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州党校系统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中共阿坝州委党校
关于开展 2026 年度全州党校系统教师
“定向评价 定向使用”副高级职称评审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社局、县(市)委党校、校内各科室:
为认真做好 2026 年度全州党校系统教师“定向评价 定向
使用”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相关
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州党校系统从事教育、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的在编在岗
专业技术人员。州人社部门核定的“双定向”高级岗位评审范围原
则上限于本单位常设高级岗位无空缺或本单位无法设置高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双定向”高级职称后按现行岗位聘任管
理的有关规定聘任到核定的“双定向”高级岗位;单位常设高级岗
位有空缺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本单位岗位空缺内开展推荐评审
“双定向”职称,取得“双定向”高级职称的人员按现行岗位聘任管
理的有关规定聘任到单位常设高级岗位上。
二、申报条件
本年度申报人员资历、教学、科研、学历等申报基本条件
严格按照《阿坝州党校系统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
(阿委校〔2022〕79 号)、《关于做好职称申报材料核查工作
的通知》(阿州人社函〔2025〕64 号)等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根据评审条件和要求向用人单位提交个人书面申
请,如实填写本人情况,提供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
学历、论文、获奖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同时签署《职称申报
诚信承诺书》,做出申报职称个人诚信承诺,对提供的申报资
料真实性负责。
2.经本单位同意的推荐对象自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
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如实填写申报信息
进行申报。
3.个人网上申报开始时间:2026 年 8 月 13 日 8:00。4.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 年 9 月 14 日 18:00。
5.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 年 9 月 28 日
18:00。
6.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至时间:2026
年 10 月 13 日 18:00。
7.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23
日 18:00。
8.各单位提交纸质材料截至时间:2026 年 10 月 29 日。
根据《阿坝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程》和州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州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
(阿州人社函〔2022〕27 号)文件要求,单位推荐时需注意以
下几点:
1.用人单位在推荐前需核实本单位岗位设置和聘任情况,单
位取得非定向职称资格人员超过同级岗位设置比例 30%的,原
则上不得推荐申报同级非定向职称评审,同级岗位设置达不到
设置比例的单位,原则上可以推荐 1 名申报非定向职称评审。
2.单位推荐时务必做到“五公开”,即:职称政策、岗位设置
和聘用情况、推荐方案、申报材料、推荐结果五个公开。
3.用人单位需对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专业技术
水平、工作业绩及其他佐证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审,初审小组由用人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
审查人员不少于 2 人,审查人员须在审查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单
位印章,同时签订审查承诺书,对职称推荐工作符合政策要求
和对申报人信息材料真实有效性的审核进行承诺。
4.申报人通过资格初审后,用人单位按照推荐考核标准进行
量化考核并进行民主推荐,确定推荐对象,并将推荐对象的资
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
工作日。
5.用人单位需开具岗位情况说明、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公示
证明、党风廉政审查意见、审查承诺书。
1.单 位 管 理 人 员 登 录 四 川 省 职 称 评 审 信 息 系 统
(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对通过单位推荐的
申报人进行网络初审。
2.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县(市)职称申
报材料审核工作,重点复核申报人申报资格和材料完整性,签
署复核意见。
3.州委党校组织人事科负责本校教师职称申报材料初审和
全州党校系统职称复查审核。
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人根据要求打印装订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和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盖章后,电子
材料和纸质材料上报截至时间为 10 月 29 日,逾期视为放弃申
报。为便于通知相关事宜,请申报人加入“2026 年阿坝州党校双
定向副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群”。
1、拟于 11 月上旬开展评审会议,主要通过业绩评分和全员
说课方式进行评审。
2、说课内容围绕申报专业自行准备。具体试讲时间另行通
知。评审成绩由业绩评分和试讲两部分构成,分值各占 50%。
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束后,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
阿坝州委党校官网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
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有任何异议,均可通
过电话和邮件进行投诉;通过公示期无任何异议后,将评审结
果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后,根据管
理权限印发职称文件。
评审通过后,自动生成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有同样效力。
个人查验或打印证书,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 “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证书打印”选项,即可对个人取
得的职称证书进行打印。
四、申报材料
(一)评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主要依据,
应有尽报,必须真实、可靠、无误。推荐单位在推荐呈报时,
必须按规定的条件、公示要求和申报程序办理。人力资源与社
会保障局负责申报人申报资格和材料完整性进行复核,并在有
关栏目签署明确意见。
(二)评审材料种类及报送份数:
1.岗位情况说明一份。(所在单位和人社签字盖章)
2.单位推荐时执行“五公开”情况的说明材料一份(要写
清单位推荐情况、公示期、公式结果、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等。
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3.近两年的党风廉政审查意见一份。(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4.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份。写明申报人简历(含学历)、 现
任专业技术职务和年限、申报专业、主要业绩、科研成果、 讲
授课程、课时和质量、业绩公示结果(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等
情况。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
5.审查承诺书一份。
6.阿坝州 2026 年度职称评审有关材料核查情况表。
7.《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档案盒卷宗目录》一份。8.《申报信息一览表》电子版和扫描版各一份。
9.系统生成打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三份。
10.《人员情况简表》一份。
11.近两年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复印件。
12.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
13.《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量一览表》《任现职以来教学条
件一览表》《任现职以来科研 决策咨询 获奖成果目录表(一
至五)》各一份,每张表后附相应佐证材料复印件。
1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大学专科、本科及最高学历证书、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
(三)上述评审材料 1-6 纸质材料单独报送,材料 1-13 按
序扫描。相应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佐证材料、证件等均随扫描
件报送原件核实,递交材料时现场查验后返还申报人。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规定,同一申报
人当年不得既申报普通评审又申报同级定向职称评审。
(二)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
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
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 号)规定,高级职称评审费用为
240 元/人。缴纳方式另行通知。附件:1.阿坝州党校系统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阿坝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职称申报
有关材料核查工作的通知
3.申报模版
4.2026 年阿坝州党校教师“双定向”高级级职称评
审工作群
-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