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水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水利电力工程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川人社办发〔2023〕73号)、《四川省职称评审工作行为规范》(川人社规〔2024〕15号)、《四川省职称评审工作操作规程(2025年版)》(川人社办发〔2025〕49号)、《内江市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内水人函〔2024〕2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开展资中县2026年水利电力工程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和评审专业
(一)申报人员范围
本县辖区内相关企、事业单位(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等)从事水利电力工程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生产运行管理等工作,且符合水利电力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水利电力工程专业技术初、中级职称,实行与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对待的原则开展评审。
(二)评审专业
本次评审专业包括: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工程管理、水利水电金属结构工程、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工程、电力系统及自动化、电力运行、机电设备安装、电力建设与管理,共计12个专业。各专业适用范围按照《内江市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执行。
二、评审条件
1.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内江市水利局、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印发〈内江市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内水人函〔2024〕2号)(附件1)标准执行。
2.为了进一步加强职称申报管理,要求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提供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3.为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申报人员所有提交的论文由所在单位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进行查重(已发表的论文,查重比对截止时间为发表的前一日),重复率不得高于20%。查重报告附在论文之后一并报送。
三、申报方式
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按个人、单位操作指南说明进行申报、审核。申报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自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9月7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9月14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时间:2026年9月21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部门(单位)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18:00。
四、评审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选择资中县水利电力工程初、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申报人对其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职称负责同志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所有上传系统的材料均要求是复印件并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单位须成立相应考评小组,采取专家、领导、人事和纪检监察干部联审的方式,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择优进行推荐,并经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结果证明》(详见附件2)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详见附件3),按程序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
《单位推荐报告》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并写清楚申报人员个人档案是否已审核通过并在人社局事管股登记。
(三)申报受理
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受理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由县水利局办公室和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负责具体工作,主要审核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
(四)答辩
所有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均需要参加答辩,答辩采用现场自述+问答方式进行,答辩内容重点围绕申报人员工作业绩和论文(专著),了解申报人员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情况。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评审会议
按照查看资料、充分讨论、量化打分、专家无记名投票程序进行,评审会议期间邀请驻县水利局和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六)公示
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
(七)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审核确认后发文。
(八)办理相关手续
请各推荐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评审结果通知下发3个月内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移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陆“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
申报人员任现职称时间、工作时间和服务期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奖励、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五、评审费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2017〕472号)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40元,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00元。费用在推荐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
六、接收材料时间、地点
系统审核通过人员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超过截止时间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18:00
材料接收地点:资中县水利局二楼201办公室(资中县水南镇花圃街41号)
联系人:周华
联系电话:0832-5611906
网上系统技术咨询:15982396484、18582368002
(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申报人员临时加入QQ群1037726977
附件:1.内江市水利局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内江市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内水人函〔2024〕2号)
2.公示结果证明
3.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4.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资中县水利局 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3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资中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6年8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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