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理市建设工程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初定)工作的通知
会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理市建设工程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初定)工作的通知
市级各单位、各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建行规〔2023〕3号)和《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州职称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6〕37号)要求,现将2026年建设工程初级职称评审(初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职称初定工作
(一)初定对象。全市企事业单位从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劳动)合同,尚未取得任何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会理市建设工程初级职称初定。同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选择职称初定或职称评审任意一种类型申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职称初定。
(二)初定条件。参照《凉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号)规定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执行。其中业绩条件参照《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建行规〔2023〕3号)中规定的初级职称所需业绩条件执行。
(三)初定专业。开展初定的专业有:房屋建筑结构、工程管理、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工程测量、景观园林和城乡建设规划7个专业。
(四)初定方式、程序。职称初定采取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申报,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号)规定填写《凉山州职称初定申报表》后逐级审核报送。
二、职称评审工作
(一)评审范围、对象及层级
全市企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房屋建筑结构、工程管理、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工程测量、景观园林和城乡建设规划7个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可申报会理市建设工程初级职称评审。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同一年度内,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报 2个及以上不同系列(专业)同级别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只能向一个职称评委会提交职称申报申请,同一年度不得多次、多头申报。
(二)评审专业
开展评审的专业有:房屋建筑结构、工程管理、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工程测量、景观园林和城乡建设规划7个专业。其他建设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已委托凉山州建设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申报时请务必选择正确。
(三)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建行规〔2023〕3号),以下简称《评审基本条件》)规定执行,请各申报人员认真仔细阅读《评审基本条件》后再对照条件进行申报。
(四)申报方式
按照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本次申报评审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自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 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申报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7月25日00:00;
2.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5日17:00
3.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9月4日17:00;
4.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9日17:00;
5.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各级单位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7日17:00;
(五)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采用个人申报、单位初核推荐、送审单位审核推荐的程序。报送流程如下: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资料须由审核人签字,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审核人和审核时间,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申报人须签署《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1),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会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2.用人单位初核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身份信息、资格条件、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时、业绩成果、年度考核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申报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申报职称专业及层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和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盖章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材料》扫描件等材料后逐级提交至会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行业主管部门复审。会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专人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送审单位审核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重点审核申报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时、工作业绩、申报程序,重点对申报人的业绩成果、资格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
4.人社部门复审。复审内容包括申报人所在单位岗位设置以及评聘情况;申报人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时情况,申报程序和推荐过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重点对申报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程序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
5.评委会办公室审查。评委会应对申报人是否符合受理范围,应当办理委托评审的是否具备委托评审手续;是否“干评一致”,申报流程、单位公示、个人承诺、单位推荐是否完整规范;工作年限是否符合申报要求; 学历学位是否符合申报要求,是否出具学历认证报告;继续教育学时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年度考核结果是否符合申报要求;提供业绩资料是否符合并达到评审条件要求; 所提供业绩资料与对应栏目填写是否一致等内容。
6.组织评审会议。评审会议包括备案评审会议、抽取评审专家、评审组织程序、专家评议、召开评审会议、投票表决、资料归档等程序。
7.评审结果公示。评审会议结束后,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职称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所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若发现申报人存在不符合申报要求情形的,将取消其评审结果,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评审结果确认。公示结束后,将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情况通过职称信息系统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
9.发文办证。评审工作结束后,由会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归集职称信息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通过人员可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选择人事人才,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下载职称证书。
(六)报送评审材料注意事项
1.网上申报。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由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查人姓名、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鲜章扫描上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并仔细阅读系统填报说明及要求。因申报材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审核及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申报人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并修改申报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2.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将装订成册并完善盖章手续的纸质材料报会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5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审原件收复印件,须提供申报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进行真实性审查,评审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会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场审核各单位报送的纸质评审材料,确定复审通过人员名单。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9月18日—9月24日。未按规定时间报送 、评审材料不全、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会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5室,联系人:王宁,联系电话5699261。
3.计算时间截止日期。工作时间、取得职称时间、基层任职年限时间等计算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奖项、专利等业绩材料和论文论著时间截止到2026年8月22日。
4.继续教育。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 25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的贯彻实施意见 》(川人社发 〔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5.年度考核。申报人须提供规定年限的年度考核表,应提供《评审基本条件》规定任职年限 、累计工作年限的年度考核表,其间,每出现 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应廷迟一年申报,并补充提供 1个年度考核表,以此类推。
6.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需在会理市正常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近六个月(2026年2月至2026年8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对于在此期间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7.评审费用。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 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 〔2017〕472号)规定,申报初级职称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00元。
三、工作要求
(一)严肃申报纪律。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职称政策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全过程接受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加强社会监督,所有申报人员的业绩和拟申报资格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对申报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认真核查处理。
(三)强化责任追究。职称申报、单位审核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等有关规定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
附件: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2.公示(式样)
3.凉山州职称初定申报表
4.2026年会理市建设工程初级职称申报花名册
5.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会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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