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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6年度机械工程专业中(初)级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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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03
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所属地区:四川省-宜宾市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机械工程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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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2026年度宜宾高新区机械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7月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与对象

宜宾高新区机械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宜宾新区管理范围内机械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

机械工程: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机械仪表、设备工程。

三、申报条件

学历、资历、能力业绩等条件内容严格按照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执行。(详见附件1)

四、申报方式和流程

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工作操作规程(2025年版)》(川人社办发〔202549号)(详见附件2)有关规定,职称申报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申报和推荐,具体流程如下。

(一)用户注册。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进入“申报系统”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和登录。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已在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详细注册流程请参考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3、详见附件4

(二)个人申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申报人员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点击“新增申报”,选择“宜宾高新区机械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请仔细阅读系统填报说明及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申报者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注意: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审系统中应规范填写所在用人单位全称,且与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社保缴费单位保持一致。

(三)单位推荐。单位应确定专人对专业技术人员填报的资料和提供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审查人应在申报材料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单位在推荐时,应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公示情况、公示结果证明及综合推荐材料后,上传提交审核。

(四)初审。行业主管部门登录系统对申报人评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重点核实资格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复审。评委办公室对初审通过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

组织评审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评审,从专家库抽取9名专家组成本次专家评审组,由1名专家担任评委会主任,1-2名专家担任评委会副主任,在评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下,召开专家评审会。评审工作严格执行专家回避制度,与申报人员存在利害关系的专家须主动申请回避。并按照答辩、专业组评议、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开展评审工作。评审过程中,遵循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将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对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公示。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评审公示”栏)、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专技人员管理”栏)同步进行公示,公示为5个工作日。

结果确认公示无异议后,由评委会办公室将评审通过人员资料汇总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的,按规定程序发文和上传职称电子证书(委托评审的由委托单位办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发现不符合申报条件、评审程序不规范或存在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不予办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通知存档。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将评审通过文件、证书和评审表一并通知到推荐单位。文件由推荐单位存档保管,逾期未领取的,相关责任由所在单位及个人自行承担。评审通过人员可通过“四川人社”APP或“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下载打印电子职称证书。评审未通过人员的所有申报材料及评审表一律不予退还。

、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线上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

(一)线上申报材料

1.《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由申报人在系统中填报完整后下载打印。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其中《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2.社保参保信息。申报人社保参保单位须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一致,且参保地为宜宾。需提供近6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记录;任职年限内存在单位变动的,须逐一附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系统社保信息缺失、有误的,必须提交书面说明。

3.学历情况。2001年以来取得的学历、2008年以来取得的学位,还需提供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电子报告”扫描件。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书面说明情况。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现任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和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需完整提供) ,若有多个现任职均需提供。 以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申报的,需聘用在相应岗位上,且聘用时间达到申报年限要求(提供聘书或聘任文件)。

5.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不能间断。

6.继续教育情况。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不包括 2026年度)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 学时(1学时为45分钟),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7.年度考核情况。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表或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

8.业绩成果。填写取得任现职前主要的工作业绩和取得现职称以来主要专业技术业绩,逐项上传佐证材料。包括与本人相关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项目合同书等业绩证明材料。

9.论文论著。申报中级职称需提供任现职期间由本人撰写的,能代表自身专业理论、技术水平及业务能力的代表作至少1篇(如学术论文、著作等,需含完整的刊物封面、目录);申报初级职称按川经信规〔2022〕7号文件要求执行。

10.评委会需要申报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单位综合推荐材料。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撰写,内容包括申报人员取得现职称以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现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明确的推荐意见,说明

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和加盖公章。

(3)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落款签名必须由本人手写。

(4)单位公示情况《单位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示结果》,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需加盖单位公章。

5)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且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6)其他。需要上传的材料。

11.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原件,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每页) ,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PDF格式,请确保材料的清晰、完整、全面。网上申报信息由主管部门签署审批意见,状态须为“评委会已接收” 。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

(二)纸质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

1.《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纸质版2份,申报系统通过后下载打印,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统一使用A4、双面打印,单独装订。

2.《宜宾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人员名册》(附件6)纸质盖章件1份,电子版1份。由各部门(单位)报送材料时一并提供。

3.《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以《申报材料目录》(附件5)作为封面,按目录内容及顺序装订成1册(须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填报信息完全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 ,统一使用A4、双面打印,胶装整齐,防止脱页。封面加盖单位公章,侧面加盖单位骑缝章。

5.以上申报材料,除第1项外,所有申报材料(包含相关附件)需用纸质标准档案袋(每人一袋)封装送审,档案袋正面张贴《申报材料目录》(附件5)。

六、申报受理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7月10日9:00。

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10日18:00。

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818日18:00

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3日18:00,未按评委会审核意见补正申报资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各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18:00。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98日18:00

各用人单位务必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纸质材料须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材料报送地址: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高新社区宜屏快速通道东100米。联系人:陈艳艳,联系电话:0831-8753775

、其他事项

(一)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个人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填写申报资料,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申报评审材料须按要求逐级报送、审查核实。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全部材料进行认真验审和核实,谁审核谁负责。凡提供伪证、谎报成果、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单位将受到通报批评并列入信用黑名单;情节严重者,将依法查处。

(二)职称系统提示提供的附件若与材料规范相冲突的,以材料规范为准。所有佐证附件材料均以上传至职称系统中的为最终确认版,请各申报人认真对待,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除评委会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外,职称系统显示上传的附件材料需按要求全部上传。

(三)同一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在本市申报两个及以上系列层级职称评审结束后,除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外,其他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此文件由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831-8753775。职称系统技术运维咨询电话:028-86117759。

接听时段: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另送)

2.四川省职称评审工作操作规程(2025年版)(另送)

3.申报单位端操作手册(另送)

         4.个人端操作手册(另送)

         5.申报材料目录(另送)

         6.宜宾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人员名册(另送)

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7月2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局      20267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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