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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教育系统一级教师 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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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04
阿坝县教育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
职称分类: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小学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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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教育系统一级教师

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

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教研机构

根据《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22〕14号)、《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州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阿州人社函〔2022〕27号)、《阿坝州教育局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阿州教发〔2022〕69号)、《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际,现将我县教育系统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申报范围

适用于我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电教站)、教师研培中心和其他教育机构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教研、电教(教育技术)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

2.申报条件

(1)中小学教师需完全符合《阿坝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相关要求。

(2)近5年年度师德考核优秀等次不少于2次,且近3年年度师德考核优秀等次至少1次。

(3)申报学段、学科与本人实际任教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认定学段学科、阿坝州中小学教师分类定级综合评价学段学科保持一致(高学段可兼容低学段申报,幼儿园学段除外)。若申报学段学科与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学段学科不一致的,需通过学科确认;若申报学段学科与教师资格证认定学段学科不一致的,阿坝州中小学教师分类定级综合评价结果须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

(二)推荐原则程序及工作纪律

1.推荐原则

(1)坚持评聘结合,必须在各校(园)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限额内进行申报和推荐评审。

(2)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未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一律不得推荐申报。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坚持人岗相适的原则,严禁推荐在编不在岗人员。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参与重点工作或临时借用的除外。

(5)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城乡统筹,重点向一线教师和农村边远学校教师倾斜。

2.推荐程序

(1)个人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向学校书面申请,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学历、论文、获奖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申报者必须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自愿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1),并将承诺书按材料清单顺序,装订于个人业绩证明材料首页。

(2)单位初审考核。学校对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学校推荐考核标准进行量化考核,确定推荐对象。审查人员必须在审查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签订《职称申报审查诚信承诺书》(附件2)。

(3)单位民主测评。推荐学校对推荐对象进行学校内民主测评,对推荐人的测评结果、任职年限、教学业绩、获奖情况、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经学校加盖公章。

(4)全员公示公告。推荐学校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实行职称政策、岗位情况、推荐方案、申报材料、推荐结果“五公开”制度。

(5)确认推荐上报。各校园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依据评审基本条件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教育局负责对申报人申报资格和材料完整性进行复核。审核合格的,在任职资格评审表相应意见栏签署意见。

(三)综合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包括网报信息和纸质材料两个部分。

1.网上申报: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个人和学校可登录“四川省职业评审信息系统”,按照首页的“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进行申报、审核。具体时间见附件。

2.纸质材料:业绩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各一式一份。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系统导出双面打印,不得任意改变打印顺序,左侧装订并包边),并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信息表(附件3,以下简称《信息表》)。《信息表》在word文档中编辑,并对申报人员提交的《信息表》中取得的业绩和所获奖项的层级省、州、县(市)级认真审核,确保属实后在纸质材料上签字,注明“属实”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必须复印注册合格页或在中国教师资格证网(https://www.jszg.edu.cn/)上打印定期注册信息页。

(5)学历证书复印件。

(6)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需体现学段学科)或证书复印件(取得职称确认文件的教师需提供)。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同级职称转系列聘任人员,还须报送首次聘任同级职务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8)推荐学校对申报人员三个方面情况的证明。

(9)符合相关要求的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

(10)近5年以来师德师风考核材料(学校报教育局备案的师德考核结果)。

(11)任现职或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2)近3年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书打印件。

(13)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14)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结业证书

(15)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

(16)任现职以来,本人交流的本学科主要论著(含教材)、论文、课题研究、经验总结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17)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承担教育教学或实验、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或相关业务工作的印证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教师无教学业绩获奖证书,则出具学科成绩证明,全县统测学科成绩证明须由县教育局研究室出具,学校统测成绩则由学校出具。)

(18)承担教育教学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等印证材料,县级公开课必须具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或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

(19)任现职以来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印证材料复印

(20)申报人员所在学校推荐材料。

(21)中小学校长兼任教学课时证明一式一份。

(22)阿坝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分类定级综合评价结果证明(附件4)。

(23)其他申报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3.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2026年5月31日,任职时间计算至2026年5月31日。

(四)材料报送和包装要求

1.申报材料必须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尺寸并装订成册。

2.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和数据,推荐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审核。对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不得参加评审。

二、其它事项

(一)各学校推荐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限额内。

(二)申报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200.00元(含60元模拟课试讲评审费)。由于全省全面推行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请各校在缴费前提前咨询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号码:0837-6765010)确定缴款方式再缴费。

(三)凡需申报评审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单位纸质材料务必按照人事股的统一要求,由专人负责将本校评审材料集中上报至教育局人事股,逾期未报者后果自负

(四)评审材料不齐、不规范者一律不予受理。

(五)所有证书原件由各校安排专人审验。

(六)所有报送材料(除《评审表》外)一律不退还,在评审会结束后由县教育局统一销毁,请妥善保存原始材料。

附件: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2.职称申报审查诚信承诺书

3.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信息表

4.阿坝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分类定级综合评价证明

5.评审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清单

6.时间安排表

7.材料核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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