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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集团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关于开展年度工程技术职称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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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28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四川省-绵阳市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机械工程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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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集团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关于开展年度工程技术职称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长虹集团年度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长虹控股集团及下属单位从事电子信息工程、机械工程、材料工程工作的在职在岗员工。

二、申报要求

申报工程系列电子信息专业、机械专业、材料工程专业的中级职称须按照《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规定执行,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三、申报受理时间

个人及单位需在2026728日至2026921日前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完成个人申请填报及单位审核推荐工作。

个人申报初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82917:00,各级申报单位初次审核时间:20269717:00;退回后个人补正材料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91117:00,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92118:00

四、申报方式

根据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称申报、审核等一系列工作,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办理。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主页下载。

(一)单位注册。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单位注册需以法人方式注册。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

(二)个人注册。申报人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已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申报人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请联系所在单位进入系统注册。

(三)个人申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选择长虹集团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申报专业必须在申报框内选择填报。业绩成果如有涉密内容,请按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四)单位推荐。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逐级审核,上传《公示证明附件》《单位综合推荐意见》。申报单位要运用档案管理、大数据等手段,对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等进行查询认证,对项目等业绩材料进行检索核实,对任职年限进行证明核实;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等,对其品德、能力水平、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后提出推荐意见。对拟同意推荐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

(五)长虹工程技术中评委审核受理。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

(六)评审材料报送。长虹工程技术中评委复核通过后,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由各单位统一报送长虹集团人才发展部。其中:纸质材料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评审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七)评审费用。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200元,不参与答辩的人员评审费用140元,(缴费按照140元缴纳,参与答辩人员另行通知缴纳费用)。

(八)职称评审。评审会议结束以后,对评委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复审通过后发文确认职称资格。

(九)证书发放。评审结果确认后,由长虹工程技术中评委在信息系统中上传信息,由市人社局生成电子职称证书,电子职称证书可通过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打印。

五、申报材料规范

(一)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近6个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20261-6月)绵阳市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表复印件。对于在此期间有工作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若涉及到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中人员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需总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总公司和相关单位的公章;若涉及到劳务派遣导致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用工单位同意推荐报送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合同。

(二)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的申报人,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复印件。

(三)现任专业技术职称材料。需提供现任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需完整提供)、评审表(需完整提供)等资料复印件(以上三项资料提供其中两项即可)。职业资格申报,需提供与申报年限一致且聘任到相应岗位上的聘书或聘任文件复印件。

(四)工作经历材料。工作经历需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不能间断。

(五)任职后主要业绩成果材料。任现职以来,本人所做的工作业绩(包括与本人相关的奖项、专利证书、项目合同书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成果如有涉密内容,请按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六)继续教育材料。每人每年累计不得少于90学时(2017年之前每年累计不少于80学时),其中公共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需提供学时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年度考核材料。需完整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八)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复印件。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本人在落款处签署姓名和日期。

(九)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复印件。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并加盖公章。

(十)公示材料复印件。需提供单位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时间符合逻辑,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示结果(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十二)享受政策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享受政策倾斜人员提供复印件。

(十三)用人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不作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十五)经济效益证明。有者选报,需提供经单位财务、审计部门或税务部门签章认可的佐证材料复印件。

备注: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主要依据,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所有附件材料先由申报⼈所在单位审核原件且均为复印材料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致(” 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再逐页上传系统,不能直接扫描原件上传。申报评审材料须按要求逐级报送、审查核实,材料审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负责。所有佐证附件材料均以上传至系统中的为最终确认版,请各申报⼈认真对待,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单个上传材料大小不超过10M。除评委会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外,系统显示上传的附件材料需按要求全部上传,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材料落款日期需在2026630日前。

六、其他事项

(一)从事专业与申报专业相符。职称评审对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申报人要通过材料(业绩成果、个人总结、学术成果等)、答辩等方式,将本人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取得的技术成果充分展现出来。申报人应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专业知识、技术能力、业绩及技术成果,准确选择申报专业。

(二)诚信申报、推荐。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评审资格。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查询档案,结合技术能力、业绩贡献、现实表现、公示结果等情况,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作出推荐意见,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全集团通报,严肃处理。

(三)评审过程中申报人一律不再补充材料。

(四)评审工作结束后,未通过评审人员的申报材料不退回,不保留。

(五)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亲自申报,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肃、慎重地签订申报诚信承诺书。社会上一些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提供职称申报咨询、服务等为由,发布虚假信息,乱收费,弄虚作假,请申报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请申报人员、申报单位、主管部门把握好时间节点,提前申报与审批。如遇技术上问题可查询“首页”公告中系统技术电话进行咨询。

附件1. 工程系列中级职称部分专业目录

    2.《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

3.四川省职称系统个人操作指南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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