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游客,请点击登录
Logo
返回
文章详情

喜德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初定)工作的通知

47人查看
发布时间:2026-07-28
喜德县农业农村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
职称分类: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中级...
收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农〔2019〕46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要求,经县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局同意,现将2026年度农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初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初定工作

(一)初定对象

全县企事业单位(不含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且未取得任何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同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选择职称评审、职称初定一种类型申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职称初定。

(二)初定专业

开展初定的专业有:

1.农艺专业。包括从事农学、园艺(含蚕桑)、植保、土肥、农业综合(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技教育、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农村政策研究等)、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水产等)。

2. 畜牧专业。

3. 兽医专业。

(三)初定条件

参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号)规定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执行。业绩条件参照(川农规〔2023]2号规定的业绩条件执行。

(四)初定方式、程序

职称初定采取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申报,按照(凉人社职[2024]65号)规定,评价方式选择职称初定。

二、职称评审工作

(一)申报人员范围:

1.全县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农业技术员,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农业农村人社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农业农村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3.按照人社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号)文件精神,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4.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5.同一年度内,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报2个以上不同系列(专业)同级别职称。

申报条件

1.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评价标准。申报职称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社会评价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确保所推荐的申报人员为群众满意、职工认可,品德、能力、业绩均较为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干部群众意见大、业绩不实、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差的申报人员,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应不予推荐申报。

2.学历和资历条件。申报人员应在20261231日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农业技术员

具备大学专科、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2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即至少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员级资格);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即至少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员级资格)。通过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可视同具备助理兽医师职称。

3)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即至少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助理职称资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即至少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助理职称资格);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即至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助理职称资格)。

原取得农业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资格,且符合学历、资历等条件的人员,可申报农艺师;或申报经信等部门工程技术系列工程师。

3. 能力与业绩要求。申报人员能力与业绩要求及破格条件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文件执行,所有业绩材料截止时间在申报通知发出之日。

4.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可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书面说明。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5.继续教育。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以及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教育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6.基层倾斜政策。《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参加援藏援彝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四大片区”外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务期间到“四大片区”贫困县全脱产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显著被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为优秀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在基层(乡镇及贫困县、艰苦边远县、民族地区县)工作累计满15年(即至少在2011年12月31号之前参加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对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脱贫县连续工作 4 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在申报中级时,其任职年限可放宽 1年。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能累计计算。

)申报专业

根据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分3个专业类别:农艺专业、畜牧专业、兽医专业。

1.农艺专业:包括从事农学、园艺(含蚕桑)、植保、土肥、农业综合(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技教育、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农村政策研究等)、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水产等)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

2.畜牧专业:包括从事畜牧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

3.兽医专业:包括从事兽医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

申报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办理。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7月29日9:00。

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9日17:30(逾期不得补报)。

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9月7日17:30。

个人补正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5日17:3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评委会接受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17:30。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各单位要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逾期等因素影响申报。

(五)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复核推荐、申报受理、组织评审、结果公示、审核确认及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参见附件1)。

(六)答辩要求

1.全员答辩。凡申报农业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除符合免答辩条件的,均须参加喜德县农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免答辩人员。任现职以来,在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中成绩突出,被省级部门考核优秀的人员。符合免答辩政策的人员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答辩,符合免答辩条件且自愿选择免答辩的人员,由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确认,免答辩证明材料在系统报送,并将纸质资料与申报材料一起交至喜德县农业农村局。

3.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员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4.答辩结论。答辩合格的申报人员进入评审阶段,答辩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七)评审费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中级职务每人次收费标准为200元,初级、员级职务每人次收费标准为100元。

(八)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申报信息和纸质材料。纸质资料、电子资料与系统提交信息请务必保持一致,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超过截止时间报送的不予受理。网上申报要求请参考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1)。

1.网上信息上传要求

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有原件的需上传原件扫描件,其余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查后签署“原件已审,情况属实,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查人姓名、时间,同时加盖审查单位鲜章后再扫描上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

2.纸质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由系统导出,A4纸双面打印,单独装订成册)

(2)关于推荐×××等×名同志申报2026年度农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的函,见附件2。

(3)申报评审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中级职务一览表,见附件3

(4)关于xxx同志的综合推荐意见,见附件4

(5)喜德县农业技术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花名册,见附件5

(6) 申报中、初级职称的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和实际工作业绩贡献的证明材料一套,要求按照附件6装订。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在县农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接收个人申报资料后从申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3.装订要求

所有材料规格统一为标准A4纸尺寸。《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将会单独装入本人档案,故不能与其他附件材料合装。评审材料请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1袋。材料袋封面请贴上《袋内材料目录》,逐项填写好各材料名称及份数,并按目录顺序装订。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各单位要充分考虑审核、公示等环节所需时间,应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系统时间过期,自动关闭等因素影响个人的职称申报。

纸质材料报送:网上资料审核通过后再提交个人纸质材料。

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喜德县农业农村局二楼202科技教育中心(喜德县环城北路21号),联系人:潘宇航,联系电话:0834-7454405。

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超过截止时间报送的不予受理。其他相关要求请参考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1)。

附件:1.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2.关于推荐×××等×名同志申报2026年度农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的函

3.申报评审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中级职务一览表

4.关于xxx同志的综合推荐意见

5.喜德县农业技术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花名册

6.业绩证明材料封面及目录

7.(封面)《袋内材料目录》

喜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8日

相关附件
  • 附件
    下载
  • 附件
    下载
  • 附件
    下载
  • 附件
    下载
  • 附件
    下载
  • 附件
    下载
  • 附件
    下载
  • 附件
    下载
  • 附件
    下载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liyong@51jzr.com
400-0809-886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广场2号写字楼601-607

关注我们 Contact Us

  • 客服图标

    客服

    客服二维码

    工作日:8:00~18:00

    服务电话:400-0809-886

    微信扫一扫联系我们

  • 小程序图标

    小程序

    小程序二维码

    工作日:8:00~18:00

    服务电话:400-0809-886

    微信扫一扫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