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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文旅发〔2026〕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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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11
德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德阳市
职称分类: 图书资料专业人员 > 群众文化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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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开展2026度德阳市艺术、群众文化(含群众文化“双定向”)、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市、县)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文旅局,局属各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全市艺术、群众文化(含群众文化“双定向”)、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市范围内从事艺术、群众文化(含群众文化“双定向”)、图书资料文物博物专业领域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接受区(市、县)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初级职称评审委托;接受其他自主评审单位、央属驻德单位等需要委托评审的中(初)级职称委托评审。

二、申报专业及条件

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78号)、《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80号)、《四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川文旅发202379号)、《关于在全省开展群众文化专业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川文旅规〔2025〕)1号)、《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14号)等规定的条件开展。详细内容请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评审管理信系统”(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首页“职称评审”专栏进入)“政策法规”栏查阅。

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三、申报审核程序

本次采取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全市艺术、群众文化(含群众文化“双定向”)、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有关部门(单位)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下载。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网上初次申报时间:2026811日至2026911日18:00(逾期不得报)。

(二)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9月18日18:00。

(三)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

2026923日18:00

(四)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930日18:00。

(五)资料报送。纸质材料集中报送,中评委现场受理材料。受理纸质材料时间为2026108日至202610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注意:

1.申报人员应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

2.纸质材料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3.申报人员的纸质材料由各区(市、县)文旅部门、市级有关单位统一报送市文旅

四、申报程序

申报评审工作按照创建业绩档案、单位审核公示、个人申报、单位推荐、部门审核、中评办复核、中评委评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程序进行。报送流程如下:

(一)创建业绩档案

艺术系列、群众文化(含群众文化“双定向”)专业、图书资料专业申报人员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行应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业绩记录系统促进业绩档案规范化建设的通知》(BW〔2024〕193号)规定,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服务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s://wlzc.tsichuan.com/)上创建职称业绩档案;文物博物专业申报人员严格按照《关于推行使用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业绩成果管理系统促进业绩成果档案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川文物办〔2026〕14号)规定,在“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业绩成果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s://202.61.91.3/wbzc/)上创建业绩档案。

(二)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艺术系列、群众文化(含群众文化“双定向”)专业、图书资料专业申报人员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业绩记录系统导出相关业绩材料;文物博物专业申报人员从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业绩成果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相关业绩材料,并按照要求上传至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人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1.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级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区(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文旅局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2.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我局相应中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我局出具委托评审函。评审结束后,我局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三)单位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年度考核、发表论文著作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任期内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对符合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在系统内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盖章上传公示结果材料和《单位综合推荐报告》等扫描件,逐级提交审核。

(四)部门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核,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逐级审核并签署意见,重点审核人员政治素质、资格条件、业绩条件、网上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1.市级各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和市属企业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审核结束按程序提交相应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各区(市、县)主管部门审核初级职称后提交同级文旅局,区(市、县)文旅局审核后提交同级人社部门,区(市、县)人社部门复审合格后上传委托评审函并按程序提交相应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3.各区(市、县)主管部门审核中级职称后提交同级文旅局,区(市、县)文旅局审核后提交同级人社部门,区(市、县)人社部门复审合格后按程序提交相应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五)中评委复核

1.各相应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各中评”)对通过部门(单位)审查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

2.复审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按照纸质材料报送要求区(市、县)文旅或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统一报送至市文旅局

(六)中评委评审

各中评委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包括:答辩、同行评议、评审会议等。各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均实行全员答辩,答辩内容以申报人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本次职称评审会会期及答辩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七)公示、审核确认、发文

个人上传系统的所有申报材料使用复印件材料,每份复印件材料首页注明“经审核,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签字,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鲜章(多页的应加盖骑缝章)。

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善、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八)办理相关手续

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评审通过人员,由各区(市、县)主管部门到市文旅局领回《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评审未通过人员的《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不再退回。

个人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选择人事人才,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下载职称证书。

评审费用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200元(含答辩费60元),申报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00元。申报人纸质材料经线下复审合格后现场缴纳评审费。

、注意事项

职称任职年限时间计算截止为2026年12月31日;奖项、项目、活动、论文论著等业绩材料时间截止为个人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时间

(二)考核情况应提供评审基本条件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或工作证明。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不确定等次、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当年度任职年限,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印发考核结果文件的当年不得申报职称,如2025年度的考核结果文件于2026年印发,对其中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2026年度不得申报职称。

(三)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接受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情况应提供按照学历资历条件年限要求的每年含2026年度90个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学习证明

(四)纸质材料要求

1.需提交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

(2)《2026年度XX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名册》一式1份,单独提交,不装订,由申报单位统一交到文旅部门汇总,需交纸质盖章版和EXCEL电子版。(电子版应与纸质版一致,以“专业+名字+人员名册”格式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1744026344@qq.com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提交材料时查验毕业证原件)。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证书复印件1份(提交材料时查验原件)。

(6)个人政治思想与取得现职称以来业务工作总结1份(字数不少于1500字)。

(7)单位综合推荐意见1份(字数不少于1500字)。

(8)业绩证明材料(含专业技术成果和获奖证明等)。

(9)近5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各1份。

(10)符合学历、资历中年限要求的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各1份。

(11)业绩公示情况及公示结果1份

2.业绩佐证材料包括业绩成果材料和学术成果材料。业绩佐证材料要精准、简洁、逻辑关系清楚,需对应评审基本条件要求逐项准备(每项业绩扫描成1个文件),如业绩材料(获奖)不能反映所从事工作(主持、主要参与者等)、担任角色等方面情况的,其佐证材料需按单项由所在单位公示后,注明“情况属实”,经办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印章。

3.学术成果材料须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和学识水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论著、学术报告、专题技术工作报告或成果报告等),论文发表的期刊应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期刊社查询”可查,且论文在中国知网或万方数据或维普网随刊收录。发表的期刊原则上应在“期刊”上刊登,在“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一般不计入规定的数量,需提供刊物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内容页等。

4.单位综合推荐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实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党风廉政(廉洁从政)情况,以及任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贡献和效益等。要求重点说明取得现职称以来的符合申报条件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主要领导手写签名,加盖公章,落款时间需在单位公示结束时间之后。其中,对于破格申报人员,需对照文件具体条款要求详细说明破格推荐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特别是论文、著作、获奖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所有复印件均须由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以及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

6.所有材料(除《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外)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一册,纸质材料装订时将《评审申报材料目录》作为封面,侧面(书脊)注明申报者姓名、申报专业,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资料不予受理。

7.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原则上每人一袋,并在材料袋的封面上附申报者基本信息(含申报专业、申报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和拟评职称)、袋内材料内容目录、呈报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如有出版著作或发表论文需提供原件的,可单独包装成原件材料袋(封面注明申报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和拟评职称),并在封面右上角用红笔注明为“原件”。

8.申报材料由各区(市、县)文旅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派专人统一一次性报送,当面清点,完备手续后方为有效。凡申报材料不齐、不规范及未按要求装订者,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再申报中(初)级职称,并将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9.纸质资料受理地点:德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德阳市绵远街一段79号201室),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838-6167859。

附件:1.2026年度XX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名册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德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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