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水利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水利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州职称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将我州2026度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专业划分
全州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从事水利电力工程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生产运行、技术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申报“双定向”所获得的职称在本州范围内有效,与普通职称(非定向)在本州内享受同等待遇。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只能向一个职称评委会提交职称申报申请,同一年度不得多次、多头申报。
评审分以下专业,水利类: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工程管理、水利水电金属结构工程、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工程;电力类:水电站动力工程、电力系统及自动化、电力运行、机电设备安装、电力建设与管理。
二、职称评审工作相关要求
(一)申报要求
1.州内事业单位人员申报凉山州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职称的需提供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的《凉山州事业单位2026年度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人员花名册》;州内企业人员申报凉山州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职称的需提供本单位“评审通过后聘任到岗证明”。
2.州内事业人员任职年限及业绩条件对应符合《凉山州水利局关于水利电力工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的评价办法》(凉水发〔2019〕105号)规定(详见附件2),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需由县(市)人社部门出具;企业人员任职年限需工作满25年且在乡镇工作满10年,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其余条件对应符合(凉水发〔2019〕105号)有关规定。企业工龄证明需由所在单位出具,乡镇工作证明需到任职过的乡镇企业开具证明,并出具相关社保证明材料,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表,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附法人证书。
3.申报“双定向”副高级职称资格者,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
(1)在州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至少一篇,且论文已正式出版,论文如果是合著,本人排名应该在第一名。
(2)未发表论文的,应提供2篇与申报专业一致,且本人撰写代表自身专业理论水平和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行业标准、发明专利报告、技术鉴定报告、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工程试验报告、技术创新工作报告、课题研究报告等专业技术文件材料。
为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申报人员所有提交的论文由所在单位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进行查重(已发表的论文,查重比对截止时间为发表的前一日),重复率不得高于30%。查重报告附在论文之后一并报送。
(二)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申报人员需提供相应年限参加四川省内继续教育证明,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
三、评审工作程序
(一)申请岗位
各单位、部门对初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按照推荐、测评、考察、公示等程序和要求,竞聘产生申报“双定向”职称人选,形成《凉山州事业单位2026年度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确认)人员花名册》,报所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申报。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个人账号,按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报评委会选择“凉山州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职称负责同志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单位须成立相应考评小组,采取专家、领导、人事和纪检监察干部联审的方式,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所填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申报人身份信息、资格条件、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时、业绩成果、年度考核、社保证明材料等进行核实、综合考评,择优进行推荐,并经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时间。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按程序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能力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
(三)复审推荐
职称审核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水利局、人社局或州级主管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按系统程序提交至州水利局审核。
(四)评委会办公室审查
州水利局(评委会办公室)对收到的申报人员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凉山州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查。
(五)答辩
为进一步了解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水平,便于评委对申报人做出准确真实的评价,为客观公正评审提供详实依据,所有申报“双定向”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应参加答辩。答辩主要考察申报人专业理论知识、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情况。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评审会议
评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审会议。在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分专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按要求组织开展答辩,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人员资格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通过评审人员。评审会议期间邀请州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七)公示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凉山州水利局官网、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审核确认
公示结束后,“双定向”高评委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送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确认通过人员,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高评办录入职称数据,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可在系统中查询、下载、打印。
(九)办理相关手续
各申报单位应于评审结果通知下发3个月内,到州水利局领回《评审表》,装入申报人员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未通过人员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
(十)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高级职务每人次320元(其中包含答辩费80元)。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交清。
四、报送纸质材料具体如下:
须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xx单位推荐申报水利电力工程“双定向”副高级职称评审名册》(同时报送电子档)、《凉山州事业单位2026年度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确认)人员花名册》、企业聘任到岗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表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胶装成册,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其他所有的个人材料也要胶装成册。
五、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审核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按个人、单位操作指南说明进行申报、审核。申报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8月14日至9月14日17:30(请合理规划时间,不要卡在时间节点提交资料,逾期不得补报);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9月21日17:30;评委会退回个人修改材料最终提交截止时间:9月25日17:30;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10月9日17:30。
(二)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17:30。
(三)材料接收地点:凉山州水利局508办公室,联系人:方老师,联系电话:0834-3230984。
六、其他事项
各县(市)申报人员材料应由相关主管部门派专人集中统一报送,逾期不予受理。评审材料经当面审查无误,并完备手续后视为受理和有效。凡个人申报及逾期申报材料者一律不予受理。
(一)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保证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县市主管部门、州级主管部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推荐、审查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制。
(三)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凉山州水利局对本通知有最终解释权,并负责相关解释工作。
(四)系统技术支持:028-86117759(工作日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评委会办公室咨询电话:0834-3230984
附件:1.凉山州事业单位2026年度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确认)人员花名册
2.凉山州水利局关于水利电力工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的评价办法
3.xxx(单位)推荐申报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名册(双定向)
4.公示结果证明模板
5.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模板
凉山州水利局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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