单位。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大竹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均由所在单位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含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论著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盖章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材料扫描件等材料后按系统程序逐级提交。申报馆员职称的人员由编制所属单位提交至中国共产党大竹县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助理馆员和管理员职称的人员由编制所属单位提交至大竹县档案馆

单位综合推荐材料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

破格申报人员应详细说明破格评审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具备破格条件的政策依据,获得的奖项,取得的重要、重大或突出贡献的业绩情况。破格情况需在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中说明。

(三)部门审核

大竹县档案馆登录系统,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审核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以及未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或者要求其补充完善后受理,并对馆员助理馆员申报人员进行档案专业知识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审核和测试通过的按系统程序提交至市档案局。

(四)复审推荐

市档案局对通过初审的馆员职称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大竹县档案馆对通过初审的助理馆员和管理员职称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推荐名单提交相应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复审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申报馆员职称的人员于10月18日前将复审通过的《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报送至县档案馆申报助理馆员和管理员职称的人员于116日前将复审通过的《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报送至县档案馆

(五)组织答辩

申报馆员职称的应参加市档案局统一组织的答辩,答辩内容重点考察申报人员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情况,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评委会评审

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将组织评审专家分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专家评审会。馆员、助理馆员和管理员职称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市档案局将中级职称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大竹县档案馆将初级职称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大竹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由大竹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

(八)办理相关手续

申报人员可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查询、下载、打印电子职称证书,相关单位不再统一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未通过评审人员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五、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线上申报材料(所有材料均提供PDF格式扫描件)

1.身份证正反面。

2.现职称证书,有单位聘任文件的一并提供;首次评职称的无需提供。

3.最高学历证明。2001年以来取得的学历、2008年以来取得的学位,还需提供学信网有效查询结果(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学习的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同级职称转评或首次评审的,提供2026年学时证书、证明;其他申报人员提供近三年(2024年—2026年)或不少于申报资格年限的学时证书、证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未取得档案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转评或首次评审人员,2026年累计不少于11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应不少于80学时。

5.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意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自由职业者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6.取得现职称以来本人业务工作总结。内容主要包括本人的政治思想、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及业绩贡献等。

7.取得现职称以来论文论著、业绩成果材料1份(申报管理员、助理馆员职称此项不作要求)。

(1)发表论文的,须提供论文扫描件,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统一书(期)刊号,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期刊查验结果和知网、万方或维普网站论文检索截图。

(2)撰写论著的,须提供论著封面、目录、统一书(期)刊号和本人撰写部分,本人撰写部分的证明材料,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期刊论著查验结果。

(3)取得业绩成果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近年来(申报资格年限)年度考核表。

9.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公示结果证明、单位综合推荐材料。

10.申报专业是否与本人现从事专业(岗位)一致的证明函,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纸质申报材料

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系统导出打印)2份,并将身份证、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现职称证书及聘任文件、最高学历证明、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在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中“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页前或页后。

(三)注意事项

1.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并保证清晰、完整、全面。上传系统的申报材料及相关复印件须由推荐单位对照原件核验审查后签署“原件已审,此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查人姓名,同时加盖审查单位公章。纸质材料务必与系统提交材料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申报人对上传系统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任职时间以职称资格认定时间算起到2026年12月31日止(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申报人论文、论著、成果、奖励等有效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26年911日(须已发表见刊或取得相关成果证书、证明,只提供用稿通知的不作为认定依据)。凡不属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获得的专业奖项或荣誉称号不需提供。

3.各审核单位要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职称申报评审中涉及论文专著等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做好论文专著核查工作。其中,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对申报人提交的论文专著等业绩进行全面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填报《2026年度达州市档案系列职称评审论文专著核查情况表》(见附件2),并按管理权限报县行业主管部门;各行业县主管部门、县档案馆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对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专著等业绩材料进行全面复核,对申报人所在单位核查结论不清楚的,要退回并责令其再次核查。主要核查期刊是否正规,所发表的作品是否在知网、万方、维普可查,查询结果是否与申报人提供的期刊保持一致,申报人提供的纸质期刊是否为套刊等。核查方式包括且不限于: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期刊信息、查询论文网站收录情况(知网、万方、维普)、通过期刊官方网站比对、联系期刊出版社查询等。对论文专著核查不合格的申报人及相关审核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

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不确定等次、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

的,扣除当年度任职年限,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为

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印发考核结果文件的当年不得申报职称,如

2025年度的考核结果文件于2026年印发,对其中考核结果为基

本合格及以下的,2026年度不得申报职称。

5.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

6.禁止以同一业绩材料申报多个职称,如果专业技术人员已经使用相应业绩材料评审通过取得职称的,不得再次使用该业

绩材料申报其他职称。

7.相关材料请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下载。

六、收费标准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有关规定,馆员评审费每人次200元(含答辩费60元);助理馆员、管理员评审费每人次100元。

七、纪律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各有关单位要严肃认真做好本地、本部门申报工作,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

(二)强化责任追究。在职称申报、推荐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发现违法违纪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失信管理。对在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失信黑名单,3年内不允许申报。

八、材料报送

报送地址:大竹县档案馆2-8办公室

联系人:肖颖

联系电话:18780839892

工作QQ:782313822

QQ群:1085414940(请申报人员务必进群

附件:1﹒四川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2026年度大竹县档案系列职称评审论文专著核

查情况表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大竹县档案馆        大竹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6年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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