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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中小学二级和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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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11
金川县教育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县
职称分类: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小学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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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2026年中小学二级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园)、局机关股(室):

根据阿坝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全州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和阿坝州教育局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阿州教发〔2022〕69号)等文件精神,经教育局党组会决定,我县中小学二级、一级教师职务评定工作拟于202682-8月28日进行。为进一步规范有序开展好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校(园)、股(室)遵照执行。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教育局副局长

曹孝勇  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永琼  县教育局副科级干部

成  员:各股(室)长、校(园)长。

教育系统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股,由王建龙、康友健二位同志负责日常事务。

二、评审原则

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依据

1.阿坝州教育局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阿州教发〔202269号)。

2.阿坝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全州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3.金川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金川县中小学教育常规》和《金川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的通知》(金教行〔2017〕12号)。

四、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

根据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阿州人社函〔202631号)文件要求,不符合初定和确认条件,必须参加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此次申报评审。

(一)申报条件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以下学段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2.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在小学以下学段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3.申报人员需完全符合《阿坝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相关要求;

4.中小学教师分类定级综合评价结果达合格及以上等次;

5.申报学段、学科须与本人实际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认定学段学科、阿坝州中小学教师分类定级综合评价学段学科保持一致(高学段资格可兼容低学段申报,幼儿园学段除外)。若申报学段学科与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学段学科不一致的,需通过学科确认;若申报学段学科与教师资格证认定学段学科不一致的,阿坝州中小学教师分类定级综合评价结果须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不得申报。病、事假超过半年以上的抽调或借调到教育系统外单位工作超过半年以上的;阿坝州中小学教师分类定级综合评价结果不合格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且影响期未满的;“六大六治”、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

(二)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网络信息和纸质材料两个部分。

(1)网报信息: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地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首页的“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进行申报、审核。

(2) 网上申报时间拟定于: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8月2日

个人申报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8日18时

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9月25日18时

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18时

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8时

2.纸质材料:业绩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各一式一份。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必须复印注册合格页,未注册的由学校或教育局出具证明。

(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的,还需提供与现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人所获最高层次的专业毕(结)业证书。

(4)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中学语文教师和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取得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以上等级证书,其他教师应取得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使用汉语和藏语教学的教师可相应降低一个等次要求。

(5)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

(7)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和相关业绩材料。

(8)师德师风考核材料。

(9)阿坝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分类定级综合评价结果证明。

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

(一)评审范围及条件

1.评审范围

(1)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县教研、教师发展、电化教育、教育考试、教育技术装备、校外教育等教育相关机构,在职在岗、从事教育教学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2)各校(园)应在编制数内有空缺岗位的情况下开展中级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此次评审工作启动指标数=各校(园)中级岗位空缺数×85%(小数点四舍五入)进行分配(见附件8)。经本人申请,由学校组织审核、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7个工作日)无误后方能申报

2.推荐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人员需完全符合《阿坝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相关要求;

(2)近5年以来,年度师德考核优秀等次2次及以上,其中近3年师德考核优秀等次至少1次;

(3)中小学教师分类定级综合评价结果达合格及以上等次;

(4)申报学段、学科须与本人实际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认定学段学科、阿坝州中小学教师分类定级综合评价学段学科保持一致(高学段资格可兼容低学段申报,幼儿园学段除外)。若申报学段学科与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学段学科不一致的,需通过学科确认;若申报学段学科与教师资格证认定学段学科不一致的,阿坝州中小学教师分类定级综合评价结果须达到良好以上等级;

(5)在任现职以来需有2年以上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委、少工委、少先队辅导员、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及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等)工作经历且考核“合格”以上;

(5)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至少有1项校级以上教研成果,教研机构教研员至少有2项县级以上教研成果;

(6)中学语文教师和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取得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以上等级证书,其他教师应取得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使用汉语和藏语教学的教师可相应降低一个等次要求;

(7)具备士学位,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以下学段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在小学以下学段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8)教研机构人员(含电教机构人员)任现职以来还需每年深入学校或县级以上网络平台听课、评课80学时以上,承担县级以上网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1次以上;

(9)任现职以来,中小学教师至少有1项校级以上教研成果;教研机构教研员至少有2项县级以上教研成果;

(10)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不得申报。病、事假超过半年以上的抽调或借调到教育系统外单位工作超过半年以上的;阿坝州中小学教师分类定级综合评价结果不合格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且影响期未满的;“六大六治”、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

(二)推荐原则程序及纪律

1.推荐原则

(1)坚持评聘结合,必须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限额内进行申报和推荐评审。

(2)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未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一律不得推荐申报。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

(4)坚持人岗相适的原则,严禁推荐在编不在岗人员(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参与重点、特殊工作或临时借用的除外)。

(5)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重点向一线教师、农村边远学校教师倾斜。

2.推荐程序

(1)个人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向单位书面申请,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学历、论文、获奖证书等全部佐证材料,申报者必须对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自愿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1),并将承诺书按材料清单顺序,装订于个人业绩证明材料首页。

(2)单位初审考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专业技术水平、履职工作业绩及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查,结合本单位职称推荐考核标准开展量化考核,择优确定初选推荐对象。所有参与材料审查的工作人员必须在审查材料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签订《职称申报审查诚信承诺书》(附件2)。

(3)单位民主测评。各推荐单位对初步确定的推荐对象,在校(园)内组织开展民主测评,全面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客观评价申报人员履职表现。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满意率达到75%以上,中小学教师授课班级学生满意率达到75%以上

(4)全员公示公告。推荐单位对拟推荐评审人员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任职年限、教学工作业绩、各类获奖情况、班主任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等核心信息,保障全员知情权、监督权。

(5)确认推荐上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在相关表格中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公示结果学校(单位)、县(市)教育局加盖公章,以校(园)为单位单独装订成册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6)党风廉政审查。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提供由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对其任现职以来或近5年来的党风廉政审查意见。(审查意见材料单独报送)。

(7)落实五公开制度。推荐单位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严格执行职称政策、岗位空缺情况、推荐工作方案、个人申报材料、最终推荐结果“五公开”制度。全程留存工作资料,形成专项工作落实报告。各推荐校(园)将落实“五公开”制度情况形成专门材料报县教育局审核,教育局审核汇总后装订成册统一报送。

(8)县级逐级审查。各校(园)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严格对照职称评审基本条件,通过线上核验和线下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逐一审核申报人的资格、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初审合格后报人社部门复核,复核通过人员方可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9)评审委员会评审。我县一级教师职称评审领导小组,从片区专家库中抽取评审委,组建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参评教师总成绩按综合材料评审与教师专业素质测评(模拟课)比例进行综合计算,评审委员会按综合计算总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通过人员。

3.工作纪律

(1)推荐全流程公开公示、结果等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职称评审阳光操作要求,将职称申报条件、推荐流程、资格审核标准、评审过程、拟通过人员名单、最终评审结果等内容全面公开,面向全体教职工、社会群众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纪检部门与社会各界全方位监督,杜绝暗箱操作、流程补透明等问题。

(2)各校(园)要严格督促申报人签订履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确保材料的真实准确;对申报材料查实的学历、学术、教学业绩、荣誉证书、课题成果等全部申报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一经历查实存在伪造、虚报工作业绩、隐瞒关键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第一时间取消资格评审,同步计入个人档案,并依据职称评审工作行为规范、教师管理条例从严追究相应责任,5年内不得职称申报。

(3)各校(园)要坚决把好审查关,重点审核申报者个人身份信息、岗位任职年限、从教履职经历、教学教研业绩、师德表现、廉洁从教情况六大核心要素。各学校(园)、经办人员、审核人员要逐项比对核验,分层分级交叉复核,坚持标准不放松、流程不走样。坚决整治审核流于形式、材料粗略核对、放宽标准违规推荐等突出问题,从源头防范不合格人员进入评审环节。凡履行职责不到位、资格审查和标准条件把关不严、评审推荐程序不规范、矛盾上交的校(园),要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或者有违纪行为的校(园),要予以通报批评,取消本校(园)本次职称评审并严格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4)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特别是对实名举报和群众性来信来访,要明确专人登记、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建立专项核查台账,逐项细化核查举措,全面查清问题事实、精准厘清各方责任,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师德师风相关政策依据形成处理意见,限时向信访人反馈完整核查结果,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三)评审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网络信息和纸质材料两个部分。

1.网报信息: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地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首页的“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进行申报、审核。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8月2日

         个人申报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8日18时

         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9月25日18时

         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18时

         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8时

2.纸质材料:业绩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各一式一份。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系统导出双面打印,不得任意改变打印顺序,左侧装订并包边),并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信息表》(附件3,以下简称《信息表》)。《信息表》在word文档中编辑,并按申报学段归类存档。学校审核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人必须对申报人员提交的《信息表》中取得的业绩和所获奖项的层级,省、州、县(市)级认真审核,确保属实后在纸质材料上签字、注明“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必须复印注册合格页,未注册的由县市教育局出具说明。

(5)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的,还需提供与现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人所获得最高层次的专业毕(结)业证书。

(6)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同级职称转系列聘任人员,还须报送首次聘任同级职务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8)推荐单位对申报人三方面的情况证明。包含:对申报人符合规定年限等要求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队、少先队、课外活动辅导员及学校领导干部等)工作经历及考核结果的简述;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每年年度考核等级及对应考核年度;申报人在本校(园)民主测评中的满意率

(9)符合相关要求的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任现职以来,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①获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1次以上县级荣誉,或2次以上校级表彰奖励;

②担任县级以上名师工作室成员或学员;

③担任校级以上教师培训主讲教师;

④在县级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过自创的教育教学资源(5课时以上)。

(10)近5年以来师德师风考核材料(学校报教育局备案的师德考核结果)。

(11)任现职或近5年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2)近3年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继续教育登记合格证明、阿坝州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卡)复印件,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书打印件。

(13)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14)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结业证书复印件。

(15)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

(16)任现职以来,出版、发表或交流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本专业、本学科的主要论著(含教材)、课题、论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且公开发行正式学术期刊上)、研究报告、经验总结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如系集体完成,应由合作者或课题负责人出具申报者所承担的内容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明材料;如系教研、教改经验交流文章应注明在何种范围内交流,并出具证明部门加盖印章的佐证。

(17)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承担教育教学或实验、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或相关业务工作的印证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教师无教育教学业绩获奖证书,则出具学科成绩证明,全县统测学科成绩证明须由县教育局出具,学校统测成绩则由学校出具。

(18)承担校级以上网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印证材料1次以上(县级公开课必须具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或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片区或学区公开课必须具有学区颁发的证书或出具学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明)。

(19)任现职以来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印证材料复印件。

(20)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推荐材料。各申报单位要成立相应考评领导小组,采取单位领导、纪检监察干部、人事干部、考评专家等联审的方式,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后形成综合推荐材料。

(21)中小学校长兼任教学课时证明一式一份。

(22)阿坝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分类定级综合评价结果证明(附件4)。(由人事股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

(23)其他申报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24)教研机构教研员(含电教机构人员)除满足第9项外,任现职以来每年还需深入学校或县级以上网络平台听课、评课80学时以上,承担县级以上网课、示范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1次以上。

上述材料须双面复(打)印且按顺序编写目录,并装订成1册。

3.《阿坝州申报评审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情况一览表》(附件5,以下简称《一览表》)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4.上述材料中《一览表》规格为标准A3纸尺寸,其余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尺寸,所有材料中的印章须为红色。           

5.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等的计算截止时间2026年5月31日,任职时间计算至2026年5月31日。

(四)材料报送和包装要求

1.申报材料必须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尺寸,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档案袋上粘贴填写好的《评审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清单》(附件6),档案袋底部粘贴标签(附件7)。

2.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和依据,推荐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审核。对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学校公章后交教育局审核签字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不得参加评审。

(五)评审方式

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采用“综合材料评审+专业素质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两项成绩加权汇总为申报人员最终评审得分。具体计分权重为: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业绩、育人成效等综合材料评审成绩占总成绩的40%;教师专业素质测评(模拟课)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六、其他事项

(一)各学校(园)推荐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应在核定的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限额内。

(二)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200元(含60元模拟课试讲评审费),申报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100元。

(三)评审材料不齐,不规范者一律不予受理。

(四)除上述材料报送外,申报者在报送材料时还需提供学校评审方案及评审结果。

(五)所有证书原件均需审验。

(六)上报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后果自负不按时上报材料者,逾期不再受理。

(七)所有报送材料(除《评审表》外)一律不退还,由县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会结束后统一保存留档,请申报者妥善保存原始材料。

附件: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2.职称申报审查诚信承诺书

            3.申报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信息表

4.阿坝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分类定级综合评价结果证明

5.申报评审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情况一览表

            6.评审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清单

7.装袋底面标签

8.金川县教育系统2026年各校(园)一级教师岗位评审指标分配表

                                          

金川县教育局

2026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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