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市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职称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现将2026年度全市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一)评审范围。全市(扩权试点县除外)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中级职称和市本级初级职称。同时,受理广元市辖区内四县三区委托的初级职称及扩权试点县委托的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评审对象。全市从事市场技术监督工程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员原则上须在我市参加基本社会保险(自申请之日起的前6个月连续缴费,且缴纳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及专业
(一)基本条件。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市监规发〔2022〕4号)规定执行,具体内容见附件1。
(二)评审专业。本次评审仅受理以下4个专业:计量测试、食品质量检验检查、特种设备检验、产(商)品质量检验检测。申报人须根据本人实际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在上述4个专业中选择其一申报。非上述专业不予受理。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按照有关规定,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系列工作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办理(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系统首页下载。
(一)初次提交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7月27日8:30。
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7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9月7日18:00。
(二)补正提交时间
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18:00,未按评委会审核意见补正申报资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18:00。
四、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复审推荐、审查受理、组织评审、结果公示、结果确认及办理相关手续等环节组织实施(见附件2)。
五、激励政策及答辩
(一)激励政策
1.《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市监规发〔2022〕4号)第九条、第十条。
2.对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累计工作满30年及以上的,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审上一级职称。
3.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本学历专业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专科7年、本科5年、硕士研究生3年),可根据工作经历和业绩贡献,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并按程序参加答辩。
(二)答辩
本次评审中级职称实行全员答辩。答辩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员对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或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六、其他事项
(一)时间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包括奖励、成果、论文、著作发表等)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二)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职称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职称每人次200元(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每人次100元。
(三)建立诚信承诺和失信严惩机制。申报人须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不得代签,承诺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各地各单位务必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确保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对通过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对资料审查不严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单位和审查人的责任。
七、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评委会受理后,申报人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用A4纸双面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1份,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盖手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市级主管部门或县(区)人社部门审核签署意见盖章后,由主管部门(单位)或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在评委会受理后一周内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
《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未填写时间、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材料接收地点: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704室
联系人及电话:杨红娟,0839-3311153
监督电话: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0839-3311135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839-3310827
系统技术咨询:028-86117759、15982396484(接听时段为9:00-12:00,14:30-18:00)。
附件:1.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评审程序
3.网上申报材料规范要求
4.网上申报流程
5.广元市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职称申报人员年度考核结果证明表
6.广元市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职称申报人员基层工作经历及年度考核证明表
7.申报评审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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