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凯翼汽车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机械(汽车)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分子公司:
为做好2026年度宜宾凯翼汽车有限公司机械(汽车)工程职称评审工作,经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现将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宜宾凯翼汽车有限公司机械(汽车)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宜宾凯翼汽车中评委”)负责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范围内从事机械工程专业(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机械仪表、设备工程、车辆工程)的工程技术人员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和《宜宾凯翼汽车有限公司机械(汽车)工程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凯翼字〔2022〕14号)的相关规定,申报人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胜任本职工作,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凯翼汽车公司的年度考核等次应为C级及以上,下同)。
4.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近五年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指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事故调查期或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1.技术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助理工程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4)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5)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6)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7)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3.工程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4)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5)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6)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7)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三)能力、业绩条件
1.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3.工程师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或技术技能工作的实际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技术报告或论文。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5)承担或参与技术革新、工艺改进、方法创新、成果转化等工作取得一定成绩,或在技术技能工作中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a.有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负责推广的应用新技术,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b.研究开发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新产品一项以上,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②研究、规划、设计部门
a.解决设计、生产中疑难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效果,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b.在研究、设计、实施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或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四)其他条件
1.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2.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五)破格申报条件
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需提供相关依据材料。
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奖项。其中:省级科学技术奖是指四川省人民政府设立的省级科学技术奖励(包括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部级科学技术奖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防、国家安全的特殊情况设立的部级科学技术奖项。
2.作为主研人员,获得本专业工程技术方面发明专利1项以上,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创造税收500万元以上。其中:主研人员,是指课题(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性工作,或解决关键问题的研究人员。
3.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和一流业绩水平的高技能人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技艺精通,在国家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奖牌。
(2)技术技能拔尖,获得四川省技术能手称号。
(3)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担任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4)主持省级2项以上的科研项目(课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累计实现税收100万元以上。
三、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指南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下载。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申报人员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评委会选择宜宾凯翼汽车机械(汽车)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按本通知第四点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涉密的,请按规定作脱密脱敏处理。
同时,申报人员将《宜宾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人员名册》(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peng2@newcowin.com。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系统对申报人网上填报的全部信息参照申报条件进行逐条审查,核实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公示情况、公示结果证明及综合推荐材料后,上传提交审查。
(三)审查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呈报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报送
经本人申请、凯翼汽车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至中评委审核。当系统申报信息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需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逐级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四、申报材料
(一)网上信息上传要求
所有申报材料每份应独立扫描为一个PDF文件,扫描质量清晰、完整。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每一页由所在单位审查后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查人姓名,同时加盖审查单位公章后再扫描上传。请申报人员严格对照申报系统“个人申报端”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份单独装订,其他佐证材料1套(另行分册装订,提供内容务必与系统内信息及上传资料完全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资料》(附件2)作为封面,按《申报评审材料目录》(附件3)规定顺序装订,加盖骑缝章。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佐证材料装入标准档案袋,档案袋上须粘贴《申报评审材料目录》。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显示“评审会已接收”后,申报人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再逐级上交签署意见后报送。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4)。
3.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学信网查验报告)。
4.单位综合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撰写,内容包括申报人员取得现职称以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现时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要求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查并加盖公章)。
5.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本人手写签名),2000字左右。
6.任现职以来代表作(论文或论著)。
7.获奖、专利证书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8.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及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用人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不作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职称材料。现任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需完整提供)和评审表(需完整提供)等资料(至少提供其中两项)。若有多个现任职称证书,均需提供。
10.年度考核材料。需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年度考核表。
11.继续教育证明。需提供任现职以来申报上一级职称资格所需年限的继续教育培训材料。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提供学时证明材料。
12.公示证明材料及公示结果。单位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示结果(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13.劳动合同复印件(满足申报资格时限且在有效期内)。
14.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四川省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缴费单位不一致的,以社保缴费单位进行申报,申报相关材料由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缴费单位均审核合格并盖章。工作经历须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不能间断。
五、评审程序
(一)复核
宜宾凯翼汽车中评委办公室对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复核。申报推荐名册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宜宾凯翼汽车中评委评审
申报中级职称实行全员答辩。宜宾凯翼汽车中评委按照规定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将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放在首位,对申报人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
申报初级职称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参加答辩:
1.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相关专业的。
2.破格申报人员。
3.享受基层、援藏援彝、“四大片区”以及脱贫攻坚政策的职称申报者。
4.宜宾凯翼汽车中评委认为应当进行答辩的人员。
(三)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将在“职称评审系统”(评审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确认任职资格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宜宾凯翼汽车中评委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确认通过后由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宜宾凯翼汽车中评委审核确认。
(五)电子证书生成、查询
申报人员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或“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下载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报送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
(1)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8月12日00:00。
(2)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24:00。
(3)本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9月18日18:00。
(4)个人资料修改截止时间:2026年10月9日24:00。
(5)本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8:00。
逾期不得补报。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个人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申报人、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宜宾凯翼汽车中评委应随时关注职称系统申报信息,按要求及时补充、审核申报材料,提出审核意见。
2.纸质材料报送。网上资料审核通过后再提交个人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逾期概不受理。
(二)纸质材料报送方式
宜宾凯翼汽车中评委办公室设在宜宾凯翼汽车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年度评审工作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余评审材料统一处理,不再退还,请申报人自留原件,妥善留存相关材料。
(三)任职资格及相关材料计算截止时间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
2.申报人所提供的奖励、成果、论文、著作发表等材料,有效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
(四)相关费用标准
按《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中级职称每人次140元,答辩费60元/人次;初级职称每人次100元,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
(五)其他注意事项
申报人违背诚信承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按规定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七、联系方式
1.评审工作电话:王鹏18980917954。
2.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8-86117759。
3.联系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北路西段附四段7号宜宾凯翼汽车有限公司研发楼 202。
附件:1.宜宾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人员名册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资料
3.机械(汽车)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4.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宜宾凯翼汽车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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