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含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人才绿色通道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6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含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人才绿色通道职称)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各县(市、区)经信局、人社局,高新区科产局、人社分局,东部经开区工业创新中心、人社分局: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全市工程系列各专业领域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专业设置
机械工程、冶金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轻工工程、煤矿工程(矿山工程)、材料工程、石油工程
专场评审:能源电力、化学工程
(三)权限分类
市本级中、初级职称由达州市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各县(市、区),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初级职称由当地评审委员会评审或委托达州市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经信规〔2022〕7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按照我局统一部署,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现场评审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报推荐。选择达州市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填报,评审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或“委托评审”,信息填报后,提交本单位审核。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7月27日9:00。
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17:00,逾期不得补报。
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17:00。
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7: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7:00。
申报个人应及时关注系统审核情况,申报材料如被退回,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善后重新提交,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四、申报基本条件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
1.技术员: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助理工程师: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3.工程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满足《达州市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4)相关学历、资历条件。
(二)能力及业绩条件
1.技术员
①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②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助理工程师
①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②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③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④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3.工程师:
①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②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③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或论文。
④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⑤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有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负责推广的应用新技术(含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研究开发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新产品一项以上,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研究、规划、设计部门
解决设计、生产中疑难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效果,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在研究、设计、实施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或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五、申报材料
(一)网上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学习培训经历、工作经
历、学术技术成果,荣誉、业绩、年度考核、推荐意见、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等。
(二)纸质材料。网上申报信息填写结束上报初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评审表,打印出的评审表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评审材料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员自负。材料为原件的上传原件,材料为复印件的由申报单位审核后加盖鲜章再扫描上传。
(三)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各项内容按填报说明分别由申报者和所在单位如实认真填写,表中“任现职前后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两项必须详填,其中“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填写内容应包括:申报人在任职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业务工作、职业道德、廉洁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期满考核结果的结论;“单位推荐意见”栏填写内容应包括:对申报人学历、资历及所提供的申报。
2.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或单位年度考核表,可交复印件,复印件由单位审核盖章)。
3.身份证复印件、学信网上在线学历认证报告(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学信网上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其相关信息,由用人单位进行学历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自由职业者由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进行学历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申报中级任职资格还需审查助理级职务任职资格文件及证书,以及业务工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经济社会效益等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审查人须签署“原件真实,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查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任期内个人政治思想及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突出专业技术工作和学术水平(中级不少于3000字、初级不少于2000字),总结需由本人手写签名(打印姓名无效)。
5.论文提供本人发表的论文原文(含完整的刊物封面、目录),并提供论文查询结果。
6.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实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职务及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7.提供任现职期间的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90个学时。
8.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并由申报人本人手写签名,不得代签。
9.个人业绩贡献公示证明材料。
10.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对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不作统一要求,是否需要由用人单位自主明确,对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不作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出具正式的书面说明函。
六、评审程序
(一)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
(二)县级经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市级主管部门(单位)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查核实。重点审查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
(三)通川区、达川区、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所属单位和民营企业申报人员报送当地经信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署意见,汇总报市经信局;市级各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单位申报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市经信局;符合委托评审条件的申报人员,须由相应职称工作机构审核签章并出具委托评审函后报市经信局。
(四)市经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初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任职资格评审表,打印出的任职资格评审表经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县级经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级主管部门等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达州市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六)申报工程技术中级职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参加答辩:
1.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关相近专业的。
2.初、中级职称专业非相近专业的。
3.破格申报人员。
4.取得工程领域职业资格,申请中级工程师的职称申报者。
5.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申请中级工程师的职称申报者。
6.职称评审委员会认为应当进行答辩的申报人员。
答辩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七)初、中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在市经信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市本级初级由市经信局印发职称任职资格文件;委托评审人员由委托单位审核发文;中级由达州市职改办复核后印发中级职称任职资格文件。
(八)办理相关手续。送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1个月内,到市经信局领回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装入个人档案。委托评审人员在公示结束后,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交所在地县级职改办。电子证书可通过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即可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打印。
七、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200元/人,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人。
八、注意事项
(一)任职时间计算
任职时间以职称资格认定时间起到2026年12月31日止,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
(二)成果业绩等截止时间
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材料和论文论著发表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论文论著需见刊,必需在三大网上可查询(1.中国知网 (CNKI)网址:https://www.cnki.net/;2.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网址: https://www.wanfangdata.com.cn/;3.维普资讯网(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网址:http://www.cqvip.com/)。
(三)其他
1.只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再收取其他纸质资料,评审表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一册。
2.各县(市、区)职改部门和市级各主管局统一填写《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送审名册》,由专人一次性报送,当面清点,完备手续。漏报、迟报材料的,由各地、各单位自行负责。
3.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4.评审通过并经审批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装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审资格确认最重要的材料,各汇总上报部门或个人应及时领取归档,未及时领取的,后果自负。
5.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近六个月(2026年1-6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在此期间工作单位有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6.申报相关文件申报人从达州市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右边“国、省、县和部门平台链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工作信息;百度搜索:达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达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工作信息)下载。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个人业绩贡献公示证明材料
4.《达州市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管理办法(试行)》
达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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