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教师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教师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教体文旅局、各县(区)教体局,市级相关部门和市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职称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工作操作规程(2025年版)》要求,现将开展2026年度教师及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全市申报推荐评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东坡区、彭山区、市直属学校(单位)申报推荐评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教练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三)市直属学校(单位)申报推荐评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教练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二、申报条件
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四川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川教〔2020〕76号)、《关于做好我省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九条措施》(川人社办发〔2023〕9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眉教体发〔2023〕3号)及《四川省体育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体规〔2025〕2号)等规定的条件均可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推荐方式。
按照要求,我市今年教师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采取以线上申报为主,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逐步过渡到只开展线上申报。线上申报需个人和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完成网上申报(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二)申报推荐程序
各县(区)安排部署本地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推荐工作,各学校(单位)要认真组织教师教练员学习相关文件,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登陆系统,选择相应评委会(眉山市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眉山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眉山市体育教练员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上传证明材料。
2.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登陆系统对申报人的网上所有信息参照申报条件进行逐条审查,核实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查合格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公示情况、公示结果证明、相关证明及综合推荐材料后,上传提交审核。
3.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登陆系统对申报人评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重点核实资格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4.评委会办公室审查。评委会办公室分别对各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初审通过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
(三)申报推荐时间。
1.个人网上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8月 12日9:00。
2.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8日18:00。
3.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8:00。
4.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8:00。
5.各级单位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9日18:00。
系统申报请严格按以上时间节点申报和推荐。
四、相关要求
(一)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严格按照《眉山市2026年度教师教练员职称申报材料规范》(见附件2)要求装订和上传。
(二)报送要求。
1.复审通过后,申报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填报后,请申报人员通过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一份)。
2.10月31日前各县(区)各单位将高级的《职称评审推荐送审表》电子文档报市教体局,同时东坡区、彭山区还需报送申报中级的《职称评审推荐送审表》电子文档。评审纸质材料上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报的,不予接收,责任自负。
3.10月31日前市直属学校(单位)将申报评审材料和电子文档一并报市教体局。
4.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人申报职称时间,任职时间计算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推荐程序。各学校(单位)要组织学习职称评审的相关文件,根据相关规定完善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办法,并公布推荐程序、推荐条件、推荐数额,按规定程序组织开展申报。
2.建立评价导向。在推荐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时,要坚持师德评价第一标准,突出育人质量、教育教学实绩与成果贡献,申报人员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纪律和规则。坚持公开公正,程序规范,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申报教师职称坚持评聘结合,坚持正确的职称评价积极导向作用,坚持向一线教师、农村边远学校教师、基础教育“网链共享计划”主播(接收)教师及支持服务团队倾斜,鼓励教师提升学历,提高教师学历占比权重,对教育教学教研业绩突出、在职提升高于规定学历的、以及援藏援彝、地震灾区和到“三区”支教的教师,优先推荐。
3.严肃推荐纪律。学校(单位)推荐委员会和区县教体局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凡是基本条件不符合的,个人不能申报,学校(单位)不得受理,更不允许向上级部门推荐。学校(单位)负责人或区县教体局的审查人必须在属实的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和审查人姓名、时间,并加盖学校(单位)或区县教体局印章。评审现场一律不接收补充材料,对不按要求审查的申报材料,将不予评审。严格落实退休人员不得评定职称的规定。凡是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公开推荐而搞“暗箱操作”的,一律取消该学校(单位)当年的推荐资格。凡是有伪造或谎报学历、专业、资历、岗位、成果、证书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申报者当年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教师教练员职务任职资格,已经取得任职资格的,撤消其职务。对审查失职的相关人员和弄虚作假的申报者,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面试答辩。
申报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务所有人员及申报教练员职称人员均须参加答辩。答辩内容的重点是考察答辩人师德、所处学段教师专业标准、所任学科(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本人教学成果或所撰写论文等。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评审费:高级职称每人次320元(其中含答辩费80元),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40元(答辩人员另缴纳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每人次100元。区县和市直属学校(单位)收到市教体局财务开具的缴款书后,再转账缴费。特别强调不接受教师个人汇款。联系电话:028-38195246。
附件:1.眉山市2026年度教师教练员职称评审推荐送审表
2.眉山市2026年度教师教练员职称申报材料规范
3.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材料
4.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材料
5.申报教练员职称材料
6.教师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参考模板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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