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数据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初级、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重点产业功能区,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各区(市、县)人社局、数据局: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6年度德阳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以下简称数智工程)专业初级、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注册地为我市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中从事数智工程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专业设置。数智工程专业职称下设8个子专业: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数字化管理、数据安全、数字媒体技术。
(三)分类安排。德阳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负责评审市本级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的初级、中级职称。
自主开展评审工作确有困难的区(市、县),可委托中评委代评。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由各区(市、县)自行负责;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中评委对所属人员进行评审,需出具书面委托评审函。评审结果按规定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二、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数中心发〔2022〕8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
三、申报方式
按照统一要求,评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及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以下简称职称系统)申报、推荐,注册登录后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录网上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详细操作手册可在职称系统首页下载)。
四、申报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8月10日起至2026年9月11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二)各区(市、县)人社部门和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初次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8日18:00。
(三)个人补正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四)各区(市、县)人社部门和市级主管部门(单位)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8:00。
(五)纸质资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
(六)报送地点:德阳市数据局911办公室(地址:德阳市经开区松花江北路8号)。
(七)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材料和论文论著发表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1日(论文论著需见刊)。
五、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登录职称系统,选择“德阳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密(因提供涉密内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职称系统对申报人的网上所有信息对照《基本条件》进行逐条审查,核实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公示情况、公示结果证明及综合推荐材料后,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三)初审。各区(市、县)数据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登录系统对申报人评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重点核实资格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审核不通过原因。
(四)复审。中评委办公室对区(市、县)数据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初审通过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
(五)材料报送。复审通过后,职称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程序后,严格按照《2026年度德阳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附件1)要求装订并逐级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各区(市、县)的纸质申报材料报当地数据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当地数据主管部门汇总报送中评委办公室。市级部门所属单位由市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汇总报送中评委办公室。
(六)组织评审。由中评委组织召开会议进行评审,并按规定组织答辩(中级职称实行全员答辩,初级职称由评委会视情况而定)。相关事宜均通过职称系统通知,并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在职称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公示结束后,评审结果按程序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
(八)办理相关手续。中评委办公室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发布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通知后,由主管部门或申报单位及时领取并装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取的,责任自负。电子职称证书在职称信息系统、“四川人社”APP均可自行下载。
六、注意事项
(一)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在四川省(含成都市)申报评审2个(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二)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工程师职称人员需缴纳评审费200元/人(含答辩费60元);申报初级职称需缴纳评审费100元/人。申报人需按要求填写职称评审缴费信息表(附件2),待评委会接收材料并复审合格后,再缴纳评审费。
(三)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再申报,并将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五)任职时间计算。任职时间以职称资格取得时间起到2026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不确定等次、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当年度任职年限,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印发考核结果文件的当年不得申报职称
(六)评审过程中的各类信息将通过职称系统发布,请参评 单位及申报人员及时关注网上信息。评审结果将按要求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公示,不再另行通知。公示无异议者,中级职称通过人员由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发文通知,市级初级职称通过人员由德阳市数据局审核发文通知,区(市、县)初级职称通过人员由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发文通知。
(七)评审工作联系人:古雯雪,联系电话:0838-2550882。
附件:1.2026年度德阳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
报评审材料规范
2.职称评审缴费信息表
德阳市数据局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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