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市技工院校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技工院校:
为做好2026年度全市技工院校教师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一)评审范围。自贡市技工院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负责全市技工院校教师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评审对象。全市从事技工院校教育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及专业
(一)申报条件。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人社规〔2024〕5号)规定执行。
(二)申报专业。技术理论课教师和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申报的专业名称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规范,文化课教师申报的专业名称应符合《技工院校公共基础课设置方案》规范。
三、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一)个人申报。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员后注册的顺序操作,详细注册流程请参考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操作指南。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和登录,点击“新增申报”进入申报程序,“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方式,“申报评委会”选择“自贡市技工院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系统填报说明及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申报人员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者,个人承担相应后果。申报材料按照《2026年度全市技工院校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附件1)执行。其中,破格申报需填写《自贡市破格申报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附件2)。
(二)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起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开始时间)。审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推荐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特别是资历、年限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材料审核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系统内上传有关材料,并由单位统一报送主管部门完成审核推荐工作。
(三)主管部门审查。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相应栏签署意见、加盖部门公章,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四、评审程序
(一)复核。中评委办公室对各主管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复核,包括材料是否齐备,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推荐单位、主管部门是否审核等。对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对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补充。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答辩。申报中初级职称资料复核合格的申报人员,均需参加现场答辩。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或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查看。
(三)同行专家评议。同行专家对申报材料及答辩情况进行审阅,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
(四)会议评审。由中评委组织召开会议,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和业绩等情况进行评审。
(五)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发文确认。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要求统一印发任职通知。
(七)文件归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通知到推荐单位,按要求装入个人档案。
职称管理单位在信息系统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四川人社APP下载。
五、有关要求
(一)时间计算
计算职务任职资格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相关材料(著作、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日。
(二)申报方式
单位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验审和核实,主管部门审核所属单位申报材料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所有材料谁审核谁负责。
(三)受理时间
1.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开始和初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日9:00—8月31日18:00。单位和主管部门在9月7日18:00前完成网上审核。
2.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4日18:00。单位和主管部门在2026年9月21日18:00前完成网上审核。
3.纸质材料报送时间: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起至2026年9月23日前报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逾期不再受理。
(四)收费标准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有关规定,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在递交职称申报材料时一并缴纳。
(五)其它事项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教师,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2.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不确定等次、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当年度任职年限,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印发考核结果文件的当年不得申报职称,2025年度的考核结果文件于2026年印发,对其中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2026年度不得申报职称。
3.申报所需材料及相关信息查询,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个人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填写申报资料。对评审中收到的举报、信件或投诉,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实,对举报属实的申报人员,一律暂停评审。凡弄虚作假、谎报成果等,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个人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附件:1.2026年度全市技工院校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2.自贡市破格申报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3.专业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目录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8日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