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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档案局 关于开展2026年档案专业中级(含定向)、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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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30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档案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
职称分类: 档案专业人员 > 档案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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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档案局,州级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6年度全州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含定向)、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及对象

(一)评审范围。全州档案专业技术人才中级(含定向)职称和州本级初级职称。同时,受理各县(市)委托的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评审对象。全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档案工作,且符合档案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各类院校中从事档案教学工作的教师)。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特别说明:县乡两级事业单位无空岗的情况下,可以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中级职称评审,评审通过后使用统筹定向中级岗位聘任。

已取得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但单位无相应岗位聘用的县、乡两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定向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评审通过后,不发放定向评价职称证书,其普通证书依然有效。

二、申报条件

须符合《四川省档案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档发〔2023〕2号)(见附件1)。

三、申报方式时间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系统首页下载)

个人线上申报时间:7月29日—8月31日12:00,逾期不得补报。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9月11日12:00。

个人线上修改提交截止时间:9月20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各级单位线上修改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930日12:00。

四、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人员,可向本单位提交个人书面申请,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申报系统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和登录,点击“新增申报”进入系统申报,仔细阅读系统填报说明及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申报者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申报人员填写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二)单位推荐

用人单位切实履行审核推荐主体责任,应在申报系统中建立账户,账户的获取方式详见申报系统单位端操作手册。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申报系统,组织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含学历、工作业绩、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获奖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各类证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并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核人员必须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位推荐意见”栏签署审核推荐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盖章上传公示情况报告和单位综合推荐材料扫描件等,按系统程序逐级提交。

(三)部门审核

申报人员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应在申报系统中建立账户,账户的获取方式详见申报系统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端操作手册。

1.州属各企事业单位初级、中级专业人员申报材料分别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行业主管部门审核人员须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州级主管部门意见”栏签署审核推荐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报送州档案局审查。其中,中级人员申报材料经州档案局审查汇总后,统一报州人社局复审;初级人员申报名册报州人社局备案。

2.各县(市)中级(含定向)专业人员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审核同意后,先报本县(市)档案局县(市)人社局审核,合格后报送州档案局、州人社局复审。

3.各县(市)初级专业人员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审核同意后,经县(市)人社局审核并出具委托函后报送州档案局。

(四)复审推荐

州档案局对通过部门审核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申报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由各县(市)档案主管部门和州级主管部门(单位)将复审通过的《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报送至州档案局。

(五)组织答辩

同一单位申报馆员及以上职称人员超过2人(含2人),其中申报馆员职称的应参加州档案局统一组织的答辩,答辩重点考察申报人员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评委会评审

州档案局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形成材料评审意见。评审结果在申报系统(“评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州档案局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州人社局审核确认。确认通过的人员,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属委托评审的,评委会将评审结果按程序移交相关委托单位。

)办理相关手续

各相关单位收到阿坝州档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通知后1个月内,到州档案局领取《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及时装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未通过人员的纸质申报材料由评委会统一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行留存原件。根据省人社厅相关要求,不再制发纸质证书将生成电子职称证书,申报人可在系统中查询、下载、打印(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即可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打印

五、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线上申报材料

所有线上申报材料每份应独立扫描为一个PDF文件,扫描件应清晰、完整。申报材料为复(打)印件的由用人单位审核后签署“原件已审,此复(打)印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核人姓名,同时加盖单位鲜章后扫描上传。

1.身份证有效期内正、反面。

2.现职称证书、单位聘任文件;首次评职称的无需提供。

3.最高学历证明。2001年以来取得的学历、2008年以来取得的学位,还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结果(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需提供任现职以来或不少于申报资格年限的学时证书、证明,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未取得档案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转评或首次评审人员,首年学时累计不少于11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8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需施教机构加盖公章,事业人员公需科目需打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合格证书,证明材料后需附上《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验印登记”页。

注:各县(市)人社局负责对县(市)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接受继续教育情况进行考核,并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验印登记”一栏签署意见。州级主管部门(单位)对所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进行考核,并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验印登记”一栏签署意见。未签署意见者,其当年的继续教育学时不予认可。

6.单位推荐公示情况报告用人单位在职称申报推荐中,须严格执行职称政策、岗位情况、推荐方案、申报材料、推荐结果“五公开”制度单位须出具公示情况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报告中应如实载明:民主推荐方式及测评结果;公示起止时间、公示范围及内容(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职业道德、学识水平、业绩贡献等);公示期间有无异议及处理结果。

注:事业单位还须在报告中载明本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并说明目前未聘人员是否超过岗位设置比例的30%。超过30%的,原则上不得开展同级职称申报推荐(企业申报人员不作此要求)。岗位空缺情况须附人社部门事管科签署的属实意见或相应有效证明。

7.单位综合推荐材料。需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员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对于提前1年申报职称、减低学历等次申报职称等享受政策倾斜的申报人员,应在推荐报告中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字数不超过1500字。

8.取得现职称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本人署名。内容主要包括本人的政治思想、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

9.取得现职称以来论文论著、业绩成果材料(申报馆员职称的,按照《四川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要求提交;申报管理员、助理馆员职称的,此项不作要求)。

(1)发表论文的,需提供本人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档案专业论文,提供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圈注涉及信息)、统一书(期)刊号、论文所在页扫描件,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期刊查验结果和知网、万方或维普网站论文检索截图。

(2)撰写论著的,需提供论著封面、目录(圈注涉及信息)、统一书(期)刊号、本人撰写部分扫描件,本人撰写部分的证明材料,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论著查验结果。

(3)获奖证书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应能说明申报人的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对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业绩成果被相关单位认可或采用的,需由认可或采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若该业绩材料上无申报人姓名,则需同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证明,说明其在成果中的具体角色(如主持人、核心骨干或参与人)及所做贡献,并由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10.年度考核表(近5年)。

11.本人申请。

12.党风廉政审查意见。申报人需提供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对其任现职以来或近三年来党风廉政审查意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出具,企业人员由单位出具。

13.单位性质证明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由同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证明,或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申报人所在单位为企业(含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的,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14.申报专业是否与本人现从事专业(岗位)一致的证明函。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明确申报人当前所在部门、具体工作岗位及主要工作内容,确认其现从事岗位与申报的档案专业相一致。证明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

15.其他证明材料。申报人觉得应需要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

16.委托评审的,应送一份委托书原件,不装订成册。委托书中需概要介绍委托评审原因、委托评审人员姓名及申报专业。

(二)纸质材料报送

《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并将身份证、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现职称证书及聘任文件、最高学历证明、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等复印件装订在《申报表》中“推荐审查意见”页前。同时随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送以下两表:填写《阿坝州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人员名册》(附件6);同时严格对照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职称申报有关材料核查工作的通知》(阿州人社函202564号)要求,做好材料审核并填写《阿坝州2026年度职称评审有关材料核查情况表》(附件7)。

(三)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复印件,须由推荐单位核验原件、加盖公章。纸质材料务必与系统提交材料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上传系统的申报材料扫描件应保证清晰、完整、全面。申报人员对其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任职时间以职称资格认定时间算起到2026年12月31日止(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例如,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所列的馆员,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从事档案工作满4年,则需在2023年1月1日及之前取得助理馆员职称。申报人员论文、论著、成果、奖励等有效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26年831日(须已发表见刊或取得相关成果证书、证明)。凡不属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获得的专业奖项或荣誉称号不需提供。

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不确定等次、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当年度任职年限,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印发考核结果文件的当年不得申报职称,如2025年度的考核结果文件于2026年印发,对其中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2026年度不得申报职称。

4.对在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中发现学历、论文、业绩、考核、经历等弄虚作假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失信黑名单,3年内不允许申报。

5.禁止以同一业绩材料申报多个职称,如果专业技术人员已经使用相应业绩材料评审通过取得职称的,不得再次使用该业绩材料申报其他职称。

6.在职称申报、推荐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在后期材料复核中,如果发现申报人员资格不符合、材料缺乏真实性或有效性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7.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

六、收费标准

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有关规定,中级职称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每人次100元。评审费在报送纸质材料时收取。

、纪律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各有关单位要严肃认真做好本地、本部门申报工作,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

(二)强化责任追究。在职称申报、推荐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发现违法违纪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失信管理。对在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失信黑名单,3年内不允许申报。

八、联系方式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12:00,逾期概不受理。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阿坝州马尔康市俄尔雅新区绕城路10号州档案馆办公楼1306室。

联系人:马杰、杨茂琪,联系电话:0838-2828515

附件:1.四川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2026年度档案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4.职称申报审查诚信承诺书

5.关于初级职称委托评审的函

6.阿坝州档案专业技术人中级职称申报推荐评审人员名册

7.《阿坝州2026年度职称评审有关材料核查情况表》

                                            阿坝州档案局

                                                 2026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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