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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州市场技术监督工程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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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17
凉山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市场技术监督工程 > 副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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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州市场技术监督工程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直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根据《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州职称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6〕37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6年度全州市场技术监督工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在凉山州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市场监管工程系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专业技术职称(以下简称“双定向”职称)任职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职称。所获得的职称在本州范围内有效,颁发相应职称证书标注双定向,并与普通职称(非定向)在本州内享受同等待遇。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初定。

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只能向一个职称评委会提交职称申报申请,同一年度不得多次、多头申报,不得既申报普通职称又申报同级别定向职称评审。

二、专业设置

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下设8个子专业:计量测试、危险化学品鉴定、食品质量检验检查、特种设备检验、纤维及制品质量检验、标准化研究、质量管理与审核、产(商)品质量检验检测。

三、申报条件

申报基本条件严格按照《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凉山州市场技术监督工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凉市监发〔2023〕179号)的规定条件进行申报(详见附件1)。任职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

四、申报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个人网上初次申报时间:2026年8月18日-9月17日17:00时(逾期不得补报)。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直部门(单位)等各级单位初次审核后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9月25日17:00时。

(三)评委会退回个人补证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17:00时,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四)各级各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010日17:00时。

(五)职称申报纸质材料现场受理地点: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704办公室(联系电话:2161746 ;地址:西昌市三岔口东路157号)。

五、申报程序

按照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部署要求,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人员的“双定向”职称评审的审核、评审等系列工作均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办理(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该系统主页下载。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单位和个人用户,无需重复注册。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注册。

(一)申请空岗:各单位(部门)对初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按照推荐、测评、考察、公示等程序和要求,竞聘产生申报“双定向”职称的人选,并形成《凉山州事业单位2026年度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确认)人员花名册》(附件2),报所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申报。

)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人员,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填报,申报评委会选择“凉山州市场技术监督工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根据个人情形选择“申报评审”,然后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申报者须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对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作出诚信承诺,所提供的材料须具体、真实、有效并可佐证,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申报人单位推荐:所在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审核推荐主体责任,在收到申报人申报材料后,应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对申报人员品德、能力、业绩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申报单位以法人方式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的身份信息、资格条件、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学历学位信息、继续教育学时、业绩成果、年度考核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指定专人审核申报人员资料,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资料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按要求将申报人员的年度考核情况、资格条件、业绩贡献情况等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模板见附件3),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时间;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的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明确的推荐意见,并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申报人员花名册、公示结果材料、单位审核意见等材料后按程序推送至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州市场监管局直属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查、公示、提出推荐意见,按程序汇总报分管局领导签字同意后提交至州局人事科审核。

)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各县(市)市场监管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按系统程序提交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州级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复审。

(五)评委会办公室审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双定向”评委会办公室)对通过部门审核的申报材料进行逐人逐项审查审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一律退回,并告知原因;对材料不完整的,告知应补正的材料,并退回个人在规定的修改时间内进行修改补充,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对发现申报人弄虚作假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通过审查后,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显示为“评委会已接收”的,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四川省职称申报表》,并在相应栏逐级由负责人签字、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县级市场监管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章或职称专用章。同时生成纸质《申报材料》,首页右上角由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初审人签署姓名和时间,并打印本单位审核通过的所有申报人员花名册一份,由主管部门统一将评审资料报送到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双定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评审会议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技术监督工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程序包括召开评委会、专家分组评议、答辩、集中评议等程序。申报“双定向”职称的,须全员参加答辩,答辩重点考察申报人员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答辩情况要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信畅通,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评审结果公示、确认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技术监督工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委员会将职称评审结果报送至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由确认单位统一印发任职资格文件。

任职文件印发后,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技术监督工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州市场监管局人事科)将通知各县(市)主管部门和有关州直部门(单位)领取任职文件与《评审表》,各主管部门要及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妥善做好任职文件和《评审表》的保管工作。

发文办证任职资格文件印发后,评审办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录入职称数据,生成电子职称证书后,评审通过人员可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选择人事人才,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下载职称证书。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

六、申报材料

(一)线上申报材料要求。

1.身份证扫描件。

2.现职称证书扫描件。有单位聘任文件的一并提供扫描件;首次评职称的无需提供。

3.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2001年以来取得的学历、2008年以来取得的学位,还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结果(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不能在学信网查到的党校学历等可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

4.继续教育情况证明。提供近五年(2022-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合格证书、专业科目学时证明以及《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扫描件。

5.个人思想工作总结。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受聘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并手写签名落款按手印,3000字左右。

6.单位综合推荐材料。材料中要对申报人业务知识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作出评价,签署推荐意见,并盖单位鲜章。

7.近五年以来年度考核证明。

8.公示结果情况。要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并加盖鲜章。

9.能力业绩材料。符合申报相应职称级别应具备能力、业绩条件的证明材料,材料复印件要盖材料存档单位鲜章,若是论文、著作等材料要提供刊物封面、目录、统一书期刊号和论文所在页扫描件,并上传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期刊查验结果和知网、万方或维普网站论文检索截图。取得其他业绩成果的,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扫描件。

所有材料复印件,须由推荐单位核验原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网上申报材料提交后,同步将《2026年凉山州市场技术监督工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x级职称申报花名册》(详见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5121022@qq.com。

(二)纸质材料要求。线上评委会受理后,申报人可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本人及所在单位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按手印、盖章;《评审表》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并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纸质材料报送需在评委会受理后一周内完成。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双定向)单独装订(2份)。

2.其余申报评审材料和证明材料装订为一套(1份),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防止脱页,加盖骑缝章,侧面(书脊)注明申报类别(如:工程师)、申报人员姓名,所有申报材料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档案袋上注明申报类别、申报专业、申报人员姓名、联系电话)。

3.《2026年凉山州市场技术监督工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x级职称申报花名册》1份,盖单位鲜章。

4.《凉山州事业单位2026年度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确认)人员花名册》1份。

以上纸质材料由县(市)市场监管局或州级企事业单位统一汇总,并指定专人负责上报。

七、评审费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之规定,评审费为高级职称申报每人次320元(其中含答辩费80元);中级职称申报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员),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交清。

     八、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县市主管部门或州级主管部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推荐、审查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制。各地各部门务必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2.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申报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已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

3.申报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行负责。评审材料不齐、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4.评审过程中原则上不再补充任何材料,如评委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另行通知,并按要求送至中评委办公室。

5.年度评审工作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各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留存相关材料。

6.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专人到评审办领取并按要求归档。评审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再退回。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通知有最终解释权,并负责相关解释工作。

7.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8-86117759(工作日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政策咨询电话:0834-2161746,联系人:马丽娅。

附件:1.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凉山州市场技术监督工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凉市监发〔2023〕179号)

2.《凉山州事业单位2026年度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确认)人员花名册》

3.公示(模板)

4.《2026年凉山州市场技术监督工程“定向评价、定   

向使用”x级职称申报花名册》

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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