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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环境工程中(初)级职称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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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04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巴中市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环境工程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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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环境工程中(初)级职称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巴中经开区、文旅示范区、平昌经开区管委会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做好2026年度全市环境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及对象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可申报环境工程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范围

环境工程职称评审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科研、环境管理。

环境工程。从事大气、土壤、水、噪声振动、光、热污染防治;固体和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电离辐射及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污染防治设施工程设计;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运行与管理;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咨询;污染物控制的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开发;无害化原料、能源和资源的综合利用;环境科技咨询;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工程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机动车污染防治等相关工作。

(二)环境监测。从事大气、水、土壤、噪声、温室气体、辐射污染源及污染物监测;生物、生态环境、生态状况、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电离辐射、电磁辐射监测;机动车污染物监测;环境监测方法及标准研究;环境监测技术咨询;环境监测数据传输、程序设计、计算机管理;环境监测信息收集、整理及环境质量综合分析评价;环境监测仪器开发、设备测试、维护及使用等相关工作。

(三)环境科研。从事环境影响研究;环境规划的研究与制定;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恢复及建设等的技术研究;有害污染物对人群健康危害的研究;环境污染防治技术及设备的研究;环境标准的研究和制定;环境法律法规规章的研究和制定;环境污染物分析方法研究等相关工作。

(四)环境管理。从事环境监理、辐射环境管理、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机动车环境管理、环境应急管理、环境信息化建设及管理、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咨询、清洁生产技术指导、环境政策研究、生态文明建设研究等相关工作。

评审条件

(一)本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申报基本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环规〔2022〕6号)(附件1规定执行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职称时,除执行上述政策规定外还需按照《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巴环境函〔2025〕41号)(附件2规定执行。任职年限计算到2026年12月31日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等材料和论文论著发表截止日期为2026年731日(论文论著需见刊)。

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未建立考核机制的民营企业,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

)其他申报内容按照《2026年度巴中市环境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附件3)执行。

、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主管单位审核、市生态环境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受理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注册(具体操作见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使用说明”栏,网站首页“个人操作指南”),并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及要求,准确如实填录网上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申报人员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申报人员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二)单位初核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格把关,对干部群众意见大、业绩不实、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差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一律不允许不予推荐申报。用人单位审核人员以法人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包括学历、工作经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获奖情况、论文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并按要求将申报人基本信息、资格条件和业绩贡献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开始时间。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所在单位上传公示照片、《公示情况报告《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核准表》仅事业单位提供PDF盖章件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三)复核推荐。市生态环境局登录系统,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基本条件、业绩成果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在系统中注明原因并及时退回。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复审合格人员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申报人数50人及以下的,按50%抽查100人及以下的,按25%抽查100人以上的,按10%-20%抽查,抽查不合格人数超过抽查人数10%的将所有申报资料退回市生态环境局重新审核,待市生态环境局重新提交后再按比例抽查,抽查结果达标后,将该批次所有人员申报资料提交至市环境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委托评审的,由委托地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以上要求复核,并按程序提交至市环境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同时上传委托评审函。

(四)资格审查。根据申报情况,市环境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从专家库中抽取规定数量的专家对复审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专业素养测评。

(五)专业素养测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专业素养测评,测评合格人员参加答辩。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申报同专业上一级职称的申报人,可不参加专业素养测评,直接参加答辩。

1.中(初)级职称申报实行全员测试;

2.测试题型分为判断、单选、多选3类;

3.测试范围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形势政策与法律法规及国、省环境保护大会会议精神等内容(无复习资料)

4.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未按规定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结果达合格线,则进入专题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答辩

1.中(初)级职称申报实行全员答辩

2.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3.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优秀”“合格”的进入评审程序,答辩“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4.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评审。市环境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抽取的专家开展评审,召开评审会议,投票产生通过人员名单。

(八)公示。市环境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评审结果备案。市环境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整理、复核经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信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送评审结果,上传备案文件。

(十)审核确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确认,对通过人员印发批准文件、颁发电子职称证书;对在复核确认中查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按规定取消申报资格,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同时记入四川省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3年。

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资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系统申报流程

1.生态环境系统职称申报人员

市本级:个人-用人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境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县(区):个人-用人单位-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境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其他企事业单位职称申报人员

市本级:个人-申报单位-巴中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仅巴中经开区范围内人员)-巴中经开区党建工作部(仅巴中经开区范围内人员)-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境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县(区)(需委托):个人-申报单位-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境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3.文旅新区申报人员按行政区划通过南江县、通江县申报。

(二)时间要求

1.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8月2618:00

2.各级单位初次提交市生态环境局截止时间:202683118:00。

3.市生态环境局初次提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截止时间:2026年9月718:00。

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9月1418:00。

5.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118:00。

6.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18:00。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逾期概不受理。

(三)纸质材料报送。网上资料审核通过后再提交个人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928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和任职资格花名册(附件7,附件8(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需同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

(四)其他要求

1.各县(区)由生态环境(分)局统一审核报送,市级单位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

2.评审过程中一律不再补充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由各单位派专人统一将申报材料按文件要求及目录顺序装入档案袋,报送至巴中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地点: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187号507室联系人:陈思佳,电话:0827-5263811)。个人提交材料、材料不齐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3.评审通过者,评审工作结束后返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送审单位领回装入个人档案;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申报材料按有关规定不再退回,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资料。

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和申报、推荐工作。严把材料的审核关,确保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用人单位负责人要对申报人员材料的原件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未经上述验证签字盖章的材料无效。

(二)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失信人将被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评审通过后相关手续办理。各送审单位收到巴中市环境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通知后,到市生态环境局507室领取四川省职称申报评审表》,及时装入个人档案。根据省人社厅相关要求,不再办理纸质职称证书,实行电子职称证书。电子证书可通过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即可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打印。

、其他事项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需用人单位出具证明)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执行,评审收费标准为中级职称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员级及助理级)每人次100元。经市环境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查符合申报条件后,统一用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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