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德县水利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水利电力工程技术 人员初级职称评审(初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州职称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2026年度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专业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初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称初定工作
(一)初定对象。初级职称初定范围为县属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且未取得任何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选择职称评审、职称初定一种类型申报。已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再申请职称初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职称初定。
(二)初定专业。开展初定的专业有:水利类: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工程管理、水利水电金属结构工程、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工程;电力类:水电站动力工程、电力系统及自动化、电力运行、机电设备安装、电力建设与管理。
(三)初定条件。参照《凉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号)规定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执行。
(四)初定方式、程序。职称初定采取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申报,按照凉人社职〔2024﹞65号规定填写《凉山州职称初定申报表》后逐级审核报送。
二、职称评审
(一)人员范围
凡在我县企事业单位(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等)从事水利电力工程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生产运行、技术管理等工作且符合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初级职称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组织处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在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只能向一个职称评委会提交职称申报申请,同一年度不得多次、多头申报。
(二)专业划分
评审分以下专业,水利类: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工程管理、水利水电金属结构工程、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工程;电力类:水电站动力工程、电力系统及自动化、电力运行、机电设备安装、电力建设与管理。
三、评审条件
(一)申报评审标准
申报评审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水行规〔2024〕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有关要求
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1、技术员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助理工程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三)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申报人员需根据年限要求提供相应时间参加四川省内继续教育证明,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
(四)为了进一步加强职称申报管理,要求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提供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资料。
四、评审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评委会选择“喜德县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职称负责同志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单位须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所填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申报人身份信息、资格条件、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时、业绩成果、年度考核、社保证明材料等进行核实、综合考评,择优进行推荐,并经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按程序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能力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
(三)复审
县水利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权限登录系统对各单位初审通过人员开展复审;县水利局组建专项考评小组,重点核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申报基本条件、实际工作业绩,复核全部申报材料真实性。
(四)组织评审会议
县水利局按规定受理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组织评审,在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召开评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确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评审会议期间邀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五)公示
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收到举报投诉,由县水利局组织调查。
(六)审核确认
公示结束后,初评委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确认通过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文。
(七)办理相关手续
各申报单位应于评审结果通知下发1个月内,到县水利局领回《评审表》,装入申报人员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未通过人员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
五、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培训经历、工作经历、任职前后业绩、推荐意见、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工作总结、试用期满转正文件及相关附件等。
(二)纸质材料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系统导出。
2.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政治表现、学识水平、主要业绩、历年年度考核结论及单位意见等),需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任现职以来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不少于1000字)。
4.学历证书复印件。本人学历信息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认证,并提供查询或认证证明材料。
5.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6.其他材料: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业绩贡献公示及公示结果、党风廉政情况报告、身份证、社保证明、试用期满转正文件、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上述所有材料,由申报人一次性按规定提交。复印件需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审核人:XXX,XXXX年XX月XX日”须加盖审查单位鲜章)一并送审。
六、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按个人、单位操作指南说明进行申报、审核。申报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7月29日至8月29日17:30(请合理规划时间,不要卡在时间节点提交资料,逾期不得补报);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为9月7日17:30;评委会退回个人修改材料最终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11日17:30;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为9月18日17:30;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 2026年9月18日17:30。
(二)纸质材料接收地点:喜德县水利局综合一股(县农旅投大厦8楼),联系电话0834-7442318。
七、其他事项
申报人员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评审材料经当面审查无误,并完备手续后视为受理和有效。凡个人申报及逾期申报材料者一律不予受理。
(一)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保证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作出诚信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推荐、审查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制。
(三)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
(四)评审费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的规定标准收取,初级职称评审费用为10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交清。
特此通知。
附件: 1.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xxx单位推荐申报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名册
3.职称初定申报表
4.公示结果证明模板
5.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模板
喜德县水利局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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