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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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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07
盐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
职称分类: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 公共基础课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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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相关工作的通知》(盐人社职202632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县2026年度中小学校教师中、初级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称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领导下,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

县教育和体育局按照职称评审下放系列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本辖区内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人事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各学校(单位)要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本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2026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二、评审依据

(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31号)

(二)《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号)

(三)《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教〔202076号)

(四)《盐源县教育和体育局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推荐评审和聘任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盐教体〔2023127号)

三、评审范围及原则

(一)全县从事幼儿园、中小学、中职学校教育教学、教学科研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各系列职称评审基本条件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各学校(单位)必须在批复的2026年度职称评审职数内,按照“对岗申报”的原则和评审程序组织推荐申报。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九条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95号)文件规定,“对在农村中小学聘用累计满25年、且聘岗期间按照互派轮岗实施办法到城镇中小学任教3年的教师,按规定通过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后,可聘用到相应岗位层级最低等级岗位,不占相应等级教师岗位数量。”

(二)各学校(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县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开展工作。要坚持把师德师风和政治思想素质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和工作实绩,突出教师实际业绩和贡献,班主任的工作量可根据不同学段按每周5-7节计算,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班主任。

(三)具有下列情形的之一的,不得参评。

1.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

2.受到党政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被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不在一线任教教师;

5.当年教学业绩考核未达到同类和全县学校排名前60%位次的(非统考学科除外);

6.教师业务素质测试C等级及以下人员不纳入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推荐范围,D等级人员不纳入教师初级职称评审推荐范围。业务素质测试应考未考人员在3年内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四、申报评审程序

职称评审工作实行全程网上办理,严格按照个人申报职 称、用人单位审核推荐、评委会办公室审查、组织评审会议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职称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于2026年8月10日9:00-2026年910日18:00内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申报人应如 实填写基本情况信息,认真按照评委会要求的内容填写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个人申报信息提交用人单位后,在用人单位未审核且还处于个人初次提交时间截止前,申报人发现存在信息漏填、误填的,在规定时限内可“自主撤回”,修改信息后再次上报用人单位。

特别提醒:职称申报时,申报人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上传的所有材料必须清晰、完整、规范,并按要求详尽命名。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资料漏报、虚报、未按规定渠道和时间节点提交资料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次职称评审。

(二)用人单位审核推荐

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审核推荐主体责任,在收到申报 人申报材料后,应组织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 对申报人员品德、能力、业绩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内容包括申报人所填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申报人身份信息、资格条

件、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时、业绩成果、年度考核;申报学段、学科、所选择评审委员会,有效期内教师业务素质测试专业和等级等情况。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不得通过审核,并应告知其原因。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用人单位审核 工作完成后,对符合资格条件者开展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申报职称专业及层级、职称评审 标准条件和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用人单位对公示中接到群众的反映和举报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公布调查结果,不得“带病”推荐上报。用人单位合理运用个人述职、考核评价、民主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申报人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业绩成果,择优推荐并出具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应综述申报人工作表现,主要业绩贡献、 所符合的职称评审条款及推荐理由。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学校(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于2026年9月13日18:00前如实填报“用人单位审核信息”,上传公示附件 (须有公示结论)、单位综合推荐意见等材料,按程序推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查。

(三)主管部门审核

    县教育和体育局对学校参评中、初级职称人员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时、工作业绩、申报程序等情况进行审核,并提交至评委会。对审核不通过,应告知其原因;对材料不完整的,及时告知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对发现申报人弄虚作假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四)评委会办公室审查

评委会办公室逐人逐项审核申报人申报程序、申报资料,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一律退回,并告知原因。

对发现申报人存在证书证件、业绩资料等方面弄虚作假,

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违反相关规定申报职称的,由评委会办公室留存相关资料,做好登记,按程序取消其评审资格并记入职称信息系统诚信档案库,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五)组织评审会议

评审会议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后召开。评审组织严格按照学习政策法规、报告审查情况、评审专家分组、答辩(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全员答辩)、专家评议、召开评审会议、投票表决、资料归档等程序进行。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六)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县教育体育局公示栏、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同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评审结果备案

盐源县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整理、复核经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信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送评审结果,上传备案文件。

(八)后置审核确认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对评审结果进行后置审核确认,对通过人员印发批准文件、颁发电子职称证书;在后置审核确认中,对发现的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按规定取消评审结果,不予确认通过。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资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九)发文办证

评审结果确认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组建单位于文件印发后,在职称信息系统中提交发证信息,确认单位审核生成电子职称证书。通过人员可在职称信息系统或“四川人社”APP下载电子职称证书。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校(单位)请于93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训股。

(一)《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一式一份,《评审表》由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不再放置夹页证明材料。

(二)由学校(单位)审核签章后的《四川省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含电子文档。

(三)推荐工作情况报告。推荐报告需体现推荐过程、 推荐情况、特殊情况(破格、不占岗)等要素(详见附件)。

(四)公示情况(详见附件)。

(五)根据有关职称评审收费文件规定,申报中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200元;申报初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100元,评审费由各学校(单位)统一缴纳。

六、注意事项

(一)系统内申报时,“申报评审活动”选择“盐源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申报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的,“申报评委会”选择“盐源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初级职称的,“申报评委会”选择“盐源县中等职业学校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请务必选择准确,避免因评委会选择错误影响申报评审。

(二)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任职时间以聘任文件为准,计算至2026年12月31日。申报人及用人单位上传系统的材料需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和格式上传 (详见附件1、附件2),所有材料上报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后不再补报。

(三)申报网址及时间。申报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首页的“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进行申报、审核。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一般不得随意申请调整职称信息系统中相关时间节点,确需调整时间节点的,组建单位应正式书面向相应人社部门充分说明理由,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1.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8月10日9:00-2026年910日18:00;

2.各学校(单位)初次审核提交至教体局截止时间:2026年9月13日18:00;

3.教育和体育局初次提交评委会截止时间:9月18日18:00;

4.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9月22日18:00;

5.各学校(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18:00。

特别注意:网上申报时间、各有关单位审核提交时间都严格限制,逾期将不予受理。各单位要规范工作程序和要求,逐级进行审核、申报。评审过程中的各类信息将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发布,请参评单位及申报人员及时关注网上信息。

(四)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通知由盐源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远林0834-6367666

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28-86117759(工作日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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