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交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市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6年度全市交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以下简称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专业
(一)评审范围。在自贡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交通工程工作,且符合交通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任职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按照职责和权限,各县(区)负责本辖区的初级职称评审工作,荣县和富顺县负责本辖区的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暂不具备评审条件的,应按程序委托自贡市交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统一评审。
(二)评审专业。交通工程专业:道路与桥梁(含隧道)工程技术、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铁路(含轨道)工程技术、交通运载装备与物流工程技术。
申报人员须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实际申报相应专业方向的职称评审,所提交的工作经历、业绩材料、学术活动等信息应充分反映和佐证自己在该专业技术领域的工作和科研情况。申报专业方向与实际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不一致的,不予受理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遵守国家、省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和政策。交通工程专业职称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交规〔2023〕11号)(附件1)执行。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方式。按照统一部署,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和线下纸质申报相结合方式进行。网上申报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以下简称评审系统)办理。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在评审系统首页下载。
(二)线上申报时间。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7月27日9:00。
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12:00,逾期不得补报。
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9月14日12:00。
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1日12:00。逾期未按评委会审核意见补正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12:00。逾期视为申报无效。
(三)线下提交材料时间。纸质材料报送时间:申报人员登陆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起至2026年10月15日12:00。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自贡交通大厦10楼1010办公室(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813-8122041。
四、申报评审程序
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有关部门(单位)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网上申报审核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职称评审系统,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选择评委会进行申报,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并确认无误后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提交材料内容涉密的,须按规定进行脱密处理,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单位推荐。所在单位以“法人登录”方式登录评审系统,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包括资历、社保缴费、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获奖情况、发表论文或技术成果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需单位盖章,PDF文件上传),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进行审查。
(三)复审推荐。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或人社部门登录评审系统,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审,对审核通过的,提交至评委会;对不符合申报程序或未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的,点击“审核退回”,要求其限期补充完善后受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点击“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各县(区)如需委托评委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职称评审,应通过系统向评委会办公室出具委托评审函(附件2)。委托评审函由各县(区)人社部门登录系统按程序办理。
(四)评委会受理。由评委会对复审推荐人员资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申报流程、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是否符合规定。对审核合格的,应及时予以受理;对审核不合格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五)线下报送。评审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后,请各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于2026年10月15日12:00前报送至评委会办公室,同时缴纳评审费用。申报材料严格按照《自贡市2026年度交通工程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附件3)要求装订。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级主管部门指定专人将本辖区、本系统所有申报人员的纸质申报材料连同《自贡市交通工程专业2026年度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送审名册》(附件3-3)报送至评委会办公室。
(六)答辩。此次评审实行全员答辩。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员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系统,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结论分为“通过”或“不通过”。
(七)确认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在评审系统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评审委员会报送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通过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
(八)办理相关手续。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在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审结果通知文件下发后2个月内,到评委会办公室领取《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并按要求及时存入个人档案。
五、收费标准
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中级职称评审每人次收取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评审每人次收取100元。线下报送评审材料时,同时缴纳评审费用。
六、有关要求
(一)认真遵守诚信承诺。申报人员应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肃、慎重地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在职称评审全流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申报、推荐、审核、评审、公示等各个环节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的职称资格及证书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记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通报并抄送其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将依法查处。对未认真履行审核推荐职责,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的用人单位进行约谈或通报,通报抄送其主管部门。对协助造假的企业或机构,按规定列入违规失信“黑名单”。
(二)切实履行审核责任。各县(区)人社部门、交通运输局,市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职称申报规定和条件认真核实相关情况;要确保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单位审查人要对申报人员材料的原件进行严格审核,谁审核谁负责。评委会办公室要严肃评审纪律,明确评委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责任,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三)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每年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四)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年度考核有不确定等次、基本合格等次或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当年任职年限,2025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今年不得申报职称。申报人员论文、论著、成果、奖励等有效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26年8月31日。
附件:1.四川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关于XX职称委托评审的函(模板)
3.自贡市2026年度交通工程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自贡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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