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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州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播音主持、广播电视工程技术系列(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初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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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04
凉山彝族自治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
职称分类: 播音主持专业人员 > 播音主持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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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各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相关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6〕37号),现将2026度全州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播音主持、广播电视工程技术系列(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初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我局承担全州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播音主持、广播电视工程技术系列(专业)中级职称,州级单位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播音主持、广播电视工程技术系列(专业)级职称评审。接受各县(市)委托,开展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播音主持、广播电视工程技术系列(专业)初级职称评审。

(一)受理评审专业及层级

1.艺术系列演员、演奏员、导演(编导)、指挥、作曲、作词、舞台美术设计(含灯光、服装、人物造型、音响、视频等设计)、演出监督(含舞台监督、作品制作、监制等)、舞台技术(含舞台装置、化妆、道具、灯光、音响等)专业的三级(中级)和四级(初级)  

2.图书资料专业:文献整理与揭示、文献服务与利用、图书馆管理与研究专业的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

3.群众文化专业:群众文化创作、群众文化研究、群众文化管理专业的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

    4.文物博物专业: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利用专业的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

5.播音主持专业:播音主持专业的一级播音员主持人(中级)、二级播音员主持人(初级)。

  6.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专业:广播电视覆盖工程专业的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二)受理评审对象:全州从事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播音主持、广播电视工程技术等领域专业岗位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参公人员、离退休人员及处分期内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初定。

拟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申报评审职称的人员,不在本次评审范围内。

(三)受理初定对象:中级职称初定范围为全州从事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播音主持、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且未取得任何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初级职称初定范围为州属企事业单位中从事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播音主持、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且未取得任何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同一年度内,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向一个职称评委会提交职称申报申请,不得多次、多头申报。已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再申请职称初定。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78号)、《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80号)《四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79号)、《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14号)、《四川省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广202358号)、《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等规定的条件开展。详细内容请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政策文件”栏查阅

职称初定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号)要求开展。

1. 称初定采取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进行申报,申请人填写《凉山州职称初定申报表》提交至单位,逐级审核后报送凉山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 职称以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本年度全州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播音主持、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专业(系列)初、中级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实行全程网上办理,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按照操作指南进行申报、推荐。

(一)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684日—2026年9417:30(逾期不得补报)。

(二)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17:30。

(三)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5日17:30。

(四)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9月22日17:30。

(五)纸质材料报送。纸质材料集中报送,报送时间为:2026年9月23日—9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人员应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

四、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按照创建业绩档案、个人申报、单位推荐、部门审核、复审推荐、中评委评审、审核确认等程序进行。流程如下:

(一)创建业绩档案。申报图书资料、群众文化、艺术相关专业的严格按照《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行应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业绩记录系统促进业绩档案规范化建设的通知》(BW〔2024〕193 号)规定,按照规定流程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业绩记录系统”(网址为 https://wlzc.tsichuan.com/)上创建职称业绩档案。申报文物博物相关专业的严格按照《四川省文物局关于推行使用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业绩成果管理系统 促进业绩成果档案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川文物办〔202614)规定,按照规定流程在“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业绩成果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202.61.91.3/wbzc/)上创建职称业绩档案申报播音主持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专业的可不作创建业绩档案要求。    

(二)个人申报。申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其中申报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专业的,需从相应职称业绩记录系统导出相关业绩材料,并按照要求上传至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申报人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上传的所有材料必须清晰、完整、规范,并按要求详尽命名。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作出相应诚信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资料漏报、虚报、未按规定渠道和时间节点提交资料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1.非公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参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15〕61号)执行。

2.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和单位,如需委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中评委办公室出具委托评审函。评审结束后,我局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三)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审核推荐主体责任,在收到申报人申报材料后,指定专人审核申报人员资料,并对申报人员品德、能力、业绩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资料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审核人签字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身份信息、资格条件、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时、业绩成果、年度考核、获奖情况、论文著作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任期内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进行全面考核。对符合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所在单位盖章上传公示正文、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报告》等扫描件,逐级提交。

(四)部门复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社局或州级主管部门(单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核,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逐项审核并签署意见,重点审核人员政治素质、资格条件、网上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州级单位或县(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相应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相关专业的提交至凉山州图书资料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艺术相关专业的提交至凉山州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文物博物相关专业的提交至凉山州文物博物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播音主持专业的提交至凉山州播音主持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广播电视覆盖工程专业的提交至凉山州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各县(市)申报初级职称的,县(市)人社局同步上传委托评审函。

(五)评委会办公室审查

1.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评委会办公室按规定对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主要审核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 

2.复审通过后,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两份,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逐级报当地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社局或州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由各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或州级有关部门(单位)汇总报送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事科;各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或州级有关部门(单位)须填写《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人员送审名单》(见附件2),一并报送。

    3.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评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报送的纸质材料,确定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并将复审通过材料分别报送相关中评委评审。

(六)组织评审。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评委会办公室按规定受理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主要审核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等。初级职务职称申报材料评委会办公室审核合格提请相应专业评委会组织专业组评议,召开评审会议。

中级职务职称申报材料评委会办公室审核合格提请相应专业评委会组织答辩,专业组评议,召开评审会议。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答辩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掌握申报人专业理论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等。

(七)审核确认。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评委会办公室将中级职务职称、初级职务职称申报材料,分别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确认。中级职务职称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复评审通过人员的职称资格,并印发通知;初级职务职称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批复评审通过人员的职称资格,并印发通知;委托评审的将评审结果函告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批复评审通过人员的职称资格,并印发通知

      州人社局对职称评审结果均实行后置审核,对评审结果确认过程中,发现申报资格存疑或材料缺失的,进行“即审即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收到退回意见后及时进行核实,对不符合评审条件的不予确认通过。

(八)办理相关手续。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评审通过的人员,由各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到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个人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选择人事人才,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下载职称证书。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评审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再退回

工作要求

(一)严肃申报纪律。申报人员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各县(市)、各单位要按照我省职称政策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本辖区、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加强社会监督,所有申报人员的业绩和资格条件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对申报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认真核查处理。

(三)强化责任追究。职称申报、单位审核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对申报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

(四)加大宣传引导。要加大对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业绩记录系统宣传,做好政策引导。要加大对文化旅游从业人员的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解读、政策引导、堵点疏通等,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人才队伍发展。

六、评审费用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级职称评审人员缴纳评审费100元/人,申报级职称评审人员缴纳评审费200元/人其中含答辩费60元),由送审单位在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

七、注意事项

(一)计算时间截止日期工作时间、取得职称时间、基层任职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例如,申报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中所列的馆员资格条件,要求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从事群众文化相关工作满4年,则需在2023年1月1日及之前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奖项、项目、活动、论文论著等业绩材料时间截止为个人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时间。

(二)年度考核要求。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不确定等次、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当年度任职年限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印发考核结果文件的当年不得申报职称,如2025年度的考核结果文件于2026年印发,对其中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2026年度不得申报职称。

(三)继续教育要求。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要求参加继续教育,提供申报职称层级所需工作年限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

(三)禁止以同一业绩材料申报多个职称如果专业技术人员已经使用相应业绩材料评审通过取得职称的,不得再次使用该业绩材料申报其他职称。

(四)请各县(市)人社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接到通知后协助将文件转发至各县(市)部门及所辖街道、乡镇,以便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做好职称申报工作。

(五)纸质材料要求。纸质材料须按规范装订和报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凉山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西昌市保安金融大厦A幢)13楼1311室人事科。申报评审工作联系电话详见附件7。

凉山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本通知有最终解释权,并负责相关解释工作。

附件:1.凉山州文化旅游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2026年度)

2.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人员送审名单

3.2026年度凉山州文化旅游系列(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装订成一册材料目录

4.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5.破格申报职称审核

          6.同行专家破格推荐表

7.凉山州文化旅游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联系电话

8.凉山州职称初定申报表

凉山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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