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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交通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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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03
巴中市交通运输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巴中市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交通工程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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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县(区)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巴中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市级各部门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市本级2026年度交通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及对象

在我市市级(含巴中经开区)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且符合交通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交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任职资格

申报人员必须是推荐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员必须在道路与桥梁(含隧道)工程中从事规划、勘察、设计、咨询审查、建设管理、工程施工、运营养护、科研等相关工作。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需委托评审的县(区),对在本辖区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交通工程类相关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初、中级职称由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书面委托函后,可向市交通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

二、评审专业范围

交通工程职称评审专业:道路与桥梁(含隧道)工程技术。

三、评审条件

(一)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交规〔2023〕11号)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任职年限计算到2026年12月31日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等材料和论文论著发表截止日期为2026年831日(论文论著需见刊)。

(二)为进一步加强职称申报管理,申报人员的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提供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或工作经历和社保缴费记录不一致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核查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佐证资料。

(三)为进一步强化论文专著审核,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申报人员所提交的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应符合《关于做好职称申报评审中涉及论文专著等核查工作的提示函》的要求,无论是否公开发表,论文均应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查重并提供有效查重报告,重复率不得高于30%。查询查重证明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并附在论文专著之后一并上传报送。

(四)为进一步加强学历学位审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对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进行审核查验,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有关查验证明材料。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五)岗位结构比例要求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1.本单位取得职称人数不超过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150%的,可正常推荐申报,但申报人数和已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人数之和不得突破该层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150%。

2.本单位取得职称人数已超过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150%的单位,采取“退二进一”(退出人员为已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退出截止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方式择优推荐申报。

3.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符合乡镇30年政策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推荐申报。

4.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在引进本单位后首次申报职称评审时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推荐申报。

5.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申报职称评审,需填写《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核准表》,并提供本单位《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统计一览表》。

6.企业单位不受岗位职数限制推荐申报。

六)有关政策

交通工程技术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四川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1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持相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关聘用证明,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以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申报的,需聘用在相应岗位上,且聘用时间达到申报年限要求。

四、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审核、市交通运输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受理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

符合交通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可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个人登录模块进行注册登,申报人员应按照要求,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据实填写有关信息、附件并上传,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详见个人端操作手册)。申报人员填写后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

(二)单位初核推荐

申报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过申报单位端系统(网址同上)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获奖情况、发表论文或技术成果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证明》《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和《2026年度交通工程专业职称申报推荐数量核准表》(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PDF文件上传)。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主管部门进行审查。(详见单位操作手册)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品德表现、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能够反映申报人专业水平、业绩成果,主要为《四川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中“第八条”所列举的有关工作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单位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

(三)复核推荐

市交通运输局登录系统,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基本条件、业绩成果等,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如有委托评审人员,需按程序上传委托评审函。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在系统中注明原因并及时退回。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复审合格人员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申报人数50人及以下的,按50%抽查;100人及以下的,按25%抽查;100人以上的,按10%—20%抽查),抽查不合格人数超过抽查人数10%的,将所有申报资料退回市交通运输局重新审核,待市交通运输局重新提交后再按比例抽查,抽查结果达标后,将该批次所有人员申报资料提交至市交通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委托评审的,由委托地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以上要求复核,并按程序提交至巴中市交通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同时上传委托评审函。

(四)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情况,市交通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规定数量的专家对复审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专业素养测评。

(五)专业素养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专业素养测评,测评合格人员参加答辩。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申报同专业上一级职称的申报人,可不参加专业素养测评,直接参加答辩。

1.初、中级职称申报实行全员测试

2.测试题型分为填空、判断、单选、多选4类;

3.专业测试内容为现行公路工程标准、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安、招投标、施工、质量、安全、环保、估概预结决算、合同管理、工程变更、养护工程等;

4.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未按规定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答辩

1.初、中级职称申报实行全员答辩

2.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3.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优秀”“合格”的进入评审程序

4.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评审

市交通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抽取的专家开展评审,召开评审会议,投票产生通过人员名单。

(八)公示

市交通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评审结果备案

市交通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整理、复核经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信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送评审结果,上传备案文件。

(十)审核确认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确认,对通过人员印发批准文件、颁发电子职称证书;对在复核确认中查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按规定取消申报资格,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同时记入四川省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3年。

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资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申报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上传要求

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有原件的需上传原件,其余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查后签署“情况属实”及审查人姓名,同时加盖审查单位鲜章后再扫描上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在上传职称系统“学历情况”模块后联网核验结果显示已查到对应学历的,可不再重复提供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和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通过学信网查询相关信息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相关材料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

2.符合申报年限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及《任职期满考核表》各1份(可交复印件,复印件由单位审核盖章)。

3.符合申报年限要求的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一式1份。

4.身份证正反面,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应注明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违纪等影响正常申报的情形。

6.任期内个人思想政治及业务工作总结1份(内容包括: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政治思想、业务工作、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廉洁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业务工作的业绩),由本人手写签名以示负责(打印姓名无效)。

7.劳动合同及社保参保证明(应为能反映符合职称评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要求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还需提交劳务公司派遣协议)。

8.任现职以来的业绩证明材料。

9.申报评审初级职称,须提供1篇以上由本人撰写且与申报专业一致,能代表自身理论水平和技术水平的论文,或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施工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案例分析报告等其他技术成果,其中论文是否公开发表不作统一要求。申报评审中级职称,须提供1篇任助理工程师以来,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提供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且已正式出版的本专业独著(合著)著作;未公开发表论文的,应提供2篇以上由本人撰写、与申报专业一致、代表自身专业理论和技术水平的发明专利报告、技术鉴定报告、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规划设计方案、科研项目报告、质量鉴定报告、技术创新工作报告、课题研究报告等材料(以上材料是申报人员在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经验和体会,是能反映其专业实践能力和专业理论水平的书面报告,报告必须具有一定理论水平、一定专业价值、一定公认度,而非日常性、常规性、一般性工作资料)

10.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核准表

11.职称管理部门及评审组织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二)纸质材料

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1式2份,其他佐证材料1份(另行分册装订,提供内容应与系统内上传资料完全一致,不得另加附页,加盖骑缝章)。纸质材料在评委会接收后从申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三)装订要求

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用白色封面装订成册《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2份,其他申报材料须按《申报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目录表》(详见附件2)里的顺序装订成册,并装入标准档案袋,在目录表里依次填单位名称和联系电话并贴在档案袋上。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1.“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包括:标题《XX单位关于XXX同志申报XXX的综合推荐意见》,单位对申报人任期内政治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工作态度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并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业绩证明材料所提供的项目必须推荐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

3.各类复印件,单位原件审查人应签名,并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后加盖单位公章。

六、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系统申报流程

市本级及巴中经开区:个人—申报单位—经开区党工作部(仅限经开区内人员)—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县(区)(需委托):个人—所在单位—县(区)交通运输局—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交通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文旅示范区申报人员按照行政区划分别在南江县、通江县申报。

(二)时间要求

1.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83日。

2.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23:59

3.市交通运输局初次提交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截止时间:2026年9月1718:00

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18:00。

5.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18:00。

6.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18:00。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逾期概不受理。

(三)纸质材料报送。网上资料审核通过后再提交个人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逾期概不受理。

(四)材料报送地点

巴中市江北街道状元桥街346号附楼302室,联系人:彭伟,联系电话:18111716158。

七、申报工作要求

(一)巴中经开区、市级相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和申报、推荐工作。严把材料的审核关,确保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单位负责人要对申报人员材料的原件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未经上述验证签字盖章的材料无效。

(二)属委托评审的,申报人员材料由县(区)交通运输局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盖章后,再由县(区)交通运输局统一集中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市属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及巴中经济开发区申报人员的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市交通运输局。原则上不受理个人材料。

(三)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失信人将被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评审通过后相关手续办理。各送审单位收到巴中市交通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通知后,到市交通运输局附楼302室领取《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及时装入个人档案。根据省人社厅相关要求,不再办理纸质职称证书,实行电子职称证书。电子证书可通过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即可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打印。

八、其他事项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中级职称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员级及助理级)每人次100元。

  附件:1.四川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基本条件

  2.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

                             巴中市交通运输局

                                                    202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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